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理财业务发展模式和路径选择黄国平(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北京,100732)摘要:中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正处于从产品导向的发展模式向以服务为中心综合性发展模式提升的转变期。目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发展中所遭遇问题,,既有金融发展滞后,制度创新乏力等外部环境的约束,也有银行业内部经营实力和发展理念上的不足。加快和促进当前发展模式提升是一项系统工程,既需要国家在制度和政策上设计上提供支持,亦依赖于包括各类金融机构在内的所有市场参与者在技术手段上的创新,以旨在发展和培育一个层次清晰,形式多样,服务高效和竞争有序理财市场。关键词:个人理财,发展模式,路径选择,经营环境,经营实力。中图分类号:F830.2文献标志码:ATheParadigmandDirectionforPersonalFinancingofChineseBankingHUANGGuo-ping(InstituteofFinance&Banking,ChineseAcademyofSocialScience,Beijing,100732,China)Abstract:ThepersonalfinancingofChinesebankingisbeingtransitionperiod,inwhichparadigmbasedonproductsisevolvedtoonesbasedonservice.Therearesomeunfavorablefactorscomingfromoperatingenvironment,aswellasviabilityandidea,inwhichareobstaclestoupgradedevelopingparadigmofChina’spersonalfinancing.Howtoconstituteasoundmarketsystemofpersonalfinancingneedstatesupportsfrominstitutionsandpolices,aswellasmarketparticipantsactivities.KeyWords:PersonalFinancing,DevelopingParadigm,DirectiveSelection,OperatingEnvironment,Viability.引言理财(FinancialPlanning)最早源自于上世纪30年代初美国保险业推销保险产品引入黄国平(1970-),男,安徽潜山人,副研究员,博士,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51的一个概念,至今还没有统一的明确定义。从经济学意义上,本文倾向于将理财抽象为一种财富管理活动和程序,并对其做出如下的定义,即在一定的资源禀赋下,根据管理(或程序)目标,在获取相关信息的基础上,设计和利用各类金融和投资工具,进行财富动态化的优化管理和规划,以旨在实现目标价值最优化。目前,中国金融理财市场中,银行理财无论是所占据的市场规模,还是服务能力和水平,都处于主导地位,这与我国现阶段金融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毕竟,根据金融体系进化的三阶段论(Gerschenkron,1962)[1],我国现阶段金融体系还仍处于银行主导型的早期阶段。我国银行理财市场在遭遇2008年初的所谓“收益门”事件①,经过整顿清理之后,已摈弃不顾现实和条件的激进发展模式,走向稳健发展之路。事实上,“收益门”事件也正说明了当前我国金融制度环境,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还不足以支撑这一新生的市场迅速发展和壮大,我国金融理财业务的发展还有很长的路要走。银行理财市场存在诸如产品设计管理机制不健全,未有效开展客户评估,产品风险揭示不足,未能建立完整信息披露机制,销售人员的管理存在漏洞,以及投诉处理机制不完善等问题,在表象上看是理财市场自身无序发展所造成的,但从更深层次上探究,既有金融发展滞后,制度创新乏力等外部环境制约等原因,更是理财业务在发展模式和路径选择上的问题。一、发展现状及环境早在上世纪90年代末期,我国一些商业银行就已经开始尝试向客户提供专业化的投资顾问和个人外汇理财服务,可以说是我国理财业务发展的开端②。然而,我国理财业务真正开展起来,受到广泛关注,则在2003年以后。目前,包括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以及部分城市和农村商业银行在内多家国内商业银行都基本建立了以发行、代理金融理财产品,提供个人账户综合管理,开展顾问咨询服务为主要内容的个人理财业务体系,但业务发展是以发行和销售理财产品为主的产品导向型发展模式。理财产品作为商业银行的新型服务业务,相较于传统金融工具而言,更适应投资人的个性化需求。统计显示,2006、2007年度,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在数量和规模上都呈现逐年成倍增长的趋势。随后,由于受到自身发展过程中所累积的问题及“次贷危机”所引发的全球性的金融危机的双重影响,我国个人理财业务曾一度陷入短暂的停滞,继而转入当前的稳步发展阶段。截至2009年上半年,商业银行发行的理财产品在数量上累计近7500支,其中人民币理财产品各约占一半(见表1)。表1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发行状况发行数量(支)时间(年)人民币外币总计发行规模(亿人民币)2005118566684200020062877611048400020071302176030628190200812556551810①所谓“收益门”事件,是指2008年初相继发生的多家银行发行的多款理财产品实际到期收益率为零或负的事件。②如果从1997年工行上海分行推出多项个人理财系列服务算起,中国个人理财业务已经历了十年的发展历程。522009年上半年675196871总计363738387475数据来源:根据中国金融产品网,第一理财网及各商业银行网站数据整理得出.随着经济发展,居民收入提高,风险承受能力亦会增强。财富增长是一个伴随着金融资产多样化选择和转换过程,这也是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得以开展和快速发展的经济基础。根据赵春萍(2008)[2]分析,我国个人金融业务具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和空间,但是金融资产结构层次相对偏低,在居民金融资产构成中,存款和现金所占比例高达81.8%,相较于韩国和日本两国,分别高出38.8和16.5个百分点,甚至比金融市场发达和成熟的美国高出66.1个百分点。这亦说明我国个人金融业务还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中国个人理财市场正处于从产品导向发展模式向以服务为中心的综合性发展模式演进的嬗变期,相当于美国上世纪七八十年代之水平。美国银行个人理财业务源自20世纪60年代,最先也是以产品形式向提供客户服务的,一则是为规避当时美国商业银行个人存款利率受联邦最高利率上限规定的约束,再者亦是旨在应对来自金融市场的外部竞争(涂永红等,2005)[3]。1980代年以后,西方银行业亦充分意识到单纯的产品导向对个人理财业务的不利影响,一方面加大产品研发力度,拓展产品范围,集中资源提高顾客满意度,同时,专注于核心竞争力培育和提高,采用诸如外包等方式进行业务流程的优化与重组(张磊,沈水辰,2007)[4]。当前,我国银行理财市场所遭遇的问题亦并非理财产品本身问题,实质在于银行理财业务以产品为导向发展模式与理念与客户个性化服务要求之间的矛盾,我国目前的金融环境和发展水平还不足以支撑从产品导向的发展模式向服务为中心的综合性发展模式迅速提升和转变。从金融机构能满足社会金融服务需求的程度还比较低的角度,我国金融理财业务正是遭受金融抑制最严重的领域之一,金融压抑是造成中国金融发展现状与中国经济发展现状不匹配的根源(吴晓灵,2006)[5]。某种意义上,我国个人理财业务的发展正是为了规避存款利率的管制,寻求突破金融抑制的产物。随着金融开放和利率市场化改革的推进,基准存款利率与市场化利率之间存在着不平衡发展(见表2和表3)。面对这种不平衡发展状况,银行业金融机构利用自身的市场通道,通过发行理财产品的形式作为争夺存款市场份额的工具和手段,以获取利率管制条件下的无风险套利价差。利率市场化过程的不平衡发展为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的业务转型和金融理财业务的发展赢得了时间和空间的同时,也是当前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创新能力和动力不足,产品结构雷同,同质化较为普遍主要原因之一。随着我国个人理财市场的竞争的日趋激烈,利润空间不断收缩,这种粗放式以争夺市场份额为目的发展模式将无以为继,势必要求进一步放松金融管制,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提供制度、政策和环境支持。表21年期人民币存款利率与相应Shibor利率比较单位:%起始时间终止时间人民币存款利率Shibor(均值)Shibor(均值)与存款利差2004.10.292006.08.192.252006.08.192007.03.182.522.9919380530.4719380532007.03.182007.05.192.793.1919523810.4019523812007.05.192007.07.213.063.4233555560.3633555562007.07.212007.08.223.333.5983478260.2683478262007.08.222007.09.153.63.7596470590.1596470592007.09.152007.12.213.874.2606865670.3906865672007.12.212008.03.314.144.6581194030.518119403数据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及万得(Wind)资讯数据库相关数据整理测算得出。均53值为相应时间段内算术平均值表31年期外汇Libor利率与相应境内存款利差比较单位:%起始时间终止时间美元Libor(均值)与境内存款利差欧元Libor(均值)与境内存款利差港元综合利率(均值)与境内存款利差2004.11.182005.05.202.5238425411.0422722310.08082005.05.202005.07.222.7266431820.8856908890.9552005.07.222005.08.232.5155581820.9694795450.832005.08.232005.10.152.2346127031.0074731580.732005.10.152005.12.282.2055921571.4222146150.232005.12.282008.03.312.0165953432.7476299650.1739数据来源:根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香港金融管理局网站及彭博(Bloomberg)资讯相关数据整理而得。均值为相应时间段内算术平均值。从金融监管角度,我国个人理财市场,同时存在监管过度和监管不足问题,这可能源自于个人理财业务必需的混业经营的内在要求与当前的分业监管之间的结构性矛盾。根据何德旭和王朝阳(2007)[6]分析,在监管权限无交叉领域,金融创新相对滞后,反之,在监管权限交叉领域,金融创新比较活跃,近来的大多数金融创新都属于这些领域。监管过度会制约金融创新动力和能力,而监管不力则影响金融创新质量,甚至会引发金融风险。近年来,我国银行理财产品在创新数量和规模上获得巨大发展,2007年具有创新意义的结构性产品在数量上占比曾一度达到70%,但是创新质量普遍不高。个人理财业务作为一种个性化的产品和服务,在本质上需要跨部门和跨市场的金融创新,目前,国内尚不完全具备混业经营的条件,需要在有效监管的前提下积极推进金融综合经营的试点工作,建立多样化的与现状相符合的综合经营组织形式和创新体系,为我国个人理财市场提升和完善创造有利条件。从金融改革和金融开放的协调性角度,国内金融市场的发展水平和创新能力不能满足个人理财业务发展和提升要求的同时,理财业务发展现状亦不能适应当前对外金融开放的速度和水平。总体而言,外资银行设计水平、创新能力和国际通道要优于中资银行。中资银行设计水平和创新能力还不能适应对外开放水平和国际化要求,近来发生的实际到期收益率为零(或负)的产品大多是QDII型产品就是一个佐证。另外,经历整顿和清理后的理财市场,固定收益类产品居主导地位事实也说明国内的金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