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同志提出了衡量中国政治制度和政党制度的基本标准:一是看能否促进社会生产力的持续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二是看能否实现和发展人民民主,增强党和国家的活力,保持和发挥社会主义制度的特点与优势;三是看能否保持国家政局的稳定和社会安定团结;四是看能否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这为正确认识我国政党制度的先进性、优越性提供了判断的依据,对于人们澄清疑惑、明辨是非,自觉抵御西方多党制、议会制,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具有重大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马克思有句名言:“权利决不能超出社会的经济结构以及由经济结构制约的社会的文化发展”。中国最大的实际就是现在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是一个人口众多、幅员辽阔、发展很不平衡的发展中国家,生产力不发达的状况没有根本改变,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还不成熟;社会主义政治体制还不完善,民主法制还不够健全,教育文化还比较落后,文盲半文盲人口较多,民主主体的文化道德素质、法治权利观念和参政议政能力等都亟待提高。当前,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呈现蓬勃发展的势头,在人民内部出现了新的阶层;同时,非公有制经济按照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通过民主和法制的方式来完成正常的利益和利益表达。无庸讳言,我国的民主政治体制和法律制度中,有不完善、不合理的地方,还存在种种弊端。这些问题和弊端,只能在共产党的领导下,通过有步骤、有秩序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来解决。在现代社会,资本主义制度下和社会主义制度下都有一党制、两党制和多党制等类型的政党制度,都属民主政治的范畴,关键是看这种政党制度是不是适合本国国情。我国现行的政治制度不仅体现了人民的最高政治地位、人民意志的统一性和人民民主的广泛性,而且体现了广大人民的利益,具有高效、迅速、直接的特点。中国的社会主义民主的本质是: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与政治协商是我国的基本政治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基层民主制度、民主监督制度和司法制度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成果,都是从中国国情出发,通过不断实践和探索才取得的,也是人民奋斗的成果和历史的选择。这对于坚持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实现人民民主具有决定意义。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的政党制度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中国面临着实现新世纪宏伟目标的重任,迫切需要凝聚全国各种力量,实现中华民族空前的大团结和大联合。探索中国共产党执政的规律和科学的执政方式,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一项重要任务。中国共产党从革命到执政走过了80多年的历程,国内外环境已经发生了根本变化。我国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人类社会已经走进了经济全球化和知识经济的时代。我国的经济、社会、文化和政治建设取得了伟大进步,同时也面临着新情况、新问题:在改革开放过程中,资产阶级意识形态及各种腐朽思想的渗透和影响长期存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中国的社会阶层和利益结构已发生了结构性变化;腐败对执政党的侵蚀和危害仍然严重。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要顺应时代的发展变化,使不同利益主体的政治诉求得到合理表达,整合社会各阶层的意见,代表人民的根本的意志和利益,就必须认真总结历史经验,探讨执政的规律和科学的执政方式。对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以前较多的是从历史的选择和历史的必然去论述的,有其合理性。江泽民同志说:我们的社会主义民主也还要随着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进步在实践中不断地发展和完善。中国共产党要强化政党功能,运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治理国家。这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是国家政权的组织形式,是我国的政体。中国共产党要在立法、决定重大事项和人事任免等方面,通过综合各方面的意见,形成党的意志和主张,再按照法定的程序,由人民代表大会机制转变为国家意志,真正树立法律至上的思想,走依法治国的道路。要把干部的培养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的,能够担当重任、经得起风浪考验的干部队伍。加强政治动员和教育功能。在现代民主政治时代,要对人民群众进行动员、组织和教育,引导人民群众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在政治生活发挥积极作用。我国法律已规定对县级人大代表和村委会成员进行直接选举。实践证明,这是发扬民主的有效形式,符合我国实际。加强社会矛盾调控、化解功能。要发挥基层党组织和党员个人的作用,加强说服教育工作,理顺群众情绪,维护社会稳定。要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是不经过竞选而取得的,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扩大执政的理论基础;从通过政府执政转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执政,扩大共产党执政的制度基础;从严守无产者加入共产党员的标准到不依财产多少来衡量党员标准,扩大共产党执政的人民基础。新形势下,我国的政党制度仍有需要改善和加强的地方。例如,如何进一步确认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制及各民主党派的法定地位,使其法律化;如何进一步疏通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渠道,使其制度化;如何进一步建立健全监督机制,使互相监督经常化;民主党派如何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等,都是有待继续研究、探讨、解决的问题。要把民主党派一参加三参与的基本点规范化、制度化。一参加三参与是民主党派参政的基本点,但具体执行起来随意性很大。应进一步规范化、制度化。要加大力度举荐民主党派成员担任国家和政府的领导职务。政治协商纳入决策程序,坚持协商于决策之前,磋商于实施之后;要尊重多数人的共同意愿,又照顾少数人的合理要求。使我国的多党合作在理论上更加成熟,政策上更加规范,程序上更加合理,实践上更加有效。民主监督尚需要规范化、制度化。民主监督是我国民主党派的职能之一,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程度的具体体现。我国的民主监督,是执政党和参政党之间主要是民主党派通过协商的、民主的方式对共产党实行的监督,是一种高层次、有组织、党派性的政党监督。民主党派进行民主监督需要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做共产党的挚友和诤友,知无不言,言无不尽;勇于讲真话,讲不同的建设性的意见;要敢于更善于监督、在团结合作中监督。大力加强法制建设法律是保障整个社会系统正常运行的最后基石,是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根本保障,要切实做到依法治国。政治参与的广泛性、保障性,政治决策的程序性、公开性,政治权力的制约性,执政队伍的高素质,都需要有法律保障。这样才能有效保证政治权力的文明运行,降低政治运作成本,提高政治运作效率,稳定政局,国泰民安。特别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中的民主,主要不是一种意识、作风,也不仅是少数服从多数,除选举民主以外,还有建立在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基础上的决策民主。就是每一项法律的制定、重大的政治决策都要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意志,有广泛的社会公众参与,保证制定和决策的科学正确。近几年来,全国人大常委会修订《婚姻法》、制定《农业税收征收条例》,就是采取了这种形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这在未来的依法治国实践中,具有现实的意义。依法治国必须维护宪法和法律的尊严,进一步树立宪法至上的权威。1954年,毛泽东在主持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宪法时指出:我们的宪法原则有两个,民主原则和社会主义原则。我国现行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宪法监督权,但缺少专门机构和规范程序。要建立健全宪法监督和违宪审查机制,及早设立专门机构,并将宪法监督纳入法律程序。必须坚持在宪法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没有超过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依法治国必须逐步建立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要进一步加强立法,把立法同改革和发展的重大决策结合起来。到2010年形成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依法治国必须完善依法行政制度和司法制度。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重要环节。一切政府机关都必须依法行政,确保公民权利。司法是惩治罪犯、保护公民权利的有效手段。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必须保障在全社会实现公平和正义。只有公正司法,才能维护市场秩序,维护社会治安和社会稳定。依法治国要加强法制教育。社会主义法制的建立,是在人民自觉遵守和维护法制的基础上的。法律归根到底是要人去执行和遵守的。为了实行法治,必须加强法制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制观念和法律意识,提高人们遵纪守法的自觉性。“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中国共产党作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领导核心,自身是否守法,对于法治关系极大。这一原则的确定,在理论上解决了党与法律的关系问题,党在法律的框架内实施对国家事务的政治领导,为我国走向法治奠定了思想基础。要具体落实党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这一原则,必须建立起能具体可操作的法律制度。同时,党的政策主张上升为国家意志,必须经过法定程序,即人大代表的审议和表决。要发挥这一法定程序的作用,必须进一步完善人大制度。根据参政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地位、性质和特点,遵循参政党建设的目标和原则,以搞好政治交接为主线,以思想建设为核心,以组织建设为基础,以制度建设为保障,把参政党的建设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同时,建议在我国政治制度健全和条件成熟时,把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法律化,使我国的政党政治进一步在法律的轨道上健康运行。在新世纪新阶段,要实现中共十六大提出的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需要包括各民主党派在内的全体中华儿女的团结奋斗。要充分认识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中国的一项基本政治制度,无论遇到什么困难和风险,都要始终不渝地坚持。要引导和支持各民主党派成员更加积级地围绕经济建设和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发挥参政议政、民主监督的作用。(湖南省长沙黄自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