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建筑防灾减灾的研究恩施州位于湖北省西南部全境属山地,为云贵高原的延伸部分。由西南—东北走向的巫山、齐岳山、武陵山、大娄山脉组成地势由西南向东北倾斜。岩溶地貌发育,多山间陷落盆地。属于地质灾害多发地区,近几年因地震、泥石流、滑坡等灾害给全州人民带来了极大的损失。我们对巴东近两年来的灾害情况进行了调研:灾害类型受损情况及受损房屋结构受灾乡镇修建年代房屋垮塌严重受损一般性损失12.16巴东5.1级地震21户79间土木结构585户1543间砖混结构2399户2648间钢筋砼结构沿渡河、溪丘湾、官渡口、信陵镇、茶店子80、90年代2014.4.10-15暴雨灾害6户17间土木结构2户8间砖混结构5户25间钢筋砼结构溪丘湾、绿葱坡、大支坪和清太坪80、90年代2014.8.26-9.02暴雨灾害23户54间土木结构17户42间砖混结构16户50间钢筋砼结构沿渡河镇、溪丘湾乡、官渡口镇、东瀼口镇、信陵镇、茶店子镇、绿葱坡镇、大支坪镇、水布垭镇、野三关镇、清太坪镇80、90年代在12.16巴东5.1级地震中造成3000户居民近8000间房屋不同程度受损,其中21户79间房屋垮塌,585户1543间房屋毁损严重,2399户6248间房屋一般性损失。损失约1600万元。重灾乡镇为沿渡河、溪丘湾、官渡口、信陵镇、茶店子。2014年4月10至15日,巴东县普降大雨到暴雨,局部大暴雨(12小时降雨量最高达66.2mm),因连续强降水,遭受暴雨洪涝灾害,据统计巴东县共4个乡镇(溪丘湾乡、绿葱坡镇、大支坪镇、清太坪镇)23个村115个组890人受灾;转移安置24人;重灾乡镇为溪丘湾乡和绿葱坡镇。主要是农房因屋后土石滑落、排水不畅、室内进水等原因发生倒损,其中倒塌房屋6户17间,严重损房2户8间,一般损房5户25间;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1万元。2014年8月26日至9月2日巴东遭受暴雨洪涝灾害倒塌农房23户54间,严重损坏农房17户42间,一般损坏农房16户50间,部分乡镇村级公路出现40余处塌方,多处交通连续中断,影响居民出行。累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45万元,其中房屋和家庭财产损失106万元,基础设施损失139万元。从灾后数据统计来看,在遭受同等灾害的条件下,农村的人口伤亡、建筑的倒塌破坏程度均高于城市。灾害受损主要也集中在村镇,倒塌房屋多为80、90年代村民自建房生土结构、砖混结构居多。因此本文主要讨论,村镇建筑防灾减灾及灾后重建标准化的研究。目前,我州村镇建筑由于具有分布较为广泛、数量大、单体建筑面积小、布局分散的特点,特别是库区农村经济水平整体偏低,建房资金不足;村镇建筑大都以自建为主,具有较大的随意性,房屋质量相对低劣,特别是偏远的山区。村镇建筑一旦在灾害作用下破坏或失效将会造成甚至比原生灾害更为严重的次生及衍生灾害,产生明显的放大效应。这不仅造成巨大的人员和经济损失,而且灾后恢复的时间也相对较长。目前全州常住人口330.58万人,其中村镇人口216.36万人,村镇人口约占65%,提高村镇建筑应对灾害的综合能力关系到我州200多万人的生命与财产安全。一、我州村镇灾害种类及特点我州主要灾害有地震、暴雨以及由暴雨引发的泥石流、滑坡等自然灾害。实践表明,我州自然灾害的受灾地区主要集中在广大农村和乡镇。而房屋是村镇灾害的主要承载体。与城市相比,村镇建筑面对灾害较为脆弱。灾害发生后城市的损失大多指建筑物及其内部设施的损失、商业中断、生命线工程的破坏等。由于村镇建筑的抗灾性能差,选址不科学等因素,导致在地震来临时村镇建筑物不能达到“小震不坏、中震可修、大震不倒”的抗震设防目标。甚至由于经济条件限制、防灾意识薄弱等因素,部分农村地区建房时毫不考虑房屋的抗灾能力,导致在灾害来临时建筑物倒塌现象严重。据相关统计,乡乡镇灾害中的人员伤亡中80%来自于房屋倒塌,85%~97%的经济损失也来自房屋破坏由于我州地处山区,各乡镇经济水平落后,防灾意识薄弱。与城市相比,村镇灾害存在以下几个显著特点:①灾害发生概率大;②灾害对村镇居民影响大;③房屋是村镇灾害最大的承灾体;④选址不科学,次生灾害严重。这些特点就决定了村镇在防灾减灾方面存在着很多的困难与制约。目前我州村镇建筑防灾减灾的现状不容乐观。我州村镇的房屋,在遭受到地震以及强降雨等自然灾害时抗灾能力极其薄弱。二、我州村镇建筑防灾减灾存在的问题我州村镇房屋所采用的结构类型与当地的经济发展状况、民俗与传统习惯密切相关,并具有明显的地域特点。2.1、规划及选址。调查结果如下图1所示,可以看出大部分村镇建筑没有经过设计,对于政府的监管持保留和排斥的态度,对政府的技术指导接受度差。自建自用”的心理普遍,相信“风水”不相信科学,都是随意选址或者简单地考虑一些自然条件(抑或风水术),按照固有习惯建房。部分房屋建于山体坡脚极易受到因暴雨诱发的滑坡泥石流等次生灾害的影响,有时甚至房毁家亡。图一2.2、结构形式与特点。调查显示,我州村镇民居房屋式样较多,但归纳起来主要有四种:木结构、土木结构、砖混结构和框架结构,其调查结果如图2所示,可以看出:砖混结构占绝大多数,特别是近十年中,农村新建的房屋基本上是采用此种体系。这种结构竖向采用砖或者石、砌块等砌体承重,水平构件采用预制板或者现浇板作楼层面分隔,多为2—4层,在集镇常做成底框或者框架结构形式,在偏僻的乡村常建成砖木结构形式;在上世纪80—90年代,村镇建筑多采用土木结构,采用土坯墙作围护墙,木结构承重坡屋顶、小青瓦。土木结构一般为单层或者双层,房屋高度多为5至8米;在20世纪90年代之前或较早时候,村镇建筑中存在木结构,多因灾害倒塌或再建拆除,现保留较少。其承重的骨架为全木,护墙为竹篱笆或者木板,屋面多采用小青瓦屋面;最近几年,在村镇建筑中家庭条件较好的家庭常常采用钢筋混凝土框架结构,多为3-4层建筑,屋面多为水平屋面也有采用坡顶屋面盖瓦。除此之外还有部分房屋采用钢结构,但这种结构往往作为农房屋顶加层采用。村镇建筑占地面积大多为100m2左右,以3开间为主。多层砖混楼房,有的占到70%以上,部分经济条件较差的则以单层房屋为主。据调查,村镇民居中的砖混结构大部分为近10年所建,目前在建房均为多层砖混,这种主导体系也是今后重点关注的对象。图二2.3、建筑结构选型、材料选用及构造措施。我州主要以山地为主,建筑场地条件一般较为平整,宅基地常坐落在强度较高的中硬土或者岩石上,软土地基较少,地裂、地陷、流沙和滑坡等隐患较少存在。在基础上,多采用条形基础,如条石、实心砖砌条基或者混凝土条基,较少采用桩基础,基础埋深一般在1.0m左右。底部常铺设砂子作为垫层,上部设置地圈梁,形成整体。也存在大量房屋未设置地圈梁,可能导致房屋的不均匀沉降以及房屋墙体开裂等问题,影响房屋的使用。建筑材料上多就地取材,常常采用木材、混凝土、烧结粘土砖(实心砖和多孔空心砖),近几年多采用水泥空心砖。混凝土骨料选择如水泥、粗骨料和细骨料常常在本地选择,比如恩施市,水泥常常选择以前的本地产“华新”、“腾龙”牌水泥。粗骨料常用本地产碎石,细骨料多采用河沙、山沙。但是在乡镇农村建房时由于经济条件等因素的影响,在材料的选择上往往会选择更为便宜的原材,这些原材质量参差不齐更无出厂合格证和检验报告,缺乏专业知识的村民很容易买到劣质建材。在混凝土制作中一般采用现场拌合。混凝土、砂浆制作中其配料称量带有很大的随意性而非按配合比执行。墙体中柱子多采用砖砌、钢筋混凝土柱,在极少地区存在木柱的情况,墙体纵横向拉结上,较少设置构造柱及钢筋,整体性较差。屋面多以平屋顶、坡屋顶为主,坡顶中骨架结构体系中选择木结构或者砖砌,屋面常用现浇楼面或者采用青瓦铺面。在部分平屋顶上,设有水池、花园等附属设施,并作为粮食晾晒场所,其防渗、荷载设计等方面存在不足。2.4、设计与施工。乡镇修建房屋大多没有设计,多是通过非专业人员(无设计资质)简单画图示意或者房主向施工包工头说明自己构想再由施工人员按照经验施工,施工人员在这里既是设计人员也是施工人员。而房屋的重要部位(基础、墙、梁板)的荷载计算验算更是无从谈起,更无地勘设计。一旦出现因为设计方面的缺陷导致房屋基础不均匀沉降,房屋整体结构失稳,将给农民的生命财产带来极大的威胁。由此可见,在勘察设计环节上,村镇建筑急需提高,避免由于设计水平低下或者设计缺陷造成抗震防灾水平的降低。在施工方面,绝大部分房屋是由包工头承包后组织农民工修建,有的甚至由户主自发组织自己的亲戚邻里“帮忙”修建,缺乏专业施工技术人员指导,并且在监管上存在漏洞,其建筑质量得不到保障。一般为了片面地追求进度导致房屋修好出现质量事故,比如屋顶保温隔热不到位、卫生间漏水、楼地面泛鼓掉碴、梁柱变形过大等现象时有发生。这类建筑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且在建设过程中易发安全事故、质量事故,其进度计划、文明施工等方面几乎没有,应引导并杜绝。2.5我州在灾害管理方面“重救轻防”。1、灾前资金投入少,缺乏相应的防灾推进机制目前在村镇房屋防灾减灾方面国家和地方的资金投入主要是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灾前村镇防灾减灾人力和资金投入不足。而往往许多质量不合格的房屋,资金不足是主要原因。2、各村镇村建办3我国村镇建筑防灾减灾存在的问题目前我国村镇建筑防灾减灾的现状不容乐观,绝大多数房屋存在不同程度安全隐患,灾害面前抵抗能力很差,虽然比起以前无人重视现象有很大的改善,但是仍存在很多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3.1村镇建房全过程缺乏专业性指导,传统的做法对防灾不利多数村镇建设缺乏统一的规划指导,房屋何时建造、采用何种结构型式通常是由当地的建筑工匠根据房主的经济状况和要求,按照当地的传统习惯建造的。施工技术落后、建筑材料强度偏低、结构整体性差、房屋各构件之间的连接薄弱,缺乏统一的施工管理,没有设置完善的防火措施。另外,一些民居的选址还是依照传统迷信选择随意,不能充分考虑当地的地质条件、气象等因素,存在极大地安全隐患[3],当灾害来临的时候必然造成严重灾害。3.2村镇建筑普遍未按抗震要求进行设计或设防不足,对地震灾害预防考虑不全由于农村经济相对薄弱,农民建房财力有限,农村房屋的抗震防灾要求没有达到国家强制性标准和规范。大多数农民按照传统的方式建房,建筑材料差,结构简单,没有考虑房屋的抗震措施,导致房屋的抗震性能比较差。农村地区相当一部分砖混结构的房子没有构造柱和圈梁,或构造柱过小,所用钢筋过细等,因此房子的整体性能较差,这样对结构抗震十分不利,使得房屋往往在小震作用下就会造成破坏。无数研究表明:灾害之所以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与建筑物确实有很大关系,汶川地震时死伤的绝大部分人并非“震死”而是房屋倒塌后砸死的,而财产损失有一大半集中于损毁的房间中[4]。3.3我国农村民居建设缺乏统一的管理,建造方法缺乏指导规范村镇民居基本上都是私有私建,大部分没有经过有关行政部门的审批就进行建设,缺乏统一的建筑规划。而且我国现行的大多数规范主要是针对城市房屋,对农村民居不太适用。另外,比如对一些地震多发区,也只是针对城镇进行了相应的防灾减灾规划,忽视了农村的防灾减灾的重视,一旦灾害发生,后果将会不堪设想。3.4国家在灾害管理方面“重救轻防”,灾前资金投入少,缺乏相应的防灾推进机制目前在村镇房屋防灾减灾方面国家和地方的资金投入主要是用于灾后恢复重建,灾前村镇防灾减灾人力和资金投入不足。如云南省自1988年11月6日澜沧-耿马7.6级地震以来发生5.0级以上破坏性地震42次,国家和地方用于救灾和恢复重建的费用分别为11.49亿元和15.47亿元。如果这些经费用于震前对房屋采取抗震措施,对提高农村房屋的抗震能力、减少地震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将发挥重大作用,也不会使村镇建筑在灾害面前显得这么不堪一击。3.5村民防灾减灾意识淡薄作为防灾减灾的客体,我国村民对于防灾减灾认识程度不够。很多村民没有意识到灾害的危害性,觉得灾害离自身很远,威胁不到自己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所以建房时按照固有习惯,基本不会考虑防灾措施,相信“风水”迷信但是不相信科学,最主要由于经济因素的限制,大部分村民在建房时持有能省则省的态度,不注重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