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2.除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8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分。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15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22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78分/专业130分以上、编导联考文化230分/专业18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8分/专业合格(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文化/专业)艺术类本科(文化/专业)本一本二本一本二美术统考音乐统考(声乐)音乐统考(器乐)编导联考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分数线355325353315232/110245/180215/170195/150188/140195/150188/140260/195240/190江苏省2016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2.除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8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绘画、中国画、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分。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15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5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22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0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声乐、器乐)文化178分/专业130分以上、编导联考文化230分/专业18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8分/专业合格(报考29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江苏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院校本科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80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相应专业省统考,且美术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50分,音乐省统考成绩须达到115分。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303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0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队考生、飞行学员、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少数民族预科班除外)。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16分/专业10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15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75分/专业13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7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文化/专业)艺术类本科(美术)统考(文化/专业)艺术类本科(音乐)统考(文化/专业)本一本二本一本二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分数线342313344310226/110240/180225/170190/150185/145我省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控线日前划定。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志愿填报情况以及第二阶段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如下:一、本科第三批:文科288分,理科278分。二、文理类高职(专科):文科215分,理科215分。三、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文化21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90分;艺术类:文化16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美术150分、音乐115分或艺术校考合格。考生的文化分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省及拟报考高校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将从8月2日开始。具体录取日程安排为: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至6日录取;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至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至14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至22日录取。江苏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75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91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2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定向培养直招士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09分/专业97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10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70分/专业200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65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文化/专业)艺术类本科(美术)统考(文化/专业)艺术类本科(音乐)统考(文化/专业)本一本二本一本二男生女生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分数线333301345312219/107219/107235/180220/170190/220180/210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控线日前划定。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志愿填报情况以及第二阶段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如下:一、本科第三批:文科272分,理科279分。二、文理类高职(专科):文科190分,理科190分。三、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文化190分,体育专业成绩90分;艺术类(音乐、美术):文化160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55分或校考合格。考生的文化分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省及拟报考高校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将从8月2日开始。具体录取日程安排为: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2日至6日录取;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6日至10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2小批);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0日至14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6日至22日录取。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70分/专业合格。其中,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绘画(油画、版画、壁画)、中国画、美术学(美术教育)、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89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302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206分/专业90分以上、美术省统考文化214分/专业160分以上、音乐省统考文化170分/专业195分以上、艺术校考文化160分/专业合格(报考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不受此限制),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文科类理科类体育类本科(公办、民办)(文化/专业)艺术类本科(美术)统考(文化/专业)艺术类本科(音乐)统考(文化/专业)本一本二本一本二男生女生公办民办公办民办分数线328299338312216/110216/100230/180224/170185/210180/205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控线划定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第二阶段录取各批次省控线日前划定。根据考生成绩分布、志愿填报情况以及第二阶段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各批次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确定如下:一、本科第三批:文科266分,理科288分。二、文理类高职(专科):文科185分,理科185分。三、体育、艺术类高职(专科):体育类:文化185分,体育专业成绩90分;艺术类(音乐、美术):文化155分,专业省统考成绩155分或校考合格。考生的文化分和相关专业考试成绩除达到上述要求外,其学业水平测试成绩还须符合省及拟报考高校填报志愿的有关规定。第二阶段各批次录取工作将从8月3日开始。具体录取日程安排为:第三批本科院校,8月3日至7日录取;体育类、艺术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7日至11日录取(其中艺术类分为3小批);文理类高职(专科)院校,8月11日至15日录取;高职(专科)注册入学院校,8月17日至23日录取。江苏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注:一、艺术类校考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1.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艺术类本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由各校自行划定。2.除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和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以外的其他本科院校校考专业的省最低控制分数线:公办、民办均为文化155分/专业合格。其中,报考省外院校校考,取得音乐学(音乐教育)或绘画(中国画、油画、版画、壁画)或美术学(美术教育)或艺术设计专业校考合格考生,还须参加省专业统考,且省专业统考成绩须达到155分。二、第一阶段填报志愿资格线:1.文科类、理科类考生必测科目要求为4C1合格,选测科目等级符合院校的要求,文科类总分在296分以上、理科类总分在297分以上,方可填报第一阶段高考志愿(报考高水平运动员、飞行学员、少数民族预科班和华侨大学“侨台生”预科班的除外)。2.体育类、艺术类考生七门必测科目等级中D级不超过3门,体育类文化191分/专业90分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