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方爆破工程承包合同发包单位:****工程项目部(以下简称甲方)承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工程山坡、场地石方爆破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订立本合同。一、工程名称:****工程山坡场地石方爆破工程二、工程地点:泉州三、承包范围:山坡、场地的全部岩层、孤石爆破及修坡至设计要求标高,挖掘机挖石块、石渣外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场地内(地点约500m),并且按设计要求标高平整。四、岩石控制爆破:(钻孔、验孔、装药、堵塞、联网、覆盖、警戒、起爆、拆除盲炮等)与爆破有关的一切内容;挖掘机挖石块、石渣,并外运至甲方指定的工地场地内(地点约500m),并且按设计要求标高平整。五、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工期。六、工期:开爆当日起计30日历天内(日降雨量大于80mm以上或公安机关政策性的暂停,则工期顺延)完成全部石方爆破(除孔桩),包括地梁、承台等石方爆破、清运,并具备基础底板施工的条件。七、爆破工程量计算方法:石方爆破工程量以设计图纸及甲方交底资料为准并需经双方现场实测验收。超爆超挖所造成应按设计要求回填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八、安全施工:乙方应按国家和地方有关部门的规定,结合工程实际情况,制定安全施工管理规章,采用适当有效的防护措施,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设备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人员安全,以及防风、防火、防爆、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承担安全施工责任和费用,并承担事故责任和因此发生的费用。九、工程单价:山坡场地石方爆破单价为13元/m3;挖掘机挖石块、石渣上车单价为4.0元/m3;石块、石渣汽车外运至甲方指定的二院场地内(地点约500m)单价4.5元/m3;按设计要求场地标高装载机平整单价0.5元/m3。以上项目单价为完成本山坡场地石方爆破工程所需的人工、机械、材料、运输及场地平整等的一切费用以及任何措施费。乙方在包干单价中已充分考虑到各种因素,因此发生下列情况,甲方不再进行签证:1、窝工待工造成的损失,均不另行增加费用;2、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及进退场费用,均不另行增加费用;3、质量缺陷消除;4、施工中若遇停水、停电或其它停工因素造成机械闲置,均不另行增加费用;5、政策性调整及市场价格调整;6、施工过程中车辆的保洁、道路保洁、冲洗机械、处理地方关系等费用均包含在单价内;7、配合施工现场场地清理、整平、其费用不另行增加;8、现场电力未接通,所采取的施工措施,如采用柴油机钻眼机具等一切施工措施,其费用不另行增加。9、爆破专项方案上报公安部门审核批准及专家论证的费用。十、工程结算与工程款支付:1、工程结算:爆破工程结束后,乙方将工程结束通知单及工程竣工结算书送达甲方,甲方在收到工程结束通知单及工程竣工结算书之日起七日内给予审核确认。2、工程款支付:本爆破工程完成总工程量的50%时,付至已完工程量的20%;爆破工程结束后15天,付至已完工程量的80%;本工程场地全部平整完成后15天,付清余款。甲方以转账的方式付至乙方指定账户(乙方不提供发票)。十一、权利和义务1、甲方:(1)向乙方提供用于办理爆破申请的相关文件。(2)指导、督促乙方全面落实爆破施工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确保文明施工、安全生产;(3)负责主持召开安全技术交底工作,协助爆破警戒。(4)负责及时签证爆破工程量和办理签证结算手续,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5)督促工地所属员工服从爆破安全指挥,配合支持爆破作业。(6)甲方指定为甲方代表,其签证、结算书等有关本工程文书之签字具有法律效力。2、乙方:(1)乙方应具备本工程石方爆破的相应资质条件,配套专职爆破安全员;(2)负责办理爆破审批手续并制定爆破设计方案;(3)负责火工品的采购,运输,保管,使用及其安全;(4)负责装药、连线、警戒、起爆;(5)负责爆破后的安全检查及排除盲炮;(6)负责提供钻眼机具、覆盖材料以及钻眼、覆盖作业,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7)负责施工测量控制和现场放样工作;(8)确保施工安全,对爆破安全负责,对爆破(如爆破震动、飞石、冲击波)引起的危害承担经济、法律责任;(9)负责协调处理与当地村民及外圈等干扰因素,并承担相应费用;(10)因现场电力未接通,乙方必须采用柴油机钻眼机具施工,并承担相应费用;(11)乙方指定为乙方代表,其签证、结算书等有关本工程文书之签字具有法律效力;十二、违约责任1、为了加强安全文明施工,在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现金5万元作为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待爆破工程安全顺利完成后5天内退还工程安全保证金,否则不予退还安全保证金。(该工程安全文明施工保证金以同地下室基坑石方爆破工程承包合同保证金,本工程不再提交,但必须待所有爆破工程安全顺利完成后5天内退还工程安全保证金)。2、乙方不得无故停爆(不可抗力因素及政府行为除外),否则每发生一次罚款5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3、乙方应按本合同工期约定时间内完成,否则工期每延误一天罚款5000元,从工程款中扣除。十三、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签字之日生效、待爆破工程结束,款清后失效。十四、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的,提交泉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甲方:乙方:甲方代表:乙方代表: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