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车辆公告的说明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准入管理是工业和信息化部实施的许可管理。生产道路机动车辆的企业及所生产的产品须得到许可,工业和信息化部以《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的形式公布获得许可的道路机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这个过程简称为《公告》管理。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06]1532号文的要求,从2007年7月1日起,就开始改革《公告》产品管理,建立了:企业申报《参数备案表》、《检验方案表》→中机中心审查(确定检验方案,必要时与企业讨论后确定)→检测机构试验(按确定的试验方案)→中机中心技术审查→报政府部门公示、批准、公布的产品管理模式。现行的《公告》产品管理流程简介如下(流程图见附件):1.申报经工业和信息化部许可的生产企业可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指定的网站申报车辆产品。企业申报产品时,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车辆生产企业的基本情况(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商标、注册地址、生产地址等);车辆产品情况简介;《公告》基本参数;《车辆主要技术参数及主要配置备案表》;《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方案表》;其他有关证明文件。从2009年6月1日起,企业在申报车辆产品《公告》变更、扩展时,应提交《车辆产品强制性检验项目检验方案表》。2.受理企业提交资料后,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将从网上反馈受理/不受理通知。受理环节主要是对申报资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进行审查,内容主要包括:申报产品是否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是否跨类、异地生产、申报资料是否齐全、照片是否符合要求、填写项目是否有明显错误等等。按照1532号文规定,受理工作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3.确定试验方案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受理产品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沟通及补充材料的时间不计算在本期限内)完成试验方案的确定工作。产品受理后,中机中心要进行试验方案的确定和VIN审查两项工作。以前这两项工作是两个部门分别进行的,现在为了方便与企业的沟通,已将这两项内容合并在一起,由技术部统一进行审查。在试验方案确定过程中,如果企业的申报资料有问题,中机中心会提出具体意见并从网上反馈给企业,建议企业进行修改。企业也可通过申报系统与中机中心进行沟通。(有“修改”或“申诉”或“撤销申报”选择)。对于试验方案和VIN审查中建议退回的产品,企业需重新申报。4.产品检测中机中心确定试验方案后,将会把试验方案反馈给企业和相应的检测机构(企业应在申报资料中明确)。检测机构从指定网站下载企业相关产品的检验方案、备案参数后,应按照《备案表》进行样品主要配置(或参数)的核定,并按照中机中心确定的检验方案表进行强制性检验项目的检验。产品检测完成后,检测机构向指定的网站传送产品的强检统计表和相关试验报告。公示中机中心会在每个月的10日左右,把申报资料和产品检验报告上传齐全的产品列入当批审查,并将列入的产品汇总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公示。目前公示的产品品种为载货类汽车产品、专用车产品、轻便和三轮摩托车产品。公示结束后,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将公示情况及公众提出的意见反馈中机中心,并进行复查工作,必要时进行现场核查。6.产品技术性审查中机中心审查通过的产品,汇总后报送工业和信息化部。中机中心技术部对申报产品进行产品技术性审查,必要时会进行现场核查。审查的结果会统一反馈给企业,企业可以从网上下载专家技术审查结果。如果企业对审查结果有异议可在15日内提出申诉。申诉应以正式书面文件的形式报中机中心,并注明联系人及联系电话。7.审核及发布公告工业和信息化部进行审核,同意准入的产品,以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告》的形式公布。审核不同意准入的产品,由中机中心通知企业。申报《公告》产品的各阶段所需时间受理:规定为5个工作日,实际一般为2个工作日;方案确定:规定为10个工作日,不包括反馈、沟通时间;产品检验:由企业和检测机构自行掌握,无固定时间;技术审查:一般为10个工作日;产品公示:规定为7个工作日;一般与技术审查同时进行;公示产品复查:一般为3个工作日;(技术审查、产品公示、公示产品审查一般是交叉同时进行,时间会重叠。)产品现场核查:未具体规定时间,根据抽样数量及样车分布情况决定,一般10个工作日左右。工信部审批:按照政府行政许可规定进行。附件:产品准入管理工作流程图公告费用构成:通常所说的产品公告实际包含三项内容,即产品公告、环保公告及产品3C。上文所述全部为产品公告部分,由中机负责办理。另外的环保公告由环保部办理,产品3C强制认证由中国质量认证中心进行办理。公告费用主要由这三大块组成:做产品公告所需检测费做环保公告所需检测费做3C认证所需检测费三个相关部门(工信部、环保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所收管理费企业本身为申报公告所发生的差旅费等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