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软件工程一级学科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一、适用学科、专业:软件工程(一级学科,工学)软件工程理论(二级学科、专业)软件工程技术与管理(二级学科、专业)信息系统工程(二级学科、专业)软件服务工程(二级学科、专业)二、培养方式1.博士生培养实行导师负责制。必要时可由导师组织指导小组,指导小组成员必须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的讲师。一般不设副导师,如论文工作特殊需要,经审批同意后,导师可以聘任一名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专家担任其博士生的学位论文副指导教师。2.跨一级学科(或交叉领域)培养博士生时,应从相关学科中聘请相关学科的博士生导师作为联合指导教师,经院系主管负责人审查批准后,报校学位办公室备案。3.建立规范化的学术交流和学术报告制度,按期检查培养环节的完成情况。4.导师应有适于培养博士生的研究课题和充足的研究经费。导师(副导师或指导小组)应与博士生定期交流,关心博士生的思想品德、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促进博士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三、培养目标及课程学习的基本要求1.培养目标进一步学习与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诚信公正、有社会责任感;掌握软件工程学科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与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熟练掌握1-2门外国语,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具有创新能力,在当今快速变化的信息科学研究领域能起主导作用,能独立提出和开展某一领域的科学研究,能从事高校教学工作,具有高层管理工作的能力的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软件工程领域的高级专门人才。2.课程学习及学分组成普博生及论文博士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获得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18,其中公共必修课程不少于4学分,必修环节5学分。直博生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需获得学位课程学分不少于34,其中公共必修课程不少于5学分,学科专业课程学分不少于24,必修环节5学分。提前攻博生的学分要求同直博生。四、课程设置1.公共必修学分(5学分)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90680032)2学分(考试)所有博士生必修自然辩证法概论(60680021)1学分(考试)直博生必修博士生英语(90640012)2学分(考试)所有博士生必修2.必修环节(5学分)资格考试(99990061)1学分(考试)文献综述与选题报告(99990041)1学分(考查)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99990032)2学分(考查)社会实践(69990041)1学分(考查)3、学科专业要求学分(普博生不少于9学分,直博生不少于24学分)(1)基础理论课(普博生不少于3学分,直博生不少于6学分)组合数学(74100043)3学分(考试)计算几何(70240183)3学分(考试)形式语义学(74100192)2学分(考试)高等数值分析(60420024)4学分(考试)应用近世代数(60420153)3学分(考试)最优化方法(60420194)4学分(考试)现代优化算法(60420174)4学分(考试)不确定规划(60420214)4学分(考试)随机过程(60230014)4学分(考试)应用随机过程(60420094)4学分(考试)概率论与随机过程(80420934)4学分(考试)基础泛函分析(60420144)4学分(考试)(2)专业课程A组软件项目管理(84100062)2学分(考试)软件度量技术(74100142)2学分(考试)软件需求工程(84100102)2学分(考试)软件测试技术(74100132)2学分(考试)软件体系结构(74100152)2学分(考试)电子商务概论(84100122)2学分(考试)电子政务概论(84100132)2学分(考试)B组网络系统建模与分析(84100242)2学分(考试)计算机网络前沿研究(84100222)2学分(考查)网络与信息安全技术(74100102)2学分(考试)应用密码学(84100182)2学分(考查)网络测量与分析技术(84100232)3学分(考试)C组机器学习与知识发现(84100082)3学分(考试)数据质量(84100212)2学分(考试)现代数据库系统概论(74100162)2学分(考试)工作流技术基础(74100052)2学分(考试)数据仓库与数据挖掘(74100072)2学分(考试)数据库管理技术(74100062)2学分(考试)大规模多媒体信息管理与检索(74100202)2学分(考试)D组领域特定语言设计(84100293)3学分(考试)嵌入式系统建模与分析技术(84100282)2学分(考试)自动机与形式逻辑(74100213)3学分(考试)软件形式化验证(84100192)2学分(考试)E组计算机辅助几何造型(84100253)3学分(考试)数字几何处理(84100272)2学分(考试)真实感渲染技术(84100262)2学分(考试)并行程序设计(84100142)2学分(考查)数字图像处理(84100302)2学分(考试)博士生的专业知识面应具有一定的宽度,直博生所选课程应至少涵盖以上A~E组课程中的三组,普博生所选课程应至少涵盖以上A~E组课程中的两组。经导师同意,可选计算机学科博士生培养方案中的相关课程。4.公共选修课程学术与职业素养课程(考试或考查)5、非学位课程为了扩大知识面,可由导师指定或研究生本人自选如下课程。课程列入个人培养计划,可记非学位课程学分。(1)跨一级学科的其它专业课程;(2)选修人文、社科、经济、管理、环境类课程或信息类学科的前沿课程。6、自学课程涉及与研究课题有关的专门知识,由导师指定内容系统地自学,可列入个人培养计划,记为非学位课程学分。7、补修课程凡在本门学科上欠缺硕士层次业务基础的博士研究生,一般应在导师指导下补修有关课程。补修课可记非学位课程学分。五、主要培养环节及有关要求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博士生入学后三周内,在导师指导下完成个人培养计划,内容包括:研究方向、课程学习、文献阅读、选题报告、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学位论文及实践环节等方面的要求和进度计划。经导师确认签字后,由学院教学主管核准,交学院业务办备案。2.选题报告与资格考试博士生的资格考试结合选题报告以口试的方式进行,每学期组织一次,由博士生本人提交书面申请,教学办公室统一安排。资格考试委员会由不少于7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或副高技术职称(有博士学位)的教师组成(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4人,学位分委员会委员至少1人)。博士生首先作论文选题报告,随后,资格考试委员会就有关问题提问,全面考查博士生的学科和专业基础以及综合素质。选题报告一般须在论文答辩两年前完成。普博生的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进行。直博生的资格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五学期进行。选题报告应包括文献综述、论文选题及其意义、主要研究内容、可行性、工作特色及难点、预期成果及可能的创新点,论文工作计划、发表文章计划等。评审通过的选题报告以书面形式交系教学办公室备案。资格考试成绩由两部分组成:直博生:学位课成绩占40%,考试和评审小组打分占60%。普博生:学位课成绩占30%,考试和评审小组打分占70%。资格考试按成绩排序,每次资格考试的通过率不超过80%,考试不通过者可申请参加下次资格考试。资格考试通过两学年后方可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资格考试的执行细则见附录1。3.年度进展报告为了使学位分委员会、教学办更好地了解博士生研究进展,督促博士生做好学位论文的研究工作,已资格考试(开题)的博士生,和到期却未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需于每年9月1日前,提交有导师签字确认的年度研究进展报告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一份。教学办组织专家评审,并将评审结果通知指导教师及本人。进展报告的格式见附录2。4.社会实践按照“清华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规定”执行。5.学术活动与学术报告实行博士生学术报告制度。博士生在论文工作期间每学期至少做一次学术报告;至少有一次在全国性或国际学术会议上报告自己撰写的论文。博士生在学期间应参加30次以上学术报告,其中至少2次为跨二级学科的学术报告。6.学术论文发表的要求博士生在申请论文答辩时至少应在核心刊物、国外刊物、国际会议上发表或被录用2篇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①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②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在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③在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2篇论文。为鼓励博士生发表高水平论文,满足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不作论文数量要求。①在影响因子大于2的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研究论文(不含短文、摘要、报道等);②在《软件学院顶级国际学术会议》列表中(请见附件3)发表1篇论文。说明:①研究生学位论文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二等以上奖励(学位申请人本人排名前1/2,且署名单位为清华大学)1项,或获得国内外已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1项,等同于在SC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②对于在《软件学院顶级国际学术会议》列表以外的其他国际会议,如果导师认为该会议水平达到《软件学院顶级国际学术会议》列表中的会议水平,由导师向学院学术委员会提出认定申请,学院学术委员会对其水平进行认定。7.最终学术报告在博士学位论文工作基本完成以后,至迟于正式申请答辩前三个月,做一次论文工作总结报告,由至少5位具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教师(其中博士生导师至少3人)组成的审查小组,对论文工作的内容、创新性进行审查。审查小组应严格要求,对达不到博士学位论文要求的,应要求延期答辩,并至少3个月后重新做最终学术报告。六、学位论文工作及要求1、博士学位论文是博士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集中反映,应在导师指导下由博士生独立完成。2、博士学位论文应是系统完整的学术论文,应在科学上或专门技术上做出创造性的学术成果,应能反映出博士生已经掌握了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了独立从事教学或科学研究工作的能力。3、学位论文工作时间要求:直博生原则上入学5年后学位分委员会才受理学位答辩申请,普博生原则上4年后学位分委员会才受理学位答辩申请。硕士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的学生原则上等同于直博生,入学年月从硕士入学算起。附录1:软件学院博士生资格考试执行细则一、博士生资格考试对象:所有在读博士生(含直博生)。二、考试方式:博士生资格考试结合选题报告以口试的方式进行。三、考试时间安排:每学期举行一次考试。一般安排在第三周。每学期开学时要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向教学办公室提交书面申请,教学办公室在第二周末将每人的考试时间、地点、分组情况等安排通知到报名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四、申请参加资格考试的条件:符合下列三个条件的博士生可以申请参加资格考试:1、课程学习全部结束且成绩合格;2、完成书面选题报告且经导师审查通过;3、导师经全面审查该博士生的情况,同意他参加资格考试;直博生一般在第五学期申请资格考试。普博生一般在第三学期申请资格考试。五、考试内容与进行顺序:1、博士生作选题报告,时间30分钟;2、资格考试委员会委员提问,时间30-60分钟;3、提问内容:选题报告内容;论文方向的学术前沿;理论基础知识、专业知识内容;资格考试委员会老师感兴趣的有关内容提问。4、每位考试委员打分(满分100)。未全程参加的资格考试委员会委员不能投票。5、选题报告成绩=∑每位资格考试委员所给成绩÷考试委员人数6、如考试委员会老师经讨论,认为有些博士生要加试某些内容,则以笔试形式进行,时间另行安排。六、资格考试成绩(满分100分):1、首次参加资格考试的普博生:学位课程平均成绩×30%+(∑每位资格考试委员所给成绩÷考试委员人数)×70%2、首次参加资格考试的直博生:学位课程平均成绩×40%+(∑每位资格考试委员所给成绩÷考试委员人数)×60%3、第二次参加资格考试的博士生(包括普博生和直博生):资格考生成绩=(∑每位资格考试委员所给成绩÷考试委员人数)×100%七、通过资格考试的要求:教学办公室将每一位博士生的资格考试成绩按组进行排序,每次资格考试的通过率不超过80%,并在“资格考试表”中记载资格考试委员会名单、资格考试成绩及是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