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XX委改[2014)1号—共XXXX县委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关于深化村(社区)自治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经开区党工委、管委会,各乡镇党委、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县委十二届六次全会战略部署,扎实推进我县村(社区)自治机制改革,结合XXXX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意见。—、指导思想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方向,健全村(社区)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深化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村(居)民2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为建设生态经济强县构建坚实的群众基础。二、总体目标坚持党的领导,尊重和发挥人民群众主体作用,以扩大基层民主自治为目标,力争在2015年底之前全面推行村(社区)自治机制改革,全县各村(社区)普遍建立基层自治组织,初步建立起基层自治工作运行机制。到2017年之前,全县各村(社区)全面建立起完善的村(居)民自治机制,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依法自治”的基层社会治理格局,实观村(居)民民主法治意识普遍增强,自己管理自己的事务、自己解决自己的问题、自己承担自己应承担的社会责任能力普遍提升,基层社会秩序更加安定有序,人民生活更加幸福美满的目标。三、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一)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制度1.严格村(居)民代表的推举程序。村(居)民代表由村(居)民书面推荐、依法选举产生。村(居)民代表原则上需长期在家,且热心公益事业、具有履行代表职责的相应文化水平和道德素质。村(居)民代表数量应根据实际确定,每名村(居)民代表所代表的村(居)民原则上不少于5户,不多于15户。2.建立村(居)民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每名村(居)民代3表分户联系本村(居)群众,及时听取、收集、反映所联系户对村(居)务管理、经济社会发展、民生改善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传达村(居)民代表会议和村(居)民委员会的有关会议精神和工作安排,督促所联系户完成在集体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做好服务联系群众的其他工作。各乡镇每年至少组织村(居)民代表集中培训2次。3.规范村(居)民代表会议议事制度。建立重大事项由“村(社区)党支部提议、村(社区)两委商议、村(居)民代表讨论决定、村(居)委会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监督”的良性互动机制。每次召开村(居)民代表会议前,村(社区)党支部应提前3个工作日把提议的议题告知村(居)民代表,由村(居)民代表走访联系的户,充分征求村(居)民意见:并由村(居)民代表将收集的意见提交村(社区)两委商议、党员代表大会审议后,由村(居)民代表会议或村(居)民全体会议决议通过,交村(居)委会执行,村(居)务监督委员会负责监督,最后由村(居)委会公开决议内容和实施结果。4.及时撤换不称职村(居)民代表。村(居)民委员会可根据村(居)民代表履职情况或村(居)民联名提议,及时依法组织罢免长期不在家、不依法履行职责的村(居)民代表资格,补选新的村(居)民代表。(二)充分发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作用41.制定并及时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各村(居)要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按照“宣传发动、讨论修改、审核把关、表决通过、乡镇备案、组织实施”的程序,围绕生产生活、邻里纠纷、社会治安、村容村风等方面,制定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明确约定“什么不可为”、“违反后怎么办”。城市小区(院落、楼栋)还可结合实际制定小区(院落、楼栋)自治(管理)规约。每年年终,各村(居)可根据实际需要组织村(居)民会议,对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进行修订完善,不断增强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针对性、实用性和可操作性。2.抓好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宣传教育。各村(居)要通过广播、公开栏、坝坝会、张贴入户、面对面入户宣传、文艺表演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确保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3.强化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监督执行。各村(居)要建立村(居)民遵守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考核评价制度,由村(居)委会成员、各村(居)民小组长及村(居)监督委员会成员组成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执行考评组,设立违反村规民约(居民公约)黑名单,采取批评教育、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公开点名、广播检讨、上村(居)民法制学校学习、限制参加集体活动、捐献公益事业建设资金等方式对违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的村(居)民进行教育处罚。5(三)深化村(居)务公开制度改革1.完善公开内容,实现金方位公开。村(居)要按照统一要求建立村(居)务公开目录,凡是群众关心的、有疑虑的、想知道的,如城乡居民低保、大病救助、财务收支等,都由村(居)民委会定期向村(居)民公开,并接受监督委员会监督考评。村(居)账务收支按日记账,逐笔明细,支出的每笔费用必须经村(居)务监督委员会主任审核、村民委员会主任签字方可入账。各社区要参照居务公开要求,指导本社区各居民小组做好组务公开,重点就集体资产营收、拆迁补偿分配、救灾救济物资发放等重大事项逐笔及时公开。2.拓展公开形式,实行多渠道公开。2015年起,全面启用村(居)集体“三资”(资源、资金、资本)管理网络平台,采取以公开栏、网络平台公开为主,综合利用会议、广播、明白卡、手机短信等形式公开,确保村(居)务公开的全覆盖。3.规范公开程序,实现无误差公开。每次公开前,村(居)委会将公开内容提交村(居)务监督委员会审定。各乡镇要将村(社区)每季度的公开情况以图片的形式通过“数字民政”系统传至民政局存档。各村(居)委会要建立村(居)务公开意见登记簿,在村(居)务公开栏中设置举报箱和举报电话,村(居)民对公开事项有意见的,村(居)民委员会应限时核实和答复。(四)加强山湾(小区、院落、楼栋)自治机制建设61.全面建立山湾(小区、院落)村(居)民自治机制。一是建立以“村党支部一山湾(院落)党小组”或“社区大党委一小区党支部一楼栋(院落)党小组”为链条的党组织体系。二是组建山湾(小区、院落、楼栋)村(居)民自治小组:邀请和遴选原来在各村(社区)担任过服务岗位或群众评价高的、热心公益事业的“五老”(老党员、老干部、老劳模、老军人、老教师)组建村(居)民自治小组(公益设施管理志愿服务队),具体负责山湾(小区、院落、楼栋)公益设施监管、治安维护、环境卫生、纠纷调解等自治活动,组织开展困难救助、亲情关爱、结对帮扶和技能培训、维修维护、文化宣传等社会服务。三是在村(社)已划分公共管护区网格基础上,进一步将网格化细化到山湾、小区、院落、楼栋,形成居民自治网格,明确村(社区)设施监管、环境卫生、治安防范网格责任区,按照网格化管理的相关要求做好山湾(小区、院落、楼栋)自治管理各项工作,实现县乡网格与村(社区)自治网格的无缝对接。四是由县政法委牵头,在农村全面推广电话“平安联防”工程,以一个山湾为一个群组,构建互帮互助、互联互防的信息网络,群组中任何成员遇到紧急情况时,都可第一时间呼叫组内其他成员救助。五是由县规建局督促指导、各社区具体负责组织辖区内的居民小区(院落、楼栋)依法建立业主委员会,代表业主自主决定居民小区(院落、楼栋)的物业服务企业、公共设施管护、环境卫生、安防范7等事务。各社区要督促业主委员会严格按规定使用专项维修资金,每半年向业主公开一次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业主监督。2.普遍设立村、社区“百姓说事点”。在各村(社区)群众日常聚集地普遍建立“百姓说事点”,让百姓通过“唠家常”的形式,把矛盾纠纷、百姓诉求等社情民意在“点上”反映出来,并得到及时疏导,从而理顺情绪、解开疙瘩、化解矛盾。“百姓说事点”设置“一牌”,即悬挂一块招牌,公开联系电话;“一板”,即设置一块工作提示板,解答百姓提出的疑问;“一本”,即放置一本百姓说事记事本,把百姓反映的问题记录下来;“一角”,即建立一个法律图书角,便于百姓随时学习一些法律、科技知识;“一员”,即每个“百姓说事点”落实一名自治小组成员或熟悉辖区情况、威信高、有一定文化和法律知识的热心人或“乡贤”担任村(社区)社情民意信息员、“法律明白人”、矛盾纠纷调解员,定时到“百姓说事点”倾听群众诉求,对群众提出的政策法律问题解疑释惑,及时调处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出村、纠纷不出自治小组。3.逗硬落实志愿者服务和党员干部“双报到”制度。各级领导干部要强化“上班时间是公职人员、下班以后就是社区居民”的意识,切实加强与基层社区党组织的联系,带头落实志愿服务和义工制度,积极参与社区建设、扶危济困等志愿服务活动。全县所有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中的党员干部都要到基层社区党8组织报到,并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与社会服务,做好社区劳动就业、社会救助、公共卫生、弱势群体帮扶等工作,不断增强社区凝聚力。社区党组织要紧密结合社区居民实际,一对一安排好党员干部志愿服务居民活动,及时向党员干部所在单位的党组织反馈党员干部“双报到”参与社区建设、落实志愿服务的情况。各单位党组织要把“双报到”和志愿服务的情况作为党员干部评先选优、职务晋升的依据。县委组织部、县直机关工委、团县委、县文明办等部门要切实加强志愿者服务和党员干部“双报到”工作的检查和考核,定期通报相关情况,督促志愿服务和义工制度的全面落实。(五)积极培育各类社会组织1.推进“政社分开”。建立更加严格的村(社区)公共服务准入制度,凡属于乡镇人民政府直接提供服务的项目,不得转嫁给村(社区)办理;属村(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办理的事项,由乡镇人民政府与村(社区)签订委托协议书,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行“费随事转”,由村(社区)委托有资质的社会组织办理;属村(社区)依法履职的事项,通过村(居)民自治的方式办理。2.建立“三社互动”工作机制。进一步放宽社会组织准入条件,充分利用上级补贴、社区扶持、公共服务资金购买服务的方式,大力培育地方服务性、公益性、互助性社会组织和专业化9社工队伍,鼓励并扶持各类社会组织定期开展公益性、服务性活动,丰富村(居)民精神文化生活。在云溪镇试点建立“以社区为平台、以社会组织为载体、以专业社会工作人才队伍为支撑”的“三社互动”工作机制,实现“让社会组织成员受益、让社会管理人员受益、让社区居民群众受益”。3.加大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项目力度。积极探索财政资金撬动社会资源参与社区治理的新路,整合社会各方面资源,推进政府围绕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领域向社团、民营非企业、社会组织购买服务。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等级评定和信用管理,将等级、信用水平等与承接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挂钩。(六)强化村(社区)公益设施的建设维护和集体资产管理1.用好“一事一议”政策。各村(社区)要切实加强村社道路、环卫设施、办公用房等公益设施建设的政策宣传,引导村(居)民不等不靠,采取“一事一议”办法,按照村(居)民议事会议制度规定,组织村(居)民义务劳动,筹集建设维护资金:确保公益设施有人管、有钱建。2.抓好集体资产的有效利用。要整合各方面力量,盘活用好闲置集体资产,充分发挥村(居)办公室、会议室、农家书屋、远程教育实等集体资产的作用,为村(居)民提供办事、休闲、娱乐等便民服务,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不断提升村(居)民文化素质和致富能力。103.强化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各村(社区)要逐一、全面、准确登记房产、土地、森林、塘库堰池等集体资产,建立集体资产台帐,实行动态管理。集体资产的管护、经营、外包、使用必须严格遵循“四议两公开一监督”的程序,首先将资产内容和处置程序进行公示,再召开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后方可实施。同时,应及时公示集体资产的处理结果。(七)扎实抓好基层精神文明建设1.积极开展群众性文娱体育活动。整合民间艺术资源,发挥文化能人、民间艺人的积极性,积极培育民间文艺体育社团组织,组织村(居)民开展器乐演奏、歌舞表演、体育比赛等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满足广大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2.广泛开展基层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以“五进三争”(五进:即道德规范、政策法纪、科技知识、卫生健康、文化活动进农家,三争:即争做新型农民、争当文明农户、争创文明村社)为主要内容,每个村(社区)每年要开展一次“道德模范”“文明户”“好婆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