柜面业务风险防控及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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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行柜面业务风险成因及其防控操作风险的提出虽由来已久,但一直作为“其它”风险而被所考虑,直到2004年巴塞尔协议Ⅱ创造性的提出了操作风险的重要性,将操作风险作为与市场风险、信用风险并列的三大风险之一。巴塞尔协议委员会将操作风险定义为:由于内部程序的不力或过失,人员或系统问题和外部事件所造成损失的风险,这一定义将法律风险包含在内,但排除了策略风险和信誉风险。这个定义有以下几个特点:1、关注内部操作,内部操作常常就是银行及其员工的作为或不作为,银行能够也应该对其施加影响;2、重视概念中的过程导向;3、人员和人员失误起着决定性作用,但人员失误不包括由于个人利益和知识不足的失误;4、外部事件是指自然、政治或军事事件,技术设施的缺陷,以及法律、税收和监管方面的变化;5、内部控制系统具有重要的作用。银行柜面业务风险作为操作风险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文将以巴塞尔协议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为准则,结合兰溪合行柜面业务差错现状,分析兰溪合行柜面业务的风险成因,并提出相关防控建议。一、兰溪合行2015年柜面业务差错概况2015年,全行共办理会计业务624.15万笔,平均差错率为1.03‰,较2014年上升。从各个月份来看,全行会计业务办理总量较为稳定,但差错率波动较大,呈现出较大的不稳定性,从而影响了兰溪合行的整体差错率水平。(一)兰溪合行全年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兰溪合行全年全行共办理会计业务624.15万笔,较2014年增加了7.03个百分点。从全年来看,各项业务量依然呈现季节性特征,即2015年春节前后一月到三月份达到业务高峰,全行共办理业务笔数分别达到59.32、57.60和60.02万笔,而往常的淡季月份,即六到十一月份全行业务总量均保持在46万笔上下。整体而言,全行业务总量基本稳定,各项业务持续稳健发展。(二)柜面业务差错率呈现不稳定性特征从全行整体来看,业务差错率呈现出明显的波动性,与业务总量的稳健发展趋势存在较大的背离,说明全行柜面业务差错率存在着极大的不稳定性,尤其是在处于业务淡季的八到十月份,其平均差错率反而上升并达到顶峰。(三)柜面业务差错率集中度较高据相关数据统计显示,2015年全行发生差错涉及相关经办人员251人,发出差错通知单约7964笔,平均差错量为31笔/人,但差错量最多的前二十名以及前十名人员差错量显著高于平均水平。据计算,差错量最多的前二十名人员差错量之和占总差错笔数的20.316%,差错量最多的前十名人员差错量之和占总差错笔数的10.597%。(四)三大类型业务差错屡见不鲜业务差错的防范旨在规避潜在风险的发生,其中,票据结算类、存取款业务及特殊业务三大类型业务差错常常蕴含着较大的风险,需要经办人员严防避错,但就2015年度各月份的业务差错情况而言,三大类型业务差错屡见不鲜。票据结算类常见差错主要有违规转移票据权利和受理无效票据,存取款业务差错主要有客户填写凭证要素与电脑打印信息不符、无折存款使用免填单等,特殊业务差错主要有挂失手续不规范、法院查询、冻结解冻、扣划业务不规范、抹账处理不规范等几类,基于相关数据的可获得性,我们将部分业务类型差错笔数统计如下。二、柜面业务风险成因分析银行柜面业务风险是指银行网点为客户办理账户开户、销户、现金存取、特殊业务、支付结算等业务过程中,由于风险控制失效,使银行或客户资金遭受损失的风险,是银行操作风险的主要领域。柜面业务风险是客观存在的,因而不可避免,但我们可以通过严谨、合规的业务操作来降低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其中最直接而有效的方式就是降低乃至规避业务差错,以保护合行自身的利益和信誉。基于兰溪合行2015年柜面业务差错现状,并以巴塞尔委员会对操作风险的定义为准则,我们认为兰溪合行柜面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风险意识淡薄,合规操作的理念未成型。兰溪合行在柜面业务淡季时差错率反而有所反弹甚至达到顶峰的事实,虽存在事后监督中心加强严格审核的因素,也从侧面反映出柜面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合规操作理念未深入人心。部分柜员在业务淡季时反而降低了警惕性,麻痹大意,要素审核不仔细,还有部分员工甚至明知是差错,并且能够及时整改,却以“麻烦”、“不严重”、“最多告知”的侥幸心理放任业务差错的发生,从而提高了潜在风险发生的概率。大小写金额不符或不规范,支票出票日期错误,无折存款户名或金额有误等这种由要素审核不仔细或审核流于形式的不作为,在业务流程中缺乏自身对差错的防控意识,不重视过程导向的重要性,其归根结底还是在于相关人员风险意识淡薄,合规理念不深厚,从而最终导致人员的失误,造成风险产生,损害合行利益和信誉。例如,如2015年5月15日,某支行受理出票人甲,收款人乙的转账支票,支票大写金额为8308.48元,客户账转出8380.48元与支票金额不符。分析:根据《票据法》第57条之规定:“付款人及其代理付款人以恶意或者有重大过失付款的,应当自行承担责任”。若银行未及时发现差错而受理了无效票据,一旦形成法律纠纷,付款或代理付款银行将承担全部损失,易使银行陷入经济纠纷的漩涡,埋下较大的风险隐患。2、业务素质不强,学业务的意愿不够。由于银行系统优化较快,制度更新较多,随着新业务不断推出,柜面人员因年龄、教育程度、接受能力等诸多方面的因素,出现良莠不齐的局面,而新职工又不熟悉流程规章,对特殊业务操作掌握不够,形成因不知而犯错。柜面业务差错率集中度较高,在一定程度上也说明了这一点。例如:2015年6月25日某支行办理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专户-罚没款专户现金缴款业务,金额为37500元,未通过中间业务菜单入账。分析:中间业务给金额机构创造收益的同时,也会带来潜在的风险,这种风险可能并没有在会计报告上反映出来。根据《商业银行内部控制指引》之八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对代理资金支付进行审查和管理,按照代理协议的约定办理资金划转手续。”银行未按代理协议流程办理,容易造成代理资金被挤占挪用,形成风险资产。3、责任心不强,细心度不高。责任心不强,细心度不高,一般是伴随着风险意识不强,合规理念不深厚而存在。柜员在受理票证时,未仔细严格审查票证要素,以习惯代替制度;记账时,也只简单查看相关要素,或仅凭记忆经验进行操作;复核时,简单参照票证背面打印信息,未尽要素审核的责任;授权时,只停留于屏幕或票证表面,甚至流于形式,形成因“粗心大意而犯错”。例如:2015年11月4日,某支行营业部办理转账业务,客户填写的付款人(为另一客户)账号与实际转出账号不符。2015年10月25日,某支行柜员办理改密业务,客户填写账号为有效账号,但柜员将另一账号进行了改密。分析:原始凭证是银行记账的重要依据,柜员必须核对相关要素的一致性,合规性后方可入账。临柜中很多柜员一拿到凭证就马上记账,之后也不复核,这就很容易造成差错,轻者影响客户资金使用,重者银行将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严重影响银行声誉。所以柜员对所受理的每一笔业务的类型、审查的要素、账务处理的程序等都要作出明确判断,按规定操作,这样才能减少继而杜绝此类差错的发生。4、内控氛围欠佳,内控机制还不完善。兰溪合行不论在员工思想意识上,还是在相关制度建立和完善上,都缺乏形成良好内控氛围的因素,随着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综合业务处理,电子银行等的广泛应用、推广,使柜面业务程序发生了很大变化,相应的内控机制也有待进一步完善。三、提高柜面业务风险防控力的几点建议基于本文从柜面业务差错角度分析业务风险产生的原因,下面我们将从降低柜面业务差错率的角度对提高柜面业务风险防控水平提出如下几点建议。(一)加强业务综合培训,提高防范风险的能力1、要加强临柜人员对《票据法》、《票据管理实施办法》、《支付结算办法》和《浙江省农村金融机构综合业务系统操行规程》等法律法规、基本制度文件、操作规程,服务制度规范的学习,必须做到对新业务、新制度、新办法等应知应会。对手工流程进行实际的、完整的、严格的重点培训,并强化对业务的风险提示。对新职工进行业务培训的同时,要全面揭示风险点所在。通过不断努力,加强内部控制,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管理水平。2、通过晨会、周会以及会计主管例会解决实际操作中的问题。在工作中我们发现,柜面人员尤其是新员工对银行账务核算内容、原理不能很好掌握,学习业务只是硬性记忆操作码,风险点不能全面掌握。同时,由于制度的宽泛性,很难对每笔业务做出详细规定,员工在执行中特别是遇到比较特殊的业务,会有无可适从之感,针对业务中的一些难点疑点,我们可以在晨会、周会,会计主管例会中提出,通过讨论交流,找出解决实际问题的措施。(二)强化人为因素操作风险的控制和防范1、针对违规操作风险特点,风险管理应从产生的原因、分布的人群,采取针对性措施实施有效管理,杜绝违规型操作风险的发生。首先加强员工压力管理和情绪管理,做好绩效考评、劳动考核方式的解释工作,不断提高考评考核制度的科学性。其次,深入了解柜员思想动态并引导柜员办理业务时形成良好的操作习惯,对自己经办的业务要细心,对接收会计凭证审核要做到速度快、要素全、质量高,在处理账务前把凭证要素审核齐全。在核对日终流水时进行换人勾对,对会计凭证进行再审核,这样能有效防止出现缺少短缺及要素不全等差错。2、建立业务量、核算质量长效考核机制。对业务量大,核算水平较高的柜员进行物质和精神奖励,反之,进行经济处罚和扣减违规积分。处罚标准要适当,太高致难以承受会造成柜员心理负担,影响工作积极性,处罚标准过低,又不能起到震慑作用。只有措施到位了,降低会计凭证差错率的目标才能逐步实现。3、建立柜面岗位责任制度,将各员工每日查出的差错与薪酬考核及绩效挂钩,增强员工的工作责任心,不能因追求业务量而忽视柜面风险。同时要加大执行检查力度,对违反规章操作行为进行处罚。(三)严格流程管理,加强执行力度1、严格业务流程管理,切实发挥流程管控作用。特别在实行综合柜员制和单收单付制后,要真正发挥其中交易受理、记账、复核等业务流程对风险的管控作用。对开办的新业务,应制度先行,建立风险管理策略。2、要加强授权管理,发挥授权在交易过程中的监督和防控作用。在实行授权交易过程中,授权业务要切实做到认真审核凭证要素、如实核对屏幕输入内容及入账的打印信息。但事实上,在事后监督过程中发现的重大差错,大部分都有授权人,往往是经手人越多的业务反而越容易形成差错,说明授权流于形式,从而完全丧失了授权的意义所在。因此,为筑稳“第二道防线”,还必须加强授权管理。3、要充分发挥网点主管对重要业务再审核的中坚作用。一般来说,大额和重点交易的凭证都需要分级授权审批,网点主管应在审批和上报审批环节中强化对交易关联凭证的审核,发挥凭证上交前最后“过滤器”作用。(四)加快应用信息技术系统建立和完善建立和完善先进的业务处理系统和综合管理系统,提升风险管理的信息化水平,实现事前不相容岗位的制约、实时交易控制、实时业务监测、深度数据分析。结合风险预警系统,对产生的预警项目进行风险定位和评估,有效提高风险的事后监督效能。(五)加快内部控制机制的完善制度是约束柜员违规操作的强有力工具。首先要创造良好的内控氛围,成立由一把手牵头的各种专业和兼职的内控组织,加强对内部控制工作的领导,增强整体控制能力。通过创造一个良好的有利于开展内控工作的环境,充分调动所有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之全身心地投入工作。要注重培育员工共同的企业价值观,使全体员工自觉规范自己的行为,为开展柜面业务风险内部控制酿造良好的人文控制环境。其次,要建立、完善柜面业务风险内部控制机制。随着兰溪合行运用电子计算机进行综合业务处理,电子银行等的广泛应用、推广,使柜面业务程序发生了很大变化。由于管理的滞后和改革中的问题探索需要一定的时间,一些新业务还没有制定出完善的工作程序和制度规范,在柜面业务处理中一些新情况、新问题的出现等都要求我们不断完善柜面业务内部控制机制,从而在制度上减少柜面业务差错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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