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如何构建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在纪检监察机关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是深化惩治与预防腐败体系构建的必然要求,是解决纪检监察队伍自身问题的迫切需要,是促进纪检监察机关更好履职的有效手段,必将对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产生深远的影响。笔者认为,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建立起五项有效管用的机制:一、建立教育机制倡廉要牢牢把握思想政治建设的主动权,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开展理想信念和廉洁从政教育,引导广大纪检监察干部树立科学的发展观,正确对待权力、地位和自身利益,筑牢思想政治防线。一是要突出理想信念教育。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二是大张旗鼓地做好正面典型的示范教育。要在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中深入开展学习王瑛、苗汝英、姜瑞峰先进事迹活动,用纪检监察系统内的典型来教育人、鼓舞人,在纪检监察干部中形成一种立党为公、勤政为民、团结拼搏、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的浓厚氛围。三是利用典型案例深入开展警示教育。充分利用全国特别是各地发生的典型案例,以及纪检监察系统内发生的彭晋镛、曾锦春等案例,采取观看电教片、组织干部到监狱参观、听取犯罪人员现身说法等形式,广泛开展警示教育,使2广大纪检监察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四是进一步抓好党纪政纪条规教育。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认真学习党纪政纪条规,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并进行党纪条规考试,促进遵纪守法良好风尚的形成。二、建立监督机制保廉对于手中握有一定权力的纪检干部来说,一旦监督制约机制失灵,其腐败行为对反腐败事业造成的损失和影响就更大。所以要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力度。一是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把收集到的建议和意见,以及整理归纳的共性问题进行梳理和汇总,对症下药,找出整改方向和措施,并且作为制度固定下来;要重点开展岗位廉政谈话,对提拔、交流、轮岗的人员要进行任职廉政谈话“提要求”,提前打防疫针;对有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纪委领导要和当事人见面进行廉政提醒“敲警钟”,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对重点单位、重大项目、重要事项的负责人要定期约谈,做到严要求、重监管。二是要加大外部监督力度。纪委监察局的主要领导要经常深入到基层组织和党员干部中,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举报箱,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三是要建立纪检监察机关办事公开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案件检查、案件审理、执法监察等重点环节的工作程序,完3善业务流程,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凡是群众比较关注、社会反映比较强烈的,只要不涉及保密问题的,都应做到办事原则、内容、程序、结果公开,接受公众的监督,以公开保证公正。三、建立廉政风险排查机制促廉纪检监察机关掌握着一定的权力,为切实查找出工作中可能引发不廉洁行为甚至违纪违法问题的薄弱环节,就要建立健全廉政风险排查机制。一是要清理事权。依照纪检监察机关职能,仔细梳理事权,绘制工作流程图,明确岗位职责。在对事权进行全面清理和合理分类的基础上,编制委局机关事权清单。对照事权清单,按照实施各项权力的运行规定、操作流程和工作要求,编制出流程图,并注明权力行使的条件、程序、期限等。二是要排查风险。对照各项事权运行流程,认真分析查找各岗位及权力行使所有环节中容易产生不廉洁或影响工作绩效的风险点。三是科学确定风险分级。在公示和开门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召开委局班子成员会议,根据风险可能产生的后果,制定出风险等级。对排查和确定的风险点,坚持做到监督监控、预警处置,实施标本兼治。四是建立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评机制。坚持把廉政风险防控工作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一并部署、同步考核。制定廉政风险防控工作考评办法。对防控工作做得好的,要给予肯定;对工作不力的,要帮助抓好整改;对发生违纪违法案件的,要严格责任追究。四、建立激励机制养廉一是要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要进一步明确各级4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或者加快纪检监察机关条管步伐,人、财、物权与当地党委、政府脱钩,使纪检监察干部有“份量”,树立更高的威信。二是要宽松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具体来说,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三是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位置。在政治上,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对于工作比较优秀或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高看一等,厚爱一层,交流到其他部门的重要岗位上去。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地域差别和行业差别,可以借鉴其他国家“高薪养廉”的做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调动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四要提高违纪成本,让干部有压力。即在保障干部政治经济待遇的基础上,对于违纪违规的,取消其政治经济待遇,使其感到一旦失去这种政治经济待遇,将不再有从事这项职业的机会,丧失这种从业资格。从而使纪检监察干部不敢冒然触犯纪律条规,提高其违纪的成本。五、建立惩处机制束廉惩处机制是队伍建设的重要环节,也是制度能真正得到落实的重要保证,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一要建立和完善纪律规定。目前,纪检监察机关还没有建立统一5的纪律规范,有的是管理制度中的纪律性规范,有的是文件中的纪律性规范,缺乏专门的纪律处罚规定,因此,必须制定统一的纪检监察干部纪律规定,如“纪检监察干部错案责任追究条例”、“纪检监察干部违纪办案、失职渎职若干行为的纪律处分办法”等规范性纪律规定,做到有纪可依。二要坚持适度从严的原则。建立定期考评制度,对纪检监察干部标杆要高,要求要严,处理要重,不能搞内外有别,不能因个别人的行为影响整个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的声誉。三要坚持区别对待原则。对于违规和违纪的,要根据情况采取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两种形式。组织处理主要采用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取消资格、调整岗位、调离、辞退、公开通报等措施。纪律处分按“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处分规定”执行。四要坚持责任追究原则。监督者承担监督责任的可能性越大,进行监督和遵守监督程序的自觉性越强,反之,自觉性越差。因此必须制定过错追究有关制度,对违反者强制责任追究。如在履行监督程序中,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的,应追究相应的纪律和法律责任,使作为监督者的纪检监察干部,在实施对别人责任追究的同时,自身同样受到责任追究的制约和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