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前言.................................................1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2(一)指导思想......................................2(二)基本原则......................................3(二)总体目标......................................3第二部分优先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主要措施............4(一)儿童与健康....................................4(二)儿童与教育....................................7(三)儿童与福利...................................11(四)儿童与法律...................................13(五)儿童与环境...................................15第三部分重点实事项目.................................18第四部分组织实施.....................................19第五部分统计监测和评估督导...........................201前言儿童是国家的未来、民族的希望,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人力资源。促进儿童发展,对于全面提高人口素质、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十一五”期间,我市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坚持儿童优先原则,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全面落实《温岭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努力推动儿童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儿童发展状况得到明显改善,儿童事业发展取得长足进步。儿童健康水平显著提高,儿童教育质量和普及程度不断提升,儿童保护工作逐步加强,儿童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根据《温岭市妇女发展规划(2006——2010年)终期监测评估报告》显示,截止2010年,《温岭市儿童发展规划(2006-2010年)》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47个重点定量指标中,已达标40个,达标率85.1%,未达标7个。主要表现在:儿童健康保障机制日趋完善,健康状况不断改善。2010年孕产妇系统管理率为96.41%,孕妇产前医学检查率为97.29%,高危孕产妇管理分娩率达到100%;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为94%,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为95.2%,儿童系统管理和计划免疫(全程)接种率均实现了规划目标要求。各类教育全面普及,教育均衡不断推进。全市积极推进“新农村教育”,城乡教育得到均衡发展。2010年,温岭市3-5岁在园幼儿数4.5万人,毛入园率为98.88%;义务教育阶段在校生12.4万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99%以上;高中阶段在校生达到2.7万人,毛入学率为96.5%;三类残疾儿童在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为99.3%。儿童法律保护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儿童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到2010年,全市学校建立了78支护校队,56个综治工作室,并派驻民警,2警校共建率和镇中心校以上中小学配备法制副校长覆盖率均达100%;建立未成年人矫正中心1个、爱心帮教基地1个、青少年维权中心15个,开通了青少年维权和心理咨询服务热线,帮助青少年增强法律意识。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不断完善,儿童成长环境日益优化。“十一五”以来,温岭经济社会迅速发展。2010年,全市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81.8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48946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07元,农村居民家庭人均纯收入12947元,为温岭儿童事业的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发展环境。儿童成长的生活环境和社会环境不断净化,儿童的文化生活丰富多彩。与此同时,儿童发展及权利保护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加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出生缺陷率发生率上升、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学前教育公共资源不足、未成年人犯罪等问题有待进一步解决。“十二五”时期,是我市全面建成惠及全市人民小康社会的攻坚时期,是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关键时期,也是我市儿童事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进一步解决儿童发展面临的突出问题,促进儿童的全面发展和儿童权益的有效保障,仍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为进一步促进我市儿童的发展,根据《浙江省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台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温岭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的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温岭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第一部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指导思想3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尊重儿童的主体意识和参与权利,全面提高儿童健康水平、受教育水平和福利水平,保护儿童权益,优化儿童成长环境,推动公共政策、公共产品、公共服务向儿童倾斜,促进儿童全面发展。(二)基本原则1.优先考虑原则。在制定政策、规划和资源配置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需求。2.最大利益原则。处理与儿童相关的一切事务应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3.共同参与原则。创造有利于儿童共同参与的社会环境,鼓励、支持儿童参与家庭、学校和社会生活,畅通儿童表达渠道,重视倾听、采纳儿童的意见。4.平等发展原则。为所有儿童创造公平的社会环境,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受到任何歧视,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和机会。(三)总体目标建立健全覆盖城乡儿童的公共卫生保健制度和服务体系,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实现更高层次、更高质量的普及教育;建立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升儿童福利水平;建立更加完善的儿童法律保护体系,保障儿童合法权益;创建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促进儿童生存权、发展权、受保护权和参与权的实现。努力实现儿童发展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力争儿童发展主要指标继续走在全省前列。4第二部分优先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主要措施(一)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1.努力减少严重多发致残致畸出生缺陷的发生,出生缺陷率控制在400/万。2.婴儿死亡率控制在6‰以内。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控制在7‰以内。3.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死亡率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4.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2010年为基数下降1/6。5.新生儿疾病筛查覆盖率保持在100%、新生儿疾病(甲状腺功能低下和苯丙酮尿症)筛查率达到9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85%以上。6.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保持在90%以上,7岁以下儿童保健覆盖率保持在90%以上。7.以乡镇为单位,纳入国家扩大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达到95%以上。8.控制儿童常见多发性疾病和艾滋病、结核病、乙肝等传染性疾病。9.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10.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普及率达到85%以上,6个月内婴儿母乳喂养率达到90%以上。11.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贫血患病率控制在较低水平。12.控制儿童近视及弱视发病率。13.幼儿园儿童龋齿发病率控制在30%以下。14.5岁以下儿童中、重度营养不良患病率控制在2%以下。控制儿童肥胖症发生率。15.幼儿体质抽样检测合格率达到90%以上。16.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517.减少未成年人吸烟,防控未成年人吸毒。18.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19.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20.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合格率达到85%以上。21.全市流动人口儿童免疫覆盖率达90%以上。主要措施:1.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实施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加强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行业管理,严格机构、技术和人员的准入。2.加大妇幼卫生投入和妇幼卫生机构建设。提高妇幼卫生经费占卫生总经费的比例,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完善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妇幼保健工作中的作用。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依照卫生部《全国儿童保健工作规范(试行)》规定,开展出生缺陷筛查与管理、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安全保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各项基本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的卫生保健纳入流入地公共卫生管理体系,重点做好免疫规划、传染病控制、6岁以下儿童定期健康体检等工作。4.预防和减少出生缺陷的发生。加强婚前保健、孕产期保健、婴儿保健和早期干预等综合防治措施。全面实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加强婚检、孕检知识宣传,提高婚检、孕检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增加并扩大免费为孕产妇提供添加营养素的种类和范围。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65.预防、控制儿童疾病。全面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工作,完善服务形式,提高服务质量。加强儿童疾病的综合管理,推广5岁以下儿童常见病诊治的适宜技术。将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加强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6.积极倡导母乳喂养。严格执行《母乳代用品销售管理办法》,大力开展母乳喂养宣传活动,加强爱婴医院的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7.改善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科学育儿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继续推行中小学生“爱心营养餐”工程,改善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营养状况。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加强幼儿体育工作,把幼儿体育列入群众性体育正常工作内容,积极开展各类儿童体育项目培训,每年举办一次全市少年儿童运动会。每两年进行一次全市幼儿体质抽样检测,及时了解和掌握幼儿体质状况。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深入推进“阳光体育”运动,确保中小学生每天锻炼1小时。加强儿童膳食、体育锻炼指导,控制中小学生超重率、肥胖率。9.加强儿童健康知识的宣传教育。加强健康知识课堂教学,对儿童开展禁烟、禁毒、防病、心理健康和生殖健康等教育。在儿童中加强用眼卫生和口腔卫生的宣传,家校配合督促儿童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大众媒体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生活方式中的作用,开辟和健全多层次、多形式、全方位的健康教育网络与传播途径。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精神专科医院设儿童心理科,配备一定数量的专科医师。逐步建立和完善孤独症儿童的筛查、诊断和早期干预机制。上规模的中小学校设心理咨询室,心理健康教师持证上岗。健7全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纠正预防机制,努力把心理危机解决在萌芽状态、低龄阶段。11.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医务力量。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加强对托幼机构卫生保健工作的指导和检查。加强中小学校医务室的建设和校医的配备。(二)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1.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2.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8%。学前一年毛入园率达99%;0—5岁婴幼儿家长接受科学育儿指导率城镇达到90%以上,农村达到80%以上;0—3岁婴幼儿早教指导中心(站)建成率达80%。3.新建1所高标准市级机关托幼中心,每镇(街道)至少建有1所独立设置的省二级及以上公办的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村建立幼儿园。新建、改建、扩建30所以上6—9班规模的公办幼儿园;到2015年,公办(助)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总数60%。加大园网调整力度,不断提高公办幼儿园数量。4.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稳定在99.9%以上。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5.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7%以上。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