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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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的通知深府〔2010〕108号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落实。深圳市人民政府二○一○年八月十五日深圳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宜居城市建设,根据《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宜居城乡的实施意见》(粤办发〔2009〕24号),现决定在全市开展宜居城市创建工作,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深圳市综合配套改革总体方案》,坚持以人为本,以不断改善民生为主线,以开展宜居城市创建为手段,通过推进住有所居、改善人居环境、加强社会管理、完善公共服务设施等措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全面提升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能力,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效能,努力建设人居环境良好的生态文明城市,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为深圳实现创新发展、转型发展、低碳发展、和谐发展做出积极贡献。(二)工作原则。1.加强领导,注重协作。成立市创建宜居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并细化工作职责和责任。制定创建宜居城市的计划、目标和任务,建立相关部门紧密配合、沟通与合作的工作机制,共同承担宜居城市创建工作。2.摸清现状,注重进步。开展宜居城市、宜居街道和宜居社区调研和评估,摸清我市宜居现状,提出改进意见,并注重分步实施和整体推进,保障宜居城市各项考核指标逐年提升。3.突出重点,注重特色。从解决最关键的问题入手,集中力量优先突破重点领域、重点工程。依托深圳独特的人文底蕴和城市风貌,注重城市个性化设计,在宜居城市创建中注入更多的文化元素和国际化元素,彰显独有的城市风貌。4.强化落实,注重实效。紧紧围绕宜居城市的创建目标,狠抓任务落实,统一部署各项行动,明晰各区、各部门的责任和任务,强化绩效考核制度,检查监督实施情况,注重工作实效,切实改善我市宜居环境。(三)总体目标。通过创建宜居城市,努力使全市在城市化水平、基础设施建设、生态环境改善、资源节约利用、城市管理水平等方面取得跨越式发展,城市综合承载能力和竞争能力明显增强,有力促进全市经济和社会的全面发展。力争用10年左右的时间,将深圳建设成为生活舒适、环境优美、功能完善、人民群众具有幸福感的宜居城市,成为国家和广东省宜居城市建设的先进城市和示范城市。二、主要任务和工作分工(一)科学规划城市建设。创新城市规划理念。统筹协调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人居环境发展规划,加强规划衔接和平衡,形成统一协调的综合性空间规划体系。城市规划、城市设计体现生态功能和环境功能,强调特区内外一体化规划,构建城市建设新格局。注重新区发展、城市更新,提高环境基础设施配套标准。统筹安排生产、生活和生态要素,促进人口、产业及公共配套设施的有效集聚。(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加快编制法定图则。从完善城市功能、体现生态宜居和节约土地利用出发,加快法定图则的编制和实施,到2010年底前,全市建设用地已编和在编的法定图则覆盖率达到80%以上。针对城市的主要出入口、中心商业区、行政办公区以及成片开发建设的住宅区等,开展城市设计和小区景观设计工作,改善城市面貌。针对城市规划滞后区域,研究解决工业区与居民区交替混杂现状,避免工厂产生的废气、废物、噪声对附近居民日常生活的影响,提升宜居水平。城市住宅开发项目要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布局要求,住宅小区容积率符合要求,实行组团式开发,增加小区绿化空间,新建居住区要按照不低于30%、旧城区改造不低于25%的用地面积配套建设绿地。提供居民利用公交的条件,距离社区出入口300米范围内有公共交通设施。节约土地利用,合理确定人均城镇建设用地面积。(责任单位:市规划国土委)加强社区规划。按照地域性、居民认同性、利益共同性等社区构成要素编制社区规划设计图。社区规划强化配套设施建设,与基本居住有关的各种公用管线以及设施齐全,满足通给水、通排水、通电、通信、通气、通路的要求。社区规划关注环卫设施配置,更好地提升社区环境卫生水平。社区设有健身场地、排球场、篮球场、网球场、羽毛球场和游泳池等体育活动场所,设有社区卫生服务站,或居民15分钟行程内可以到达社区服务机构。(责任单位:各区政府、新区管委会)(二)改善城市居民住房条件。构建多层次住房保障体系。落实保障性住房条例和人才安居政策,扩大住房保障范围,提高住房保障水平。学习借鉴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城市经验,加强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安居型商品房等保障性安居房建设,结合货币补贴方式,建立完善具有深圳特色的住房保障体系。推进实施大住房保障体系,保障对象涵盖户籍低收入家庭、各类专业人才群体、户籍中等收入(夹心层)住房困难家庭、部分非户籍住房困难家庭以及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等。完善住房公积金制度,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保障作用。加大对保障性、政策性住房的土地供应、资金投入和建设力度,并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和住宅产业现代化成果提高建设效率,着力增加在建项目的开工量、竣工量和供应量。充分发挥政府资源和社会资源的优势,创新住房保障项目投资模式和管理模式,将住房保障工作纳入法制化建设的轨道,建立保障住房资金专户和用地储备制度。2010年筹集建设5万套保障性住房,到2012年,城市低保、住房困难家庭住房保障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发展提高住房品质。根据住宅产业现代化综合试点城市的任务和要求,推动住宅产业现代化法规体制建设,开展住宅标准化、系列化设计,开展住宅性能认定和部品认证工作,推行住宅建造工业化和一次性装修,推广运用住宅产业现代化技术,培育住宅产业现代化示范基地和示范项目,发挥政府开发项目的示范引导作用,降低住宅建设资源和能源消耗,提高住宅建设效率和品质。(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加强住房物业监管。加大对住宅设计、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力度,严格执行逐套验收制度,确保住宅建设质量。建立和规范物业管理招投标有形市场和服务平台,从源头上遏制物业管理矛盾纠纷的产生。创新物业服务企业资质动态管理,加强物业服务企业监管。理顺完善市、区、街道三级物业监管体制,加强物业监管力量。落实物业管理各项制度,贯彻实行业主自治、专业服务与政府监管相结合的物业管理原则。加大宣传力度,增强业主物业管理消费观念和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观念,增强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的合同意识。发挥物业服务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构建和谐诚信的居住环境。(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三)提升城市综合环境质量。实施河流综合治理。加快我市五条界河治理,完善与香港、东莞、惠州等周边城市的合作机制。全力推进河流综合整治工程,实施河道截污工程,加强节水管理,促进污水回用,实施河道补(换)水工程。以福田河、新洲河、大沙河为重点,开展以水生态保育为主线的环境建设工程,营造并修复天然河道的水生动植物生存环境。实施“蓝线”管制,拆除蓝线范围内违章建筑,实现城市水系空间保护。加快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污泥处理厂的建设,到2012年,建成市政污水管网4800公里。统一规划实施全市污水处理厂出水深度处理改造,城区生活污水全部纳入污水处理厂处理,到2012年,城市污水集中处理率中心城区达到95%以上,其它区域达到80%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加强环境污染防治。加快医疗废物焚烧处置工程、危险废弃物焚烧处置工程和安全填埋场等项目的建设。推进能源消费结构改善,开展电厂污染整治。推进VOC污染治理,推广普及各行业降低VOC排放工艺及成熟治理技术。开展土壤污染调查和评估,妥善应对旧工业区改造相关的污染土壤治理和修复。严格各类噪声源的监管,重视光污染的控制和防治研究。强化机动车污染控制,改善车用燃油品质,依法全面推广国IV车用燃油,大力推广清洁能源汽车,减少汽车尾气排放。控制建筑施工扬尘,建立完善灰霾天气的监测、预报、预警和防控体系,改善大气能见度,到2012年,全市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8%。(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推进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工作。贯彻落实《深圳市建筑废弃物减排与利用条例》,编制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布局规划,拟定建筑废弃物减排与综合利用实施计划。鼓励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会同市发展改革委、市城管局共同制定我市建筑垃圾收费制度并严格实施,制订并实施建筑废弃物综合利用优惠政策和财政补贴、建筑废弃物再生产品技术标准和认证标准,促进企业参与建筑废弃物处理设施投资建设及绿色再生产品的推广应用。到2015年,建筑废弃物资源化率达到60%。(责任单位:市住房建设局)扩大城市生活垃圾处理与利用。扩大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规模,合理设置垃圾转运站,逐步建立完善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等系统,鼓励倡导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到2012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4%以上。积极推进餐厨垃圾处置和综合利用设施建设,制定餐厨垃圾管理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区的餐厨垃圾管理工作。(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四)提升城市绿色开敞空间。加快深圳绿道网建设。建设涵盖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深圳绿道网络体系,其中区域绿道约300公里,城市绿道约500公里,社区绿道约1200公里。将绿道网建设与绿地绿廊、绿色出行、体育休闲、生态文化紧密结合起来,优化提升全市人居环境。以绿道网理念引导城市道路系统、绿地系统、自行车系统、步行系统等相关规划的编制。抓紧全面开展绿道网建设,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一年基本建设,两年全部到位,三年成熟完善”目标。2010年底前完成区域绿道70%的建设任务,建成3个城际交界面和4条区域绿道示范段,启动深圳湾海滨休闲带等一批城市绿道、社区绿道的建设。2011年8月前全部完成区域绿道建设任务,高标准完成大运公园—仙湖植物园示范段,启动城市绿道、社区绿道与区域绿道的衔接互通工程。2012年底前区域绿道成熟完善,运营机制完善。(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构建生态安全体系。加快构建“四带六廊”生态安全网络格局,开展生态评估,加强土壤环境保护和重点区域土壤环境调查,推动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和湿地公园等建设,加大生物入侵防控与管理力度,加强城市生物多样性保护。(责任单位:市人居环境委)增加城市绿量。积极推进生态风景林、沿海防护林建设以及重要功能区的生态恢复重建,增加城市绿量。科学布局绿地,城市公园实现全部免费开放。继续推进森林公园、郊野公园、市政公园、社区公园的建设,完善公园体系,打造“公园之城”。每年新增10个以上社区公园,到2012年,人均公园绿地面积达16平方米,实现居民出门500米之内有一个公共绿地活动空间,建成区绿化覆盖率达45%以上。森林覆盖率达39.5%。(责任单位:市城管局)(五)完善城市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大饮用水源的保护力度,实施一级水源保护区封闭管理,水源涵养林建设。大力开展水库流域水土保持综合治理工程,保障城市供水安全。加快供水管网改造,逐步整合、兼并小水厂,实现供水区域化发展、规模化经营,加强供水水质监测,到2012年,饮用水源水质达标率达到99%以上,供水水质合格率达到99%以上。(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提高教育水平。加快推进学前教育规范化发展,提高保育教育质量;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化,全面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提升教育水平。加快推进普高教育优质化、职业教育品牌化,全面提高职校学生就业能力和创业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推进医疗卫生事业均衡发展。加快推进以原特区外地区为主要配置重点的重大卫生项目建设,全面落实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推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全面加强社康中心的内涵建设,推动公立医院改革试点,推进深港、深莞惠医疗卫生合作,争创全国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先锋城市。到2012年,每千人口床位数达到2.6张,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达到2.5名,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达到国内先进,公共卫生服务水平达到国内一流,公立医院的每诊疗和住院人次费用控制在全省公立医院的平均水平之下,市民看病就医问题得到较好解决。(责任单位: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