1永善大队强化民警执法教育整顿坚决杜绝公路“三乱”问题发生公路“三乱”问题一直是交管工作的难点,也是社会各界群众关注的焦点,“它”直接侵害群众利益,损害公安机关形象,甚至影响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形象。为深刻吸取山西盂县、岚县等地交警乱执法问题的教训,规范大队民警执勤执法,有效预防公路“三路”事件发生,永善大队根据省厅总队、市局支队及县局的要求,强化“四项举措”,开展执法教育整顿,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着实融入到交通安全管理各项工作中。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为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三乱”工作的组织领导,统一民警思想和认识。继县局12月1日执法教育整顿动员大会后,12月5日,大队专门组织召开了全体机关民警和基层中队负责人大会,组织民警深入学习公安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公路交通管理执法行为的通知》,重温公安部《五条禁令》和《公安机关人民警察纪律条令》。成立了治理公路“三乱”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了由大队长全面负责,分管副大队长向大队长负责,中队长向分管大队长负责的层层负责机制。建立责任倒查机制,从每个民警自身做起,确保整个队伍不发生2一起公路“三乱”行为。同时,以开展“讲大局、守纪律、比奉献”主题教育活动为契机,加强民警思想政治理论的学习和教育,树立正确地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从思想根源上杜绝公路“三乱”的苗头的产生。二、严格规范执法,加强行风建设,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意识。根据支队、县局的要求,大队严格按照黄明副部长提出的“三个凡是”、“六个一律”,严肃执法纪律、加强执法管理、履行执法程序。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把加强交警系统的行风建设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加强对上路执法人员的党纪政纪教育和法律法规培训,严格管理,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法纪意识。严格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规定,进一步明确上路执法人员执法岗位、执法权限、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强化执法监督、执法考核和责任追究,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规范执法。三、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公路“三乱”,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一是认真落实大队领导带班制度,强化领导带班的监督制约机制;二是合理调整勤务,进一步明确道路执勤执法必须有两名正式民警以上,杜绝民警单人执法;三是开展执法质量考评,规范法律文书、凭证、票据的填写,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办案和处理交通违法;四是严格交通协管员的3教育管理,对协警再进行一次组织纪律作风整顿教育,明确协勤人员在无正式民警带领下不得上路执勤,协勤人员只协助民警疏导交通,严禁交通协管员扣留车辆或者证件、作出行政处罚或者行政强制措施决定、收缴罚款。四、认真开展自查自纠,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为进一步加强对预防公路“三乱”现象的发生,大队积极开展自查自纠活动,组织民警进行讨论,由民警对自身存在的问题进行剖析,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大队还结合前期开展的“大走访”开门评警活动,主动征求和倾听群众的意见,同时向广大司乘人员公布监督举报电话,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形成高压势态,“严格落实执法规范,坚决杜绝公路“三乱”问题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