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省六部制的沿袭和改革及对管理的影响组员:隋唐——三省六部制唐朝三省六部制中书省门下省尚书省(六部:吏、户、礼、兵、刑、工)三省:从唐朝开始正式设立的中央政权体系,分别为:“中书取旨,门下封驳,尚书奉而行之”。尚书省——最高行政机构,负责执行国家的重要政令;门下省——审议机构,负责审核政令;中书省——决策机构,负责草拟和颁发皇帝的诏令。中书省主要负责与皇帝讨论法案的起草,草拟皇帝诏令。门下省负责审查诏令内容,并根据情况退回给中书省。这两个部门是决策机构,通过审查的法令交由尚书省执行。尚书省下设有六部,分别为:吏部:负责考核、任免四品以下官员户部:负责财政、国库礼部:负责贡举、祭祀、典礼兵部:负责军事刑部:负责司法、审计事务。具体审判另有大理寺负责。重大案件组织刑部、御史台、大理寺会审。谓三司审。工部:负责工程建设沿袭及变革隋的三省六部制,形式上继承汉魏旧制,总结了秦汉以来的统治经验,隋文帝建立的这一整套规模庞大、组织完备的官僚机构,表明封建制度已发展到成熟阶段。自隋定制,唐朝基本沿用隋朝制度,而后一直沿袭到清朝。对管理的影响:利用三省六部制的特点:①分工明确②效率③互相牵制④分散相权,集中皇权发展和加强了中央集权的封建国家制度,有效地防止外戚大臣专权纂位和地方势力分裂割据。谢谢观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