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社会对民居发展的影响砖雕和木雕巧妙结合的清代民居檐角山西祁县清代民居中的墙壁砖民居建筑是与社会经济生活、政治制度、民间习俗、技术条件等最为密切相关的建筑类型。与明代相比较,清代社会确实出现了不少影响民居发展的新因素,如:民族的融合;人口迅猛增长;木材资源减少,砖材料增多;资本主义经济萌芽;消费观念增强;时代审美的新情趣;华侨引入西方风格;大量移民活动;新的建筑装修材料的推广等。以上诸点都推动了清代民居的发展变化。民族间的融合与文化交流,主要表现在兄弟民族大量吸收汉族文化方面。在建筑上,满族官民很快地接受了汉族四合院形制,并影响到满族肇兴发源地的吉林。上层贵族的王府及蒙古王公府第亦采用四合院。回族民居也是接受汉族影响较大的例子,各地回居除布局较灵活外,其结构方式、开间、举架、装修等皆与汉族雷同。云南大理的白族民居所惯用的“三坊一照壁”及“四合五天井”形制中,可明显地看出汉族处理院落空间的手法。在交通发达、地势平坦地区的壮族人民亦开始脱离本民族传统的干阑式楼居形式,而逐渐采用地居形式,一般为三间一幢,一堂两卧,与汉族民居类似。居住在昆明一带的汉族、彝族人民同样采用“一颗印”式民居。海南岛沿海一带的黎族人民,放弃了本民族长期使用的船篷形的草顶落地式棚房,改用三角形屋顶构架,当地人称之为“金字屋”的汉式房屋。甘肃南部藏族住宅采用木构或夯土民居,而放弃了传统的石制碉房。总之,清代各民族间在民居形式上相互吸收融合,取长补短,努力发展自己的特点,形成丰富多采并有个性的民族民居。清代人口增长迅猛。明代历朝的全国人口总数一直在五、六千万之间徘徊,至乾隆初期全国人口已突破一亿大关,乾隆中期达到二亿,至清朝末年已增至近四亿人口。但耕地面积增加不多,人民必须在有限的用地上解决居住问题,住房的密集程度明显提高,尤其以人口麇集的南方地区及丘陵地带的西南地区更为明显。节约用地成为各地民居建造所追求的目标。如北京四合院取消了围绕全宅的更道,使平面更紧凑。晋中一带民居部分房屋改为两层或三层。东南沿海地区市镇发展沿街巷或河滨的联排式小型民居。粤闽沿海地区用地更为紧张,当地人民创造了一种单开间、长进深的民居形式,进深长达四、五间,粤中称之为“竹筒屋”,以形容其瘦长。由于人口增长的压力,黔、桂、川、湘等地区的少数民族进一步开发山区耕地,移家上山,在山区及丘陵地区建房为清代民居的一个重要特色。另外,在贵州、湘西、桂北地区建造吊脚楼式民居以利用河坡地已成为当地惯用形式。由于房屋较前更为密集,防火问题则更为严重,因此封火山墙形式成为南方民居的普遍形式,并创造出各种优美的山墙造型,构成有特色的城镇街景。清代手工业与商业有长足的发展,商品经济对民居的影响逐渐具体化,如集镇中手工作坊或商店往往与住房相结合,各地出现了一种前店后宅的住宅形式。在江南水乡集镇的二层楼房则采取下店上宅的形式,店房门板白天完全敞开,进行生产或售货。前店后宅式民居也应用在陕南、四川、湖广等地。此外,山西平遥、太谷一带的票号住宅(即从事银钱借存的原始银行)亦为前店后宅式。浙江、北京等地尚出现了专供出租的民居形式,成批建造,形式雷同。清代的手工艺术品制作十分发达,在民居建筑上,引用工艺技法装饰内外檐装修,形成清代建筑艺术上的装饰主义倾向。对民居装饰艺术影响最大的是雕刻技艺,广泛用于墀头、影壁、门楼、垂花门、撑拱、廊内轩顶、门窗棂格、室内装修、花罩、梁架构件等部位。其中砖雕盛行于徽州、苏州、佛山、潮汕、北京、河州(临夏)等地,木雕盛行于东阳、苏州、徽州、剑川等地。除了木结构构件的装饰加工以外,有些隔扇、门窗以木雕式的花板装饰心板是清代的特色,其中以东阳、大理两地最为精细复杂。石雕盛行于河北曲阳、浙江青田和绍兴、福建惠安和晋江、广东潮汕等地,其中以绍兴的石漏窗、潮州的阴刻石板画最为精致。在云南大理广泛用大理石作壁面装饰,四川等地用瓷片装饰屋顶屋脊,闽南大型民居油饰喜用贴金工艺等。为了恢复被战争破坏的生产力,清初至清中叶持续地进行频繁的国内移民活动,以调整全国劳动力的分布情况,移民活动同时也将民居形制和技术介绍到其他地区。如清中叶政府以“借地养民”的名义移民垦荒,自河北迁徙农民进入哲里木盟,又从山西北部及陕西迁民至集宁、伊克昭盟,使得内蒙古南部牧区逐步农业化。这个新开发区的民居形式多为晋陕形式,即院落狭长,厢房多为“三破二”的短进深房屋,还有山西惯用的锢窑形式。明末四川由于战乱,人口锐减,大量两湖及广西居民迁入四川,有的集镇全部是外省人,故川南一带的民居形式明显带有两湖的风格,大门采用墙门形制,墙面上浮贴砖牌坊。乾隆二十七年(1762年)平定新疆准噶尔部的叛乱以后,经营乌鲁木齐、伊犁一带一百二十余城,驻兵屯田,以汉兵屯种,携眷移戍,其中还包括有八旗兵、蒙古兵、绿营兵等,造成北疆地区具有各种风格的民居形式共存现象。西南少数民族地区在“改土归流”过程中,亦有大量汉民移入,这也影响了当地少数民族民居形式的变化。从明末至清代有大批福建莆田、漳州及广东潮汕居民迁入台湾的台南、高雄一带,所以现在台湾古代民居大部分为闽南式民居,而原土著的高山族民居反而成为凤毛麟角。中国传统民居向来以使用木材为主要结构材料,但入清以来木材积蓄日渐稀少,迫使匠人及业主不得不另寻新的结构材料及构造形式,以满足大量民居的建造。最显著的一点是,硬山搁檩式结构自清中叶以后在国内南北各地发展起来。粤闽的“竹筒屋”就是采用搁檩式结构。一些古老的建造方式,如土窑洞及石头房子,不仅没有被淘汰,而且进一步焕发了新的生机。就是仍然使用木构架的民居,亦经过改进而节约了用材量。与明代住宅相比较,清代住宅的柱径、檩径、梁枋断面等明显变小变细,一些不必要的斗拱构件全部消失,大的月梁造型也以直梁代替,苏州等江南一带更发展用圆木作梁架,以减少边材的损失。可见木架构造的简化及砖石的广泛采用是民居结构发展的大趋势,这就引起了民居外貌的巨大改变。此外,由于社会的经济财富相对集中于一大批富商、官僚手中,使他们有可能建造规模宏阔、质量考究、院落相套的大宅院,并附建有花园、花厅等。基于防卫的要求,很多大宅院多建有碉楼、炮楼,以及避难楼等设施。东南沿海村镇亦建有碉楼,或在楼房民居外墙增设炮眼以防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