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规范“家长委员会”的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2011年1月5日,市教育局在泰安六中新校区召开了“泰安市中小学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经验交流会”,根据县教育局要求,我镇教办、宁阳二十中、宁阳六中、磁窑实小派人参加了此次会议。与会人员首先参观了在这项工作上起步较早、经验比较丰富、工作活动开展有特色的泰安一中等6所学校现场,然后听了泰安市实验学校等10所单位和家长代表的经验介绍,最后市教育局副局长张勇华同志对此项工作提出要求。会议还印发了全市40余所学校的先进经验材料。根据会议精神及省、市、县文件通知要求,就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此项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遵照执行。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2010年出台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第十三章第四十一条明确提出,在中小学校中要“建立中小学家长委员会”。省教育厅文件要求,所有中小学都要设置家长委员会。目前,省、市、县各级都已把此项工作列入对下一级政府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的重要内容。市教育局进一步强调,在2011年春节前,全市所有中小学校、幼儿园必须建立并规范家长委员会组织。各单位校长、园长为负责人,在这项工作中必须亲力亲为,认真思考,全面规划。二、精心谋划,扎实工作一是要建立健全家长委员会。家长委员会的设置要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家长委员会设置与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完善。要为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和活动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办公条件,应设置家长委员会办公室,室内张贴悬挂家长委员会组织机构、家长委员会章程、工作制度等。各学校应根据办学规模合理确定家长委员会成员人数,家长委员会要具有广泛的代表性,要兼顾不同行业和各个年级的学生家长。要在深入调查学生及家长情况的基础上通过家长自愿报名、班主任推荐、学校和家长推选的基础上,吸纳那些关心学校教育、责任心强、有较强组织能力和社会影响力的家长参与,分别建立班级、年级、学校的家长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等。家长委员会应定期换届选举。二是建立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要和选出的家长委员会代表一起制定和完善各种规章制度,如家长委员会工作章程、家校联系制度、家长委员会参与学校管理活动制度、家长评教制度、家长学校培训制度等,并把家长委员会的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工作,做到有制度、有计划、有考勤、有记录、有总结,形成家长委员会开展工作、活动的长效机制。三是做好结合,提升学校管理水平。要结合学校日常德育活动、养成教育、教学活动、校本课程开发、后勤管理、安全教育、文体活动等工作实际,用心设计,认真制定学校、家长委员会年度工作计划,邀请家长积极参与,对学校管理提出合理化意见和建议,促进学校管理水平不断提升,树立学校在学生家长和社会上的良好形象,营造良好的学校发展环境。四是做好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各单位在家长委员会建立和参与学校管理、活动的过程中必须有相应的文字、图片、音像资料,并安排专人做好收集整理、存档工作。总之,组织建设好家长委员会是一项复杂的工作,各单位要在家长委员会建设管理过程中虚心学习借鉴先进学校的经验,高起点,规范运行。同时,要进一步加强研究,努力整合社会家庭教育资源,拓宽教育渠道,做出自己的工作特色。磁窑镇教育办公室2011年1月6日注:中心幼儿园、花观完小、张庄完小、泗望完小、王府完小、兴隆完小等单位可派人到教研室赵廷磊老师处领会议印发的部分学校的经验材料,以供借鉴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