亞洲與台灣的金融改革台灣金融研訓院院長薛琦11.20.2002台灣金融聯誼會/金門綱要金融市場功能台灣金融情勢與金融改革東南亞各國之金融改革韓國金融改革日本金融改革他山之石“Moneyresemblesthebloodofhumanbody.”凡索.奎內FrançoisQuesnay(1694-1774)Financialmarketmatters貨幣就像人體的血液RedbloodcellsDeliveringoxygen,nutrients,hormones...WhitebloodcellsLookingoutforsignsofdiseaseandproducingantibodiesandattacking血液是輸送養份的流體血液是輸送消滅病菌抗體的流體金融市場功能金融部門:分配資金潛在投資人生產順利土地勞工設備投資失敗壞帳資金提供者ResourceAcquisition/AllocationInefficientAllocationEfficientAllocation(WBC)CaseapprovedInvestmentProposals(RBC)ResourceDeprivation金融分配資源之功能V.ChallengesAhead金融市場功能銀行業之利差比較本國銀行vs.外商銀行資料來源:金融統計月報,中央銀行。註:利差計算方式為存、放款加權平均利率之差值。5.803.145.414.53.823.983.944.513.973.874.344.354.354.824.865.655.925.803.273.022.612.823.223.062.752.972.952.832.762.892.773.032.992.90012345677576777879808182838485868788899091.6外國銀行在台分行本國一般銀行年度%台灣金融情勢與金融改革本國銀行逾放比率資料來源:金融業務統計輯要,財政部金融局。註:該逾放比率並非以國際標準計算,意即未包括應予觀察放款金額,含(1)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未按期攤還逾3個月以上但未滿6個月;(2)其他放款本金未逾期3個月以上但未滿6個月;及(3)其他已達列報逾放而准免列報者,如展延及紓困貸款。年度%8.788.285.476.046.478.287.750.8211.070.991.081.241.642.492.662.833.23.033.113.333.223.532.973.523.533.772.684.1834.154.524.414.774.935.645.715.825.675.865.936.256.26.847.968.167.443.743.744.063.925.055.094.965.115.175.182.884.274.415.517.527.701234567891084年12月85年12月86年12月87年3月6月9月12月88年3月6月9月12月89年3月6月9月12月90年3月6月9月12月91年3月6月全體金融機構逾放比率本國銀行(含信託投資公司)外國銀行在台分行台灣金融情勢與金融改革本國銀行逾放比率—依國際標準計算本國銀行逾期放款及應予觀察放款(以91年6月為例)單位:新台幣億元逾期放款金額10,569總放款141,298逾放比率(國內標準)7.48%應予觀察放款4,736(1)中長期分期償還放款未按期攤還逾3個月以上但未滿6個月1,411(2)其他放款本金未逾期3個月以上,而利息未按期繳納逾3個月但未滿6個月550(3)其他已達列報逾放而准免列報者2,775應予觀察放款占總放款比率3.35%逾期放款及應予觀察放款占總放款比率(國際標準)10.83%資料來源:中央銀行。根據S&P看法,2002年銀行業總問題資產比率將從2001年的約15%上升至18%。台灣金融情勢與金融改革本國銀行vs.外商銀行財務績效資料來源:金融業務統計輯要,財政部金融局。年度%0.1314.228.699.8612.2813.149.727.186.33.611.970.7614.3812.921.5120.3624.1920.4215.7930.2230.9519.010.430.370.40.260.490.580.730.580.520.560.6313.815.181.190.340.390.330.390.560.480.430.820.611.0916.7812.1805101520253035808182838485868788899091.6本國銀行資產報酬率本國銀行淨值報酬率外商銀行資產報酬率外商銀行淨值報酬率台灣金融情勢與金融改革銀行業收入結構分析本國銀行vs.外商銀行資料來源:金融業務統計輯要,財政部金融局。年度0.850.860.020.030.030.030.030.030.040.040.060.780.780.740.630.120.120.140.130.130.160.180.190.260.820.840.800.840.830.880.800.790.790.700.700.770.000.100.200.300.400.500.600.700.800.901.00838485868788899091.6本國銀行利息收入占總收入比重本國銀行手續費及佣金收入占總收入比重外商銀行利息收入占總收入比重外商銀行手續費及佣金收入占總收入比重台灣金融情勢與金融改革當前金融改革主要措施已完成項目成立控股公司,擴大金融機構跨業經營。鼓勵金融機構合併。鼓勵資產管理公司設立、成立金融重建基金,處理不良金融資產及問題金融機構。強化金融機構資訊揭露。發展資產管理業務,建立「興櫃股票」制度,擴大資本市場規模。取消1/1000債券交易稅,加強債券市場發展。金融資產證券化台灣金融情勢與金融改革當前金融改革主要措施待完成項目:籌設金融監理委員會。建立透明、強制性資本適足性管理。不動產證券化。台灣金融情勢與金融改革BankingSupervision金融監理當局不能,而且不應該提供保證-銀行不能倒。Supervisioncannot,andshouldnot,provideanassurancethatbankswillnotfail.CoreprinciplesforEffectiveBankingSupervisionBasleCommitteeonBankingsupervision,April1997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國際金援IMF及其他國際金融組織與國家援助東亞國家情形承諾援助實際援助*國家總額IMF世銀及亞銀其他國家總額IMF其他泰國172402710514334109印尼497150100247219116103南韓584211142231304198106合計1,253401269583666348318註:*為2000年5月底數字Source:IMF,RecoveryfromtheAsianCrisisandtheRoleoftheIMF,June2000金融改革推動金融機構合併及退出金融不良資產的處理金融監理制度的改革健全公司治理保護股東權益資訊揭露及透明化修改破產法制改革措施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金融機構合併及退出金融機構合併關閉接管印尼7家國營銀行中的4家合併為1家(54%)64家銀行(18%)12家銀行(20%)韓國9家銀行及2家商人銀行合併為4家新銀行(15%)5家銀行,17家商人銀行及100家以上金融機構(15%)4家銀行(14%)馬來西亞52家銀行合併為10家無1家商人銀行及3家融資公司(3%)泰國5家銀行及12家融資公司合併為3家(16%)56家融資公司(11%)及1家銀行(2%)6家銀行及12家融資公司(12%)註:()內百分比為占全體銀行資產比重Source:IMF,FinancialSectorCrisisandRestructuring,1999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不良金融資產的處理機構處理資產訂價印尼IndonesiaBankingRestructuringAgency(IBRA,1998)國營銀行壞帳及符合資格之民營銀行壞帳零韓國KoreanAssetManagementCo.(KAMCO,1997)所有金融機構擔保:面值45%無擔保:3%馬來西亞Danaharta(1998)所有金融機構平均價37%泰國FinancialSectorRestructuringAgency(FRA,1997)倒閉之融資公司拍賣制各國公營資產管理公司概況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韓國金融改革1設立專責的重整機構金融監理委員會(FSC)韓國存款保險公司(KDIC)韓國資產管理公司(KAMCO)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韓國韓國金融改革2建立金融機構重整的判定基準與重整模式金融機構重整以資本適足率作為判定基準。無法繼續營運收歸國有、合併以及概括承受後終止營業可繼續營運在FSC的監督下,循重整計畫,以增資、合併、尋求外資挹注,以及收購、縮減營業範圍、據點或撤換管理階層等方式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韓國韓國金融改革3設置公共資金作為金融重整基金的財源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韓國韓國金融改革4其他重要配套措施:實施新信貸分類與備抵放款損失(provisioningforloanloss)提列標準、建立及時糾正措施強化會計標準改善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及2001年修正存款保障制。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韓國韓國金融改革實施成效1,5227777391433692,072合計203463019141221,268--33-1--23----11-4--2-2348-1143--12963115125101518665-722573330363131142311,666銀行綜合金融公司證券公司投資信託公司人壽保險公司產物保險公司相互信用公庫信用協同組合新設立合併關閉新設立合併關閉2001年底2001年1998~2000年1997年底單位:家金融機構家數減少二成七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韓國韓國金融改革實施成效(續)1.資本適足率提升:7.04%→10.81%↑(1997年底)(2001年底)2.不良債權比率下降:12.90%→3.40%↓(1999年底)(2001年底)3.營運轉虧為盈-9.7兆韓元→5.3兆韓元(1999-2000年)(2001年)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韓國日本之金融改革1.1996年7月金融三法2.1996年金融大改革3.1998金融重建二法::1999年4月設立『整理回收機構』1999年8月瑞穗集團宣布成立(金融控股公司)2002年4月各金控公司正式運作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日本日本銀行不良債權現狀都市銀行地方.第二銀行資料來源:日本金融廳,平成14年=2002年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日本日本銀行放款年增率資料來源:日本之惜貸(原始資料日本銀行統計月報)東亞各國的金融改革-日本國家(金融危機期間)財政成本/GDP%總產出損失/GDP%復甦年數*美國(1981~1991)3.25.43日本(1992~2000)20.027.79韓國(1997~2000)26.516.53印尼(1997~2000)50.033.04馬來西亞(1997~2000)16.422.84泰國(1997~2000)32.831.54智利(1981~1983)41.245.59墨西哥(1994~2000)19.39.62芬蘭(1991~1994)11.023.17瑞典(1991~1994)4.06.53註*:指經濟成長低於金融危機前經濟成長趨勢之年數資料來源:HonohanandKlingebiel(2000),ControllingFiscalCostsofBankingCrisis,WorldBank.各國金融改革之成本Source:Ernst&Young,NonPerformingLoanReport:Asia2002,July2002東亞各國逾放占GD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