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施指导意见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1(16)深圳市《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施指导意见(修订稿)经教育部批准,从2004年秋开始广东省普通高中学校起始年级全部进入高中新课程实验。为保证我市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工作的顺利进行,指导学校正确实施《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现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课程结构和管理1、课程结构普通高中教育是在九年义务教育基础上进一步提高国民素质、面向大众的基础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奠定基础。普通高中课程由八个学习领域、12或13个科目、100多个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课程分为必修和选修两部分。选修又分为两个部分:选修一是国家设置的课程,选修二是学校课程。学校通过学分描述学生的课程修习状况。根据学校实行的学年学分制管理办法,要求学校必须充分开发、利用课程资源,为学生提供丰富的可选择的课程资源。2、课程内容课程内容以教育部制订的16个学科课程标准和广东省教育厅制订的综合实践活动课程教学指导意见为依据并组织实施。课程设置及学分配置如下表:2(16)3、课程管理(1)普通高中学制为三年,每学年52周,其中教学时间40周,社会实践1周,假期(包括寒暑假、节假日和农忙假)11周。为减少学生并学科目,保证学生集中有效地学习,学校应努力做到将每学期分两段安排课程,每3(16)段10周,其中9周授课,1周复习考试。每个模块通常为36学时,一般按周4学时或周2学时安排,可在一个学段内或两个学段内完成。每周按5天计算,每天7学时,每周共35学时,每学时为45分钟,其中机动时间3学时(包括班会、团队活动、教研活动以及学校其它集体活动),实际每周教学时间应保证32学时。(2)每个必修模块和若干选修模块经过规定的学时、规定的方式学习,并达到质量要求,可获得2学分(其中体育与健康、艺术、音乐、美术每个模块原则上为18学时,相当于1学分)。(3)学分由学校认定。学分有具有普通高中学历教育资格的学校负责认定。学分值为整数。本省内转学的学生在原校修习获得的学分,经审查核实,转为转入学校的累计学分。外省转入的学生的学分,由学校根据学生的修习情况、考核成绩并对照课程方案进行转换、认定,报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学生学业状况通过学分记录予以量化反映,并通过适当的描述反映学生成长发展程度。具体办法另行规定。学科类课程以模块为单位、按模块规定的分值由学校或教师根据考试成绩或考核结果,结合学生成长记录情况来认定。学生修习的学时数达到规定要求、考勤符合学校规定、模块考核合格才能认定学科类模块学分。综合实践活动和通用技术由教师依据学校制定的有关标准或规定来认定。研究性学习活动共15学分。学生每年都要开展研究性学习活动,并且三年累计不少于三个研究课题。其学分认定条件为:有符合要求的课题研究方案;有完整的研究过程并有记录;有课题研究成果;有课时保证;有学生自主选择和自主完成。社会实践共6学分,每学年2学分。由学校根据学生参与的时间、态度和实践的效果等进行认定。社区服务三年共2学分,不少于10个工作日,每个工作日服务时间不少于5小时。学校依据既定程序和社区提供的有关学生服务的对象、时间、项目、体会以及被服务者的意见等来认定学分。学生根据需要选修网上课程及社会教育资源提供的课程,其修习的学分,由所在学校作出相应规定后予以认定,但最高学分不超过6学分。在社会认证机构获得的技术技能证书与相应的学分的认定办法另行制定。学校参照有关规定制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学分的认定是一项严肃的工作,直接关系到课程改革是否得到健康顺利的发展。学校应依据课程标准要求制定相应的评价标准和学分认定的具体实施细则。学校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学分认定工作,加强对学分认定的管理和监督。对违规认定和虚假认定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处罚。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建立必要的制度,加强检查和监控,保证学分认定的科学性和真实性。(4)学生毕业的学分要求:学生每学年在每个学习领域都必须获得一定学分,三年中必须获得116个必修学分(包括研究性学习活动15学分,社区服务2学分,社会实践6学分),在选修Ⅰ中至少获得22学分,在选修Ⅱ中至少获得6学分,总分至少达到144分方可毕业。鼓励学有余力或希望多方面发展的学生修习更多的选修课,获得更多的学分,通常情况下三年内获得学分不超过180分。(5)学生补考、重修、另修、免修的要求:对于学生考核未能获得学分的模块可以进行补考,补考合格方可获得学分。补考仍不合格的模块,允许重修或另修其它模块。在达到该学习领域和科目最低学分要求的前提下,允许学生跨科目、领域选修其他模块。对于未经在校修习已经达到课程修习水平要求的学生,允许通过相应的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由学校认定其学分。二、课程编排的原则和程序1、课程编排原则4(16)(1)学校要有两个课表:必修课表和选修课表。最好先排出必修课表,再编排选修课表。学生要有自己的个性化课表,个人课表至少包括三个要素:课程名称、上课时间和上课地点。(2)原则上,高中三年必修课以行政班为基本单位进行教学管理,辅之以教学班组织教学。学生选课后,按选课人员形成教学班,允许学生跨班或跨年级上课。在教育教学资源允许的条件下,有条件的学校可以探索打破班级或年级体制安排课程,实行“走班”制。(3)高一年级主要设置必修课程,逐步增设选修课程。高三下学期,学校应保证每个学生有必要的体育、艺术等活动时间,同时鼓励学生按照自己的需要继续修习某些课程,获得一定学分,也可以安排总复习。(4)规划学校课程。按学科课程进度安排必修课,在保证必修课的基础上安排选修课,力求每天所排课程不超过5门。选修课程中某一个学科、某一模块的知识需要其它学科知识支撑,或选修课的系列之间、模块之间、专题之间有递进关系的应按顺序开设,没有递进关系的可平行开设。建议每门课程的周课时数为偶数,如每周2节或每周4节,选修课最好2节连排。(5)学生选课以学期为单位,即一次选定本学期内两学段所有想修习的课程。学生选课在每学期末进行,学校在下学期开学前基本完成排课。(6)高中一年级少于6个(不含6个)教学班,或在校学生少干600人的学校,经省教育厅审核批准,可以在批准年限内采用过渡性课程设置,其选修Ⅰ可开出率不得低于所提供的模块的60%。实验初期,学校可根据现实条件,在保证开设所有必修模块课程的前提下,有选择地优先开设所提供选修模块80%以上的选修课程,被评为省一级的学校要能够开设国家提供选修课程的95%以上;同时,学校要制订规划,创造条件,逐步开设丰富多彩的综合性、创新性、有特色的学校课程(选修Ⅱ)。学校开出选修课程的数量是评价一所学校课程实施水平的重要标志。(7)选修模块开设的要求:省教育厅要求,25名以上学生选修的,学校必须开设;11-24名学生选修的,学校尽可能开设;少于10名学生选修的,学校可以不开设。市教育局要求,在省一级学校,学生选课最低开班人数可少到20人,并允许部分优秀学生跨年级上课。(8)鼓励跨校协作,校际间资源共享。鼓励学校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开办选修课程。2、课程编排程序(1)成立排课领导小组。学校的课程编排是在校长(主管校长)领导下,教务处负责。学校应成立由校长(主管校长)、有关教育教学部门负责人、各学科教师代表等组成的课程方案制定小组,具体负责学校课程方案的制定和实施。各高中学校课程方案应报市、区教育局备案。(2)科组提出开课方案。各学科组讨论并提出本学科必修课和选修课开设意见和开设方案以及课程说明,报学校教务处。(3)学校公布课程清单。学校教务处对各学科提交的方案进行汇总和调整,排出学校必修课课表,列出下一学期供学生选修的选修课清单,制定课程设置说明和选课指导意见,报校长(主管校长)批准。(4)学生选课。学生依据学校的必修课表和选修课清单,在教师指导下,依据自己的意愿进行选课,并填写选课单;班主任对本班学生选课情况进行统计、汇总,报学校课程方案制定领导小组。学生在执行修习计划过程中,部分课程没有通过课程考核,需要重修;学生兴趣、志向发生变化;学生因转学影响其修习计划等情况时可调整高中课程修习计划。学生调整高中课程修习计划必须在学期结束后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在下一学期进行调整。(6)学校排课。学校对全校学生选课情况进行汇总、统计、调整,编排出下一学期的选修课课程表。(7)个性化课程表。学生依据学校必修课课表和选修课课表制定自己的个性化课表。排课结束后,要求形成学校学段(或学期)课程表、学生个人课程表、教师个人课程表、场室(包5(16)括:课室、实验室、操场、自习室等)课程表。课程编排流程图:三、2004级普通高中课程开设指导意见1、各校在设计本校课程方案时,要遵循以下三个原则(1)课程方案要体现高中新课标的精神,给学生尽可能多的选择机会,尽可能宽广的自主学习的空间;(2)编制课程方案要结合本校办学条件,从实际出发。例如,在编教师人数、教师教学观念和教学水平、生源现状以及实验室、计算机、运动场馆、专用室、机动课室等设施设备情况等;(3)课程的编排要遵循教学规律。不同学科有不同的学习规律,不同模块也有不同的编写特点,所以有些学科或模块适合集中学习,有些学科和模块则适宜分散、连贯的学习,必须合理编排。学校要全面地兼顾几个原则,才能设计出既体现改革理念又符合本校实际、切实可行的学校课程方案。2、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根据《普通高中课程方案(试验)》,普通高中课程由学习领域、科目、模块三个层次构成。课程分必修和选修两部分。选修课程由选修一和选修二组成,选修一是国家课程,选修二是学校课程。各学科课程结构及开设意见如下:学习领域科目必修学分模块说明及开课、选课建议语言与文学语文10必修课程:有五个模块(必修1~必修5)各2学分,共10学分。选修课程:有五个系列:唐宋散文选读(必选1)、唐诗宋词元曲研修(必选2)、中国现代散文选读(必选3)、短篇小说欣赏(必选4)、写作(必选5),每系列下设若干模块,每模块2学分。凡准备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选修课列为必选(学习内容任选)。不参加高考的学生,语文选修课列为任选。排课领导小组(校长、教务处等、教师)学科组:开课方案和课程说明,上报教务处:汇总、调整、排出必修课课表,列出下一学期选修课程清单校长:批准、公布学生:选课、填写选课单,交班主任班主任:统计、上报教务处(排课小组):汇总、调整、排出下学期选修课程表学生:根据必修课程表和选修课程表制定自己个性化课程表→→↓←←↓→6(16)英语10必修课程:有五个模块(必修1~必修5),顺序开设,共10学分,修完五个模块,可达毕业(七级)水平。选修课程:有系列I和系列Ⅱ系列I是顺序选修课程,包括英语6~11五个模块(必选6、必选7、必选8、任选9、任选10、任选11),每模块2学分,高考要求至少修完模块英语8(对于不参加高考的学生,必选6~必选8列为任选)。系列Ⅱ是任选系列,分语言知识与技能类(任选系1)、语言应用类(任选系2)和欣赏类(任选系3),每类有若干模块。建议:必修模块英语必修l~必修5和选修模块英语必选6~必选8,在高一和高二按顺序开设。英语系列Ⅱ与英语其他模块没有递进关系,建议从高一下学期开始开课,连续开课,内容由学校根据情况自定,学生任意选修。有条件的学校建议先期开设英语应用与写作、英语报刊阅读;报考英语Ⅱ的考生选修英语影视欣赏入门。由于本届学生初、高中教材不衔接,新课标要求有较大幅度提高(如高考要求的词汇量将从现行的2000个提高到3500个),为适应新课标的要求,继续保持我市在英语学习上的传统优势,英语1~8每模块的学习时间,周课时数可酌情调整。数学数学10必修课程:有五个模块(必修1~必修5),顺序开设,共10学分。选修模块:有四个系列。系列1:有二个模块(必选1-1、必选1-2),每模块2学分,适合文科选用,顺序开设;系列2:有三个模块(必选2-1、必选2-2、必选2-3),每模块2学分,适合理科选用,顺序开设:系列3:有六个专题(任选系3-1~任选系3-6),每专题1学分,可不按顺序开设;系列4:有十个专题(任选系4-1~任选系4-10),每专题1学分,可不按顺序开

1 / 16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