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方案(草案)研究性学习是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核心内容,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方案是保证研究性学习课程能否落实的控制性工程,只有做好了研究性学习的学分认定才能促进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的健康发展。根据教育部《普通高中课程方案(实验)》(教基【2003】6号)、《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实施方案(试行)》、《湖北省普通高中课程设置方案(试行)》及《湖北省普通高中学校学分认定指导意见(试行)》等文件的精神,特制定此方案。一、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的指导思想1、学分认定应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2、学分认定应对学生学习产生激励机制,既要对活动小组产生激励作用,又要反映出小组各成员研究活动的状况。3、学分认定应具有较强的操作性,应与评价挂钩。4、学分认定应使学生有补修的机会和信心。研究性学习的学分获得与学科不同,学科不及格,并不等于需要从零开始再学,因为学科的学习具有延续性和累积性。但研究性学习主要是以小组的形式开展,一旦被否定,便很难补修,即使补修也需做一个有相当学时的课题才能通过再评定拿到相应学分。这对被否定同学的补修信心是一种打击,补修难以落到实处。5、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应充分利用网络平台信息。研究性学习学分的认定过程主要由学校组织实施,但学分认定的授予权在省教育厅,其学生的研究活动应在“湖北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平台”上实时记录,通过“湖北省高中课改公众参与平台”监督。未经省教育厅授权,学校单方面认定学分无效。二、获取研究性学习学分的规定高中研究性学习共15学分,270学时。高中三年,每位学生必须完成3—5个课题(项目)的研究(设计)活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人与自我三个领域至少各做一个课题(项目),按评价方案拿满15个必修学分。学校在省教育厅授权后,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工作,对违规和虚假认定的学分,经查实一律无效并予取消和追究校长责任,学2校要对有关责任人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教师应加强对学生学分认定工作档案和学生学分档案的管理,妥善保存相关资料,以便考查。三、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的条件1、学时保证:每1学分对应18学时2、学生在“湖北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平台”实时完成以下内容:(1)符合要求的开题报告或项目设计方案;(2)详细、完整及符合要求的活动记录;(3)完善的课题结题材料3、指导教师在“湖北省综合实践活动课程管理平台”实时完成以下内容:(1)对学生开题报告的审核;(2)对学生活动记录点评及开展研究活动的指导;(3)对学生结题材料及小组成员表现的点评4、经省教育厅审核,学校获得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授予权四、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的基本程序研究性学习学分认定在每学期末或学年末进行,基本程序如下:1、学生申请:学生向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提出学分认定申请;2、学校初审: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分认定小组依据有关条件进行初步审核,确定初步合格的研究小组;3、学校申请:学校向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提供初审合格的小组编号,申请学分认定权;4、省教育厅审核并授权:省教育厅有关部门按照学分认定的基本条件进行审查,并向学校授予审查合格小组的学分认定权;5、学校评审及学分认定: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按照《课题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小组成员课程成绩评价表》结合有关材料开展评审活动,签署意见,给出相应学分,公示并发放学分报告单;学生对学校作出的学分认定意见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或接到通知之日起15日内向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书面提出复议要求。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在15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书面通知学生。五、研究性学习活动评价及学分认定的量化标准3研究性学习活动评价分为课题小组评价和个人评价两方面,为了使学分认定具有可操作性,力求实现学分评定的表格化管理和公式化转化,特制定《课题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学生课程成绩评价表》、《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监控表》、《研究性学习学生学分累计表》及《各主题学生成绩、学分登记表》。1、课题组评价表1课题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指标权重评价要素分项权重评价分值分项成绩A1开题0.2A1.1选题的科学性与可行性0.10A1.2开题报告0.10A2过程o.5A2.1小组成员出勤率0.10A2.2活动记录的完整、及时性0.10A2.3活动记录的真实性0.10A2.4小组的团队合作精神0.05A2.5活动预期目标的达成度0.05A2.6材料的规范与完整性0.05A2.7规定要求0.05A3结题0.3A3.1研究成果0.10A3.2现场答辩0.10A3.3其他收获与体会0.05A3.4成果的创新水平或社会效益0.05满分值100课题组成绩Q说明:1、该评价为每个课题完成后的总评,最好以班为单位在学期或学年末进行。2、课题组的成绩可以通过小组互评,班主任、指导教师、学校评审委员会等参评产生。3、被评为优秀课题的可加20分。被评为良好课题的可加10分。44、每次优秀课题不能超过30%。表2研究性学习课程实施过程监控表主题:课题名称:班级:小组成员:组长:评价内容日期活动形式出勤率记录的完整、及时记录的真实小组的团队合作预期目标达成平均分值说明:评价内容的各项分值应与“课题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中评价要素的分值统一,各项的平均分值即为“课题小组课题成绩评价表”中的评价分值。2、学生个人评价表3学生课程成绩评价表主题课题名称班级指导教师设置学分(M)课题实施日期:年月至年月课题组课程成绩课题组成员课程成绩(S):课题组课程成绩(Q)×个人评议等级系数(R)姓名评议等级系数R成绩S学分F等级系数说明(分四等)甲等(R=1.2):在课题组内被评为优秀乙等(R=1.1):出色完成分担任务,起到了骨干作用丙等(R=1):能够参加并完成自己分工的任务丁等(R=0.6):参加活动不积极(出勤率不满60%)或没有完成小组交给的任务课题组组长:班主任:5说明:1、等级系数由班主任及指导教师配合每个课题组评议产生。2、个人等级系数与课题评价有效结合,原则是:课题评价优秀,课题组内30%成员可以获得优秀;课题评价良好,课题组内最多20%的成员可以获得优秀;课题评价合格,课题组内最多有一位成员可以获得优秀;课题评价不合格,课题组内最多一位成员可以获得良好(R=1.1),50%的成员不合格(R=0.6)。3、学分F的计算方法:F=(M)×(S)÷100结果保留一位小数。表4研究性学习学分报告单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学分报告单科目:研究性学习主题:课题(项目)名称:行政班级:姓名:课题小组成绩(Q)(满分100分)个人评议等级系数(R)个人课程成绩(S)=(Q)×(R)课题设置学分(M)个人所得学分F=(M)×(S)÷100备注:个人评议等级系数(R)甲等(R=1.2)在课题组内被评为优秀;乙等(R=1.1)出色完成分担任务,起到了骨干作用;丙等(R=1)能够参加并完成自己分工的任务:丁等(R=0.6)参加活动不积极(出勤率不满60%)或没有完成小组交给的任务学分认定情况同学:经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分认定小组综合评定,报省教育厅批准同意,在该课题(项目)活动中,你可获得学分。学校课程指导委员会学分认定小组年月日6表5研究性学习学生学分累计表(示例)姓名:班级:学号:年级主题(示例)课题名称设置学分M课程成绩S获得学分F班主任签名高一上学期艺术与人生3高一下学期人与自然3高二上学期人与社会3高二下学期社会现象分析3高三上学期人与自我3三年设置总学分15F总说明:1、每个学生三年最少需完成三个课题(项目)和270个学时。2、表中所设学分3指所选课题需54学时,即学分设置与学时的关系为1﹕18。如所选课题需108学时,则该课题可设学分为6学分。3、F≥15(累积)方可毕业,即认可修满15学分。表6各主题学生成绩、学分登记表年级班级班主任年月日学号姓名课题名称课题设置学分课程成绩获得学分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