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著名商标申报材料目录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申报材料目录;(二)关于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报告;(三)《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申请表》;(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的复印件;(五)申请认定的《商标注册证》复印件及转让、变更、续展等证明文件的复印件;注册商标图样(6cm×6cm一式二份);实际使用的商标标识(6cm×6cm,难以附送标识的可附照片);(六)以利害关系人名义申请认定的商标,申请人必须提供与商标注册人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复印件,及商标注册人出具的申请认定江苏省著名商标委托书;(七)企业制定实施商标战略,提升竞争力及商标价值的证明材料;(八)使用该商标商品(服务)近三年主要经济指标与报税务部门一致的法定报表;(九)税务部门出具的完税证明文件,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应提供减免税证明材料;(十)企业及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市场信誉与获奖情况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包括:中华老字号证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中国名牌证明、国家免检产品证明、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国家星火计划项目证书、江苏自主创新产品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江苏名牌证明、江苏省人民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明、集体商标注册证复印件、证明商标注册证复印件等,具体以有效的《江苏省著名商标认定标准》中的规定为准);(十一)驰名商标、省著名商标认定文件或证书复印件;(十二)境外《商标注册证》复印件或申请注册书件复印件;(十三)申请认定的商标专用权受到损害的情况及保护记录(投诉书或申诉书、行政处罚决定书、法院判决书等证明材料);(十四)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销售区域(地级市)的销售凭证复印件,出口商品应提交海关报关单复印件;(十五)广告发布媒体及费用凭证复印件;(十六)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执行标准、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三年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出口产品要出具检疫检验部门的证明)、质量抽检记录或免检证明复印件等有关材料;(十七)企业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提供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方式证明材料,对强制实行三包的要提供三包证明;(十八)企业商标管理机构、人员、制度证明材料。二、认定量化标准(09年)1.申请人各项主要经济指标良好。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近三年的销售额(营业额)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以生产出口商品为主的企业,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出口额应占企业总销售额50%以上,并提供海关报关证明。申请人年销售额(营业额)必须达到《商品(服务)销售额(营业额)具体分类标准(试行)》的数额要求。(30分。每年10分。凡有一年达不到数额要求的,每减少1%扣0.1分。)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服务)近三年的利润在省内同行业中位居前列。企业利润无亏损。(6分。有一年利润亏损的扣2分。)2.依法纳税,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三年完税证明文件。(9分。有一年无完税证明扣3分。)每年纳税额不得低于200万元。(6分。每年2分,有一年低于限额扣2分。)符合减免税规定的应提供减免税证明(提供有效证明的视同完税)。3.申请认定商标的商品具有较广的市场覆盖面,三年中销售区域(服务区域)能够辐射全国10个以上地级市。出口商品可适当放宽条件。(10分。销售、服务区域每缺少一个地级市扣1分。)4.商标在相关公众中具有较高的认知度,并注重对该商标的广告宣传(中间产品、农产品、出口商品或其它有特殊法律法规规定的商品可适当放宽条件)。(5分。国家级媒体发布广告得3分,省级得2分,市级得1分,最高不超过5分;展销会、户外广告视同市级媒体,网络媒体视同省级媒体)5.商标具有一定社会美誉度。提交有效证明:驰名商标证明、中华老字号证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明专利证书、中国名牌证明、国家免检产品证明、国家重点新产品证书、星火计划项目证书(国家)、江苏自主创新产品证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08标准认定)、江苏名牌证明、江苏省人民政府命名的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证明、集体商标证书、证明商标证书。(20分。无驰名商标证明扣4分,无中华老字号证明、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发明专利证书各扣2分,无上述其它证明各扣1分。)6.执行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企业标准进行质量管理,并提供相应证明。(1分。无上述标准证明扣1分。)提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1分。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扣1分)7.使用该商标的商品有明确的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方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对强制实行三包的要提供三包证明。(1分。无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方式或强制三包证明扣1分。)售后服务良好,用户投诉率低。(2分。用户投诉率较高扣2分。)8.商标管理规范,(3分。机构、制度、人员每缺少一项扣1分。)商标权受到侵害的,能及时主动向行政机关投诉或司法机关申诉。有被保护的记录(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判决书)。(3分。无上述证明材料不得分。)企业制定实施商标策略提升竟争力及商标价值,有目标、有措施、有成果。(3分。无目标、措施、成果证明材料每缺少一项扣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