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依法行政必须做好七个方面的工作神木县林业局王淼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核心内容。2004年3月2日国务院印发了《全面推行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确立了建设法治政府的目标,明确了今后10年推进依法行政的指导思想和具体目标。2003年6月2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颁发了《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明确了加快林业发展要坚持依法治林的基本方针。这两个纲领性文件的颁布,为新形势下加快林业的发展提出了新的目标、任务和要求,标志着我国林业法治化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林业行政主管部门行使行政权力,管理林业各项公共事务必须由法律授权并且依据法律的规定履行职责。也就是说林业行政管理权的存在、取得、运用和监督必须依据法律,各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的一切行政活动,必须遵守法律,违法行政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林业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在林业各项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依法治林的主要方式,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林业的法律保障。目前,林业部门除执行公共法律外,行业法律有四部,行政法规十一部,行政部门规章四部,地方性法规八部,由此可见林业依法行政涉及的对象面广、点多,同时执法种类多、任务重,从资源保护、造林培育到采伐利用、森林更新,林业行政执法活动覆盖了林业生产、经营的全过程,林业行政管理必须适应这种情况,因地制宜开展工作。一要认真学习宣传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全体林业干部职工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尤其是要努力提高林业执法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林业法治化管理水平。二要按照法律法规确定的目标任务,认真组织实施好各项林业建设任务,从工程管理、资金管理到资源管理都要严格按程序办事,做到不越权、不越位,公开透明、阳光操作,对历史负责,让人民满意。三要合法行政。林业行政机关实施林业行政管理,必须依照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进行;没有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不得做出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或者增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义务的决定。四要合理行政。林业行政机关实施林业行政管理,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要平等对待行政管理相对人,不偏私、不歧视;行使自由裁量权必须符合法律规定,排除不相关因素的干扰,所采取的措施和手段必要、适当;实施行政管理可以采取多种方式实现行政目的,避免采用损害当事人权益的方式。五要程序正当。林业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依法受到保护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以外,应当公开,充分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严格遵循法定程序,依法保障行政管理相对人、利害关系人的知情权、参与权和救济权。林业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与行政管理相对人存在利害关系时,必须回避。六要高效便民。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实施林业行政管理,必须遵守法定时限,积极履行法定职责,提高办事效率,提供优质服务,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坚决杜绝和纠正吃拿卡要、推诿扯皮、乱收费乱罚款等一切不作为和乱作为的现象。七要权责统一。林业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管理职责,要由法律、法规赋予其相应的执法手段,林业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行使职权,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实现权力和责任的统一,做到执法有保障,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受追究,侵权须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