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建行廊坊分行产品宣传材料信贷产品类:一、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正常生产经营周转或临时性资金需要的、具有固定期限的本外币贷款。主要用于满足借款人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为耗用或销售而储存的各类存货、季节性物资储备等生产经营周转性或临时性的资金需要。(一)适用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和其他经济组织。(二)贷款额度。根据客户申请,经建设银行调查核实后确定。(三)贷款期限。流动资金贷款按贷款期限分:短期流动资金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等。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期限一年(含)以内的贷款。中期流动资金贷款是指期限为一年至三年(含)的流动资金贷款。(四)客户需具备的条件。按照《贷款通则》的要求,借款人应当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兼具经营和管理职能且拥有贷记卡(证)的政府机构。其他经济组织包括: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独资企业、合伙企业(须经全体合伙人书面同2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合伙型联营企业(须经联营各方书面同意);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但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须经合作各方书面同意);经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从事经营活动的社会团体;依法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但不具备法人地位的乡镇、街道、村办企业;依法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并经法人书面授权的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客户向建设银行申请信贷业务,应当具备产品有市场、生产经营有效益、不挤占挪用信贷资金、恪守信用等基本条件。1、有按期还本付息能力,原应付贷款利息和到期贷款已清偿,没有清偿的,已经做了建设银行认可的偿还计划;2、除不需要经工商部门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部门办理年检手续;3、在建设银行开立存款账户(业务品种另有规定的除外);4、除国务院规定外,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对外股本权益性投资累计额未超过其净资产总额的50%;5、借款人的资产负债率符合有关规定要求。、6、申请固定资产贷款的,新设项目法人的所有者权益与项目总投资的比率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投资项目资本金比例;7、持有人民银行核发的年检合格的贷款卡(证);(五)提交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及影印件);2、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及影印件);33、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4、贷款证卡(证)(原件及影印件);5、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最近的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企业,提交自成立以来的年度和近期报表;新设法人主要股东经财政部门核准或会计(审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前三个年度财务报告和审计报告及背景、新设法人的验资证明。6、税务部门年检合格的税务登记证明;7、公司章程或企业组织文件(原件及影印件);8、企业董事会成员和主要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名单和签字样本等;9、信贷业务由授权委托人办理的,需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10、若客户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合作公司或承包经营企业,要求提供依照公司章程或组织文件规定的权限,由有权机构(人)出具的同意申请信贷业务的决议、文件或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的文件或证明。11、建设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六)贷款的担保。客户在向建设银行申请贷款的同时,还应该提供建设银行认可的财产抵押、质押或第三方提供的连带责任保证。1、建设银行接受下列财产的抵押:4(1)抵押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2)抵押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3)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和其他地上定着物;(4)抵押人依法有权处分的国有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财产;(5)抵押人依法承包并经发包方同意抵押的荒山、荒沟、荒丘、荒滩等荒地的土地使用权;(6)商品林中的森林、林木,森林或林木抵押时,其林地使用权须同时抵押,但不得改变林地的属性和用途;(7)依法可以抵押的其他财产。根据抵押物的适用性及变现能力分别确定抵押率,一般不超过70%。2、建设银行接受下列财产的质押:(1)出质人所有的、依法有权处分的机器、交通运输工具和其他动产;(2)汇票、支票、本票、债券、存款单、仓单、提单;(3)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股票;(4)依法可以质押的其他财产。可转让股票的质押率不超过60%;动产和仓单、提单质押率不超过70%;存款单、汇票、本票、国库券的质押期限在1年以内的5(含1年),质押率不超过90%,质押期限在1年以上的,质押率不超过80%;其他质押财产质押率须视其价值分别确定。3、经建设银行认可的具有较强代为清偿能力的、无重大债权债务纠纷的以下单位和个人可以接受为保证人:(1)金融机构;(2)从事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法人;(3)从事经营活动的事业法人;(4)其他经济组织;(5)自然人。(七)操作流程1.客户向银行提出流动资金借款申请。2.对于新客户,银行进行调查评价,符合银行贷款条件的,银行同意贷款并给客户核定一般授信额度。对于已经核定一般授信额度的老客户,银行直接审核贷款用途是否合理,以及发放该笔贷款后给予客户的授信是否突破核定的一般授信额度。3.银行与客户签订有关的借款合同、保证、抵(质)押合同等法律文件,办理抵(质)押登记等信贷担保手续。4.银行发放贷款。二、固定资产贷款固定资产贷款是我行为企业提供的,主要用于固定资产项目的建设、购置、改造及其相应配套设施建设的中长期本外币贷款。6固定资产贷款包括基本建设贷款和技术改造贷款。基本建设贷款是指用于基本建设项目的中长期贷款,技术改造贷款是指用于技术改造项目的中长期贷款。(一)适用对象。经有权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二)贷款额度。根据客户申请,经建设银行调查核实后确定。(三)贷款期限。期限一般不超过8年,实际贷款期限根据项目评估结果确定。(四)客户需具备的条件。借款人除满足流动资金贷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项目和产品符合国家产业、国土、环保、资源、城市规划政策以及其他相关政策和建设银行信贷政策。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核准项目申请报告有符合建设银行资格要求的,具有甲级工程咨询资质的咨询机构出具,并有明确的结论性意见。3、国家规定实行审批制的项目,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复同意,4、项目资本金比例符合国家和建设银行有关规定。5、项目各项资金来源明确并有保证。6、一般能提供担保。7、非我行推出类项目或客户。8、新建项目实行项目法人制。(五)客户应提供的资料。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规定的资料。7贷款担保。同流动资金贷款规定。(六)贷款的担保。同流动资金贷款要求。(七)操作流程。1.客户在项目报批阶段就可以与银行联系,银行可以出具贷款意向书。国家有关部门批准项目建议书时,可能会要求客户得到银行出具的贷款意向书。2.在项目建议书获得批准后,客户应抓紧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同时要求银行对项目进行评估。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完成后,银行可及时完成项目评估报告,经内部审批通过以后,向客户出具贷款承诺书。国家有关部门在审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时,可能会要求客户得到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书。3.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批准以后,客户与银行签定贷款合同,并落实担保措施。4.银行发放贷款。三、房地产开发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是指用于土地一级开发、房屋建造过程所需建设资金的贷款,包括土地储备贷款、房地产开发贷款。(一)适用对象。经工商行政管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和利用单位自有土地建设经济适用住房的企(事)业法人。(二)贷款额度。根据客户申请,经建设银行调查核实后确定。8(三)贷款期限。房地产开发贷款期限一般为1-3年,土地储备贷款最长2年。(四)客户需具备的条件。借款人除满足流动资金贷款规定的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借款人为房地产开发企业或具有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格的企业:(1)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具有承担贷款项目开发建设的资格;(2)如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还要求与业主单位正式签订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合同。2、借款人为事业单位的:(1)经主管机关核准登记,具有事业法人资格,取得事业法人登记证;(2)实行独立核算,有健全的管理机构;(3)按规定办理年检手续,年检合格。(五)贷款项目条件1、贷款项目经可行性研究论证,能够有效满足当地住房开发市场的需求,市场前景较好;2、贷款项目已经纳入国家或地方房地产开发建设计划,其立项文件完整、真实、有效,能够进行实质性开发。3、贷款项目工程预算和施工计划符合国家和当地政府的有关规定;4、贷款项目的工程预算投资总额能够满足项目完工前由于通货9膨胀和不可预见等原因追加预算的需要;5、贷款项目的基础设施、公共设施建设配套,项目建成后,能及时投入正常使用;6、贷款项目的自有资金投入不少于总投资的35%;单位职工集资建房,集资额达到项目总投资的30%以上并存入贷款行专户;如果集资所建住房被本单位职工预定,预付购房款须达到20%,并已存入贷款银行专户。(六)客户应提供的资料。除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规定的资料材料外,还应提供以下材料: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或承担贷款项目开发建设的批准文件;2、申请贷款的有关材料,主要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准文件、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初步设计以及批准文件、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土地使用权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开工证》。3、项目开发建设自有资金落实的证明文件、材料;4、项目租售方案及有效的收益分配协议;5、如项目贷款收益不足以偿还银行贷款本息,还应提供经有权部门批准的可用于还款的其他资金来源证明;6、如借款人接受其他单位委托进行房地产开发建设,还应提供与业主单位正式签订的房地产开发建设工程合同;(七)贷款担保。同流动资金贷款规定,优先采取开发项目土地10及在建工程抵押。(八)操作流程。1、客户向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上述规定的材料。2、银行初步审查。3、银行开展贷前调查。主要包括:客户信用评级、业务评价、担保评价、撰写调查评价报告4、银行进行贷款审批。5、银行发放贷款。四、循环额度贷款循环额度贷款是指建设银行向借款人提供一定的人民币贷款额度,在额度有效期内,只要借款人未偿还贷款本金余额不超过该额度,借款人可以循环支用额度。(一)适用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制造加工工业和商贸流通企业客户,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连续性强,有经常性的短期循环用款需求,自有流动资金基本充足,产销正常,应收帐款和存货周转正常,基本上依靠货款回笼还贷。(二)贷款额度。根据客户申请,经建设银行调查核实后确定。(三)贷款期限。一般最长不超过一年。(四)客户需具备的条件1、建设银行评定信用等级AA级(含)以上;2、以往与建设银行的信贷业务往来信誉良好;113、已审批核定一般授信额度且在有效期内,有尚未支用的流动资金贷款额度;4、应提供符合我行要求的额度贷款担保。(五)客户应提供的资料。提供流动资金贷款规定的资料。(六)贷款担保。同流动资金贷款规定。(八)操作流程。基本与流动资金贷款流程相同。五、“乐得家”系列住房金融产品“乐得家”是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品牌,指建行向在城镇购买、建造、大修各类住房的自然人发放的贷款。“乐得家”系列住房金融产品主要包括: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商业用房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个人住房最高额抵押贷款固定利率个人住房贷款:●贷款条件借款人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件;有稳定、合法的收入来源,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有不低于建行要求的自有资金;借款人申请贷款时的年龄加贷款期限最高不超过65周岁;建行规定的其他条件。贷款利率12按人民银行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对于符合建行利率优惠政策的优质客户,个人住房贷款、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利率可下浮。如遇利率调整,个人住房贷款在下年1月1日进行利率调整。贷款额度与期限最高八成、最长30年。即:贷款额度最高为购房款的80%,购买普通住房贷款,贷款最长期限30年,其中购买商业用房贷款期限最长为10年。个人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