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师教育学院201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细则发布人:发布时间:2014-03-31点击数:671按照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关于做好201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为切实提高研究生录取选拔质量和维护研究生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特制定本细则。一、指导思想和基本要求在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的确定、生源调剂、考试组织、录取等环节严格按照《江苏大学201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办法》(江大研【2014】3号)之规定,做到复试工作公平、公正,复试信息公开。二、复试组织1.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工作小组、以及资格审查工作组。各小组职责按照学校招生办法所规定执行。2.复试前由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按照生源实际情况确定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以及拟调剂生源等,学院将参加复试的考生以及拟调剂生源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后予以公布。本年度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及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在研究生院审核通过后,由研究生工作秘书及时通知到考生,同时告知考生参加复试的注意事项。三、复试内容及方式复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笔试科目占比50%,综合能力占比40%,外语听说能力测试占比10%。(一)笔试笔试科目为《教育学原理》,总分100分,笔试时间为2小时。笔试试题由复试工作小组以“命题小组”形式进行,命题小组成员不少于2人。严格笔试试卷保密工作,并及时将考试时间、注意事项等相关信息在网上公布。(二)面试面试分为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1.综合能力面试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考核点(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学习成绩、获奖情况等)考核(2)综合知识应用能力考核,包括对学科基础知识、专业知识的掌握情况、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从事本学科研究的潜力等。(3)从事科学研究的基础能力及专业能力考核。其中对于(1)(3)项的审核由资格审查工作组完成,并由复试工作小组以百分制判定成绩。面试试题由复试工作小组组织,以试题库形式进行考核。2.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由学院指定的两位有较高专业素养和外语应用能力的本院教师负责并单独完成考核和成绩判定。3.面试在学院所规定的时间内进行。具体要求:(1)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含外语测试);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时间不少于5分钟。(2)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外语听说能力测试不少于2人。(3)每个复试小组还应对每位考生的面试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并妥存备查;(4)同一学科(专业)各复试小组的面试方式、时间、试题难度和成绩评定标准原则上应统一。4.综合能力面试和外语能力测试都以百分制计分。综合能力面试成绩中,(1)和(3)各占比10%,(2)占比80%。四、复试具体安排及资格审查(一)复试教师教育学院复试时间定于2014年4月7日。被列入复试名单的考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笔试和面试,逾期不到者取消复试资格。(二)资格审查考生凭复试通知书参加复试,同时应准备以下资料(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面试时交复试小组审验,审验后复印件不再退还。):1.应届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生证、思想品格考核表。2.历届考生需携带:初试准考证、复试通知单、身份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思想品格考核表。3.已获英语四、六级证书者请携带证书;4.加盖有公章的本科阶段成绩单(学校教务部门或档案保管单位的公章均可);5.同等学力考生英语四级证书,自考本科八门主干课程成绩证明;6.其它能证明自己特长和能力的材料(如专业实践能力证明材料、各类资格证书、获奖证书,本科阶段主持或参与项目证明、发表的各类文章等)五、录取成绩计算及排名(一)复试总分1.复试成绩由笔试和面试成绩组成,满分100分,其中笔试成绩为50分,综合能力面试40分(各考核点所占比例照前述规定),外语听说能力10分。2.复试前考生须填写《江苏大学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复试情况表》等相关表格,并附有详细明确的复试情况记录,复试内容附后,并由复试小组成员写出评语并签字,根据复试综合情况由学院招生工作小组签署录取意见并报研究生院。3.面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均确定为复试不合格,复试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二)录取成绩加权计算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50%+复试总分×50%。面试成绩在60分以下的考生,不予计算总成绩。(三)录取排名根据考生报考情况分别进行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的录取成绩排序(由高分到低分)并以此确定录取名单。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附:教师教育学院2014年研究生复试工作安排教育学院2014年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参加复试人员名单江苏大学教师教育学院二〇一四年三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