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1.项目背景与概况1、项目名称与概况墨庄聚落(湖湘文化艺术产业园)项目2、项目承办单位:湖南省湘虹园艺有限公司单位住所:长沙市岳麓区雷锋镇桥头铺村注册资本:200万元法定代表人:谢念国经营范围:园林景观工程设计施工、民间艺术的收藏以及展览、园林绿化、盆景奇石、工艺美术品开发等。单位简介:湖南省湘虹园艺有限公司成立于1995年,注册资金200万元,资产规模数千万元,是湖南省知名的园林艺术企业。公司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年始,便对湖湘文化遗产进行保护、研究、经营,经近二十年的发展,现主要业务涉及园林艺术、民间收藏、盆景奇石、工艺美术开发四大领域,公司规模、效益均在全市同行业中位居前列。项目建设单位自成立以来,时任湖南省党政职务的领导杨正午、周伯华、文选德、梅克保、谭仲池等多次来公司视察和指导工作,公司在领导及主管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规模和实力得到了很大的提升和壮大,公司曾代表湖南省和长沙市参加全国或省、市地区盆景、奇石大赛中,荣获国家级、省部级的金、银、铜等奖上百个,是湖南省获奖最多的园林艺术企业,在全国的园艺界具有一定的影响,为湖南省园林界的同行争得了荣誉。近二十年来,公司与全国各地同行及日本、台湾、香港等地区的同行都保持较频繁的合作与交流。23、编制依据(1)与委托方签订的咨询协议(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筑工程设计规范和标准;(3)国家计委计办投资「2002」15号审定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指南(试用版)》;(4)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建设部联合颁发的《建设项目经济评价方法与参数(第三版)》;(5)长沙市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条例(2008);(6)长沙市人民政府令(第103号)长沙市征地补偿实施办法;7)长沙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征地补偿安置若干问题暂行规定》的通知(长政发〔2008〕30号);8)其他相关文件规范、规程及强制性条文。4、编制范围依据国家有关政策、法律、法规、规程、规范,对项目建设的投资环境、建设背景、建设规模与开发条件、建筑方案、节能节水措施、环境影响评估、投资估算与资金筹措及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全面论证和研究。5、项目建设地点墨庄聚落湖湘文化艺术产业园项目位于雷锋镇桥头铺村马头组,距雷锋镇镇府所在地5分钟车程,总用地面积198.2亩。6、建设规模3项目总用地198.2亩,其中:建筑占地面积27852.45平方米,总建筑面积35328.28平方米。其中展馆面积20326平方米,艺术创作室面积6817.58平方米,会所面积2316.55平方米,综合休闲场馆面积5868.15平方米,停车位100个,容积率0.27,绿地率48%。7、主要建设条件项目选址于长沙市高新开发区西侧雷锋镇范围内,交通优越,地理条件较好;项目周边水、电供应充足;工程建设所需材料均可在城区内及周边购买,项目建设条件较好。8、投资估算及筹措本项目总投资为14896.32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654.19万元,工程其他费用1246.55万元,建设单位管理费228.46万元,藏品费用5256.68万元,不可预见费1510.44万元。本项目所需资金全部由业主单位自筹解决。1.2.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序号项目单位指标备注1总建筑用地面积㎡27852.45约198.2亩2总建筑面积㎡35328.282.1展馆建筑面积㎡203262.2创作室建筑面积㎡6817.582.3会所㎡2316.552.4综合休闲场馆㎡5868.153停车泊位个1004容积率0.275绿地率%486建筑密度%7项目总投资万元14896.321.3.结论与建议41、结论项目符合省市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具有很好的文化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匠心独具地突破了传统意义上单纯的“艺术馆”和“文化园”的概念,不仅超乎想象地将多达十余栋不同地域的传统建筑迁移保护过来,汇集在一起形成建筑聚落,而且还进一步将各种业态的配套如艺术馆、创作室、会馆、客栈、茶馆、文物商店等各种文化及商业等汇集在一起,让这些配套设施呈现亚博物馆状态,形成一个集藏品展示、教育研究、旅游休闲、收藏交流、艺术博览、影视拍摄等多项功能为一体的新概念博物馆和湖湘百年文博旅游及乡村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通过本项目的实施,项目将与岳麓书院、湖南省博物馆乃至韶山、花明楼等红色旅游项目构成了长沙人文旅游丰富多彩的版块,项目建成后形成新的文化旅游线路,进一步促进文化与旅游的结合,项目同时启动长沙市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引擎,更多地积聚工艺美术资源,带动传统工艺美术工艺谱系的创新开发,力争成为湖南省面向国内外推进文化创新的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之一。2、建议积极做好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以人为本,加强各利益主体的沟通;抓紧落实资金,整合资源,认真开展征地前的协调等工作;积极与政府相关部门沟通,积极争取政府更多的相关优惠政策,确保征地工作按时按量的顺利进行。5制定系统化管理制度,以保证项目有序运作。加紧城市规划与控制性详规等技术性法律文件的形成。文化产业园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文化艺术性强,涉及艺术家、藏家和文化管理部门等多个方面,在项目的建设过程中即要与各个艺术家群体沟通、协调,与文化管理部门、策展公司、艺术画廊、盆景协会、收藏协会等多个机构沟通协调,确保项目的工程建设与文化建设和谐推进,相互协调。6第二章项目建设背景及必要性2.1.项目建设背景1、湖南省文化产业发展状况湖南省于2010年制定了《湖南文化产业振兴实施规划》,这对于加快湖南文化产业强省建设,对于扩大内需,推动湖南经济结构调整,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具有重要意义。“十一五”期间,湖南文化产业总产出突破千亿大关,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超过5%,已经成为湖南新的支柱产业和经济社会发展的亮点,文化产业越来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1)总量特征①文化产业规模不断扩大。2008年湖南文化产业总产出首次突破千亿大关,成为湖南六大过千亿产业。2009年文化产业总产出达到1594.26亿元,比“十五”末的2005年增加了1009.96亿元。②文化产业占全省经济总量的比重不断提高。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增加值达到682.16亿元,占GDP的比重为5.2%。2000年我省文化产业占GDP的比重仅为2.4%,2005年上升到4.2%,2006年和2007年的比重分别达到4.5%和4.9%,2008年我省文化产业占GDP比重首次超过5%,成为湖南新的支柱行业。③文化产业增长速度较快。“十五”期间,湖南GDP年均增长10.3%,第三产业年均增长10.9%,而文化产业年均增速达到17.3%,分别比同期GDP和第三产业增速高7个和6.4个百分点;“十一五”7前四年年文化产业的平均增速达到了19.7%,分别高出同省GDP和第三产业5.9和6.1个百分点。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增长18.5%,分别高出同期GDP、第三产业增速4.8个和7.2个百分点。④文化产业对经济贡献日益增强。湖南文化产业保持了高速发展态势,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不断提高。“十五”末的2005年文化产业对经济增长贡献率为6.1%,2007年提高到6.5%,2008年达到7.8%,2009年提高到7.6%。文化产业对湖南经济的拉动作用日益增强。⑤文化产业经济效益大幅度提高。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人均创造增加值7.02万元,比2005年的3.27万元提高了3.75万元。据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我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营业收入过亿元和营业利润过千万元的企业数均比第一次经普的2004年翻了十倍。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营业收入超过10亿元的有22个行业,营业收入过亿元的企业达110个。营业利润过亿元的有30个行业,营业利润过千万元的企业有235个。⑥文化产业投资中民营资本占比提高。随着文化投资领域向民营资本的开放,民营资本占比大幅提高。根据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文化产业企业法人单位的实收资本由国家投入的资本占20.5%,比一经普下降了16.5个百分点;集体投入的资本占3.4%,比一经普下降了0.2个百分点;法人资本占21.2%,比一经普下降了9个百分点;民营投入的资本占50.8%,比一经普提高了30.6个百分点;港澳台投入资本占1.3%,比一经普下降了2.4个百分点;外商投入资本占2.8%,比一经普下降了2.5个百分点。8⑦文化产业从业人员增加。2009年湖南文化产业从业人员97.16万人,比2005年的82.81万人增加了14.35万人,占全省从业人员的2.5%,比2005年提高了0.3个百分点。⑧文化服务业市场化程度提高。湖南文化单位转企改制成效显著,市场化程度提高。2008年第二次经济普查资料显示,45个文化服务行业中,公益性单位实现增加值45.4亿元,经营性单位实现增加值289.09亿元,市场化程度为86.4%,与2004年相比,提高了3.2个百分点,2008年全国文化产业的平均市场化率为74.5%,湖南的市场化率比全国高11.9个百分点。2008年我省文化服务业中市场化程度较高的(90%以上)的有14个,分别为互联网信息服务、有线广播电视传输服务、卫星传输服务、其他计算机服务、图书及音像制品出租、广告业、知识产权服务、旅行社、其他未列明的商务服务、摄影扩印服务、音像制作、室内娱乐活动、休闲健身娱乐活动、其他娱乐活动。市场化程度较低(低于20%)的有10个行业,分别为社会人文科学研究与试验发展、野生动植物保护、广播、图书馆、档案馆、文物及文化保护、博物馆、烈士陵园、纪念馆、专业性团体。这些行业是在文化体制改革中政府扶持,保持其公益性单位的特点的行业。作为文化体制改革重要方面的出版行业的市场化程度为:图书出版71.8%、报纸出版40%、期刊出版50%、音像制品出版77%、电子出版物出版79.4%、其他出版58.8%。(2)结构特征9①三大领域协调发展。从文化产业涵盖的三大领域看,2009年文化产业服务业发展最为迅速,服务业实现增加值375.46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比重达55.0%。文化产业制造业增加值为191.9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比重达28.1%。文化产业贸易业增加值达114.8亿元,占比为16.9%。②新兴文化产业发展迅速。从文化产业的三大层次来看。2009年以新闻、出版、广电和文化艺术等传统产业为主的核心层实现增加值183.96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的27.0%;以网络、娱乐、旅游、广告、会展等新兴文化产业为主的外围层,实现增加值274.3亿元,占文化产业增加值比重的40.2%;以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销售为主的相关层,实现增加值223.9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增加值的32.8%。与2005年相比,外围层占文化产业的比重上升9.1个百分点,核心层和相关层占文化产业的比重分别下降1.8个和7.3百分点。③九大行业竞相发展,占比排位有所变化。2009年文化产业的九大行业中,实现增加值最多的行业是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业,完成增加值171.83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的25.2%,高出占比最低的新闻服务业(占文化产业的0.7%)24.5个百分点。其次是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生产的增加值为156.21亿元,占全部文化产业的比重达22.9%;其他文化服务实现增加值87.44亿元,占比达到12.8%,在九大行业中排第三位;出版发行和版权服务85.62亿元,比重达12.6%,位居第四;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占比达10.2%,与2005年10相比,在九大行业中保持第五位;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销售的占比9.9%,位居第六;文化艺术服务和网络文化服务的占比分别为3.5%和2.2%,与2005年相比,位次仍是第七和第八位。与2005年相比,占比排位上升的行业有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其他文化服务。(3)区域特征①省内发展不均衡。2009年长株潭城市群文化产业增加值为434.28亿元,占全省文化产业的63.7%,而三市GDP占全省GDP总量的42.2%。三市文化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7.9%,高于全省平均水平2.7个百分点。其中长沙文化产业起步早,发展快,2009年长沙文化产业法人单位数达5397个,从业人员26.13万人,拥有资产459.24亿元,实现增加值达到371.8亿元,占据全省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