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背景2003年12月1日,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五省、市、自治区政府联合展开行动,通过严查、禁行、罚款、没收等各种措施全面整治超载超限运输车辆。为什么要治理超载?这里有一组非常直观的数字能够让我们体会到超载所带来的弊端:2002年,河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中有21%是由超载行驶引发;河北省每年因为超载超限总损失达到40亿,13条主要高速公路有9条出现不同程度破损,18座高速路桥梁成为危桥,需要马上大修;载重10吨的货车超载1倍,对公路的破坏力相当于正常载重的16倍;超载2倍,对公路的破坏力增加80倍;1条设计使用15年的公路,如果行使车辆超载1倍,其使用年限将缩短90%,即只能使用1年半;每年超载车辆给公路造成的损失高达100亿元⋯⋯既然如此,那么超载现象为何如此之盛?超载始末这里有另外一组数据:在山西大同,一吨原煤出厂价格85元,每吨原煤交45元煤检费和5元出井费,即一吨煤实际出厂价格135元,如果运到河北宣化,卖价为每吨220元,这样,每吨可获得毛利润85元,以东风153型12吨载重货车为例,可以获得毛利润1020元。但是减去途中过路费470元,消耗柴油费800元,车主亏损250元。此外,每月需要缴纳2200多元养路费和6、7000元车辆租赁费,花费3000元雇佣两个司机,以及一些汽车维修、交警罚款等不确定的费用。通过这组数据,我们很容易计算出来,按照目前煤运的市场价格,按核定的吨位运输必定亏损亏。车主只有超载才能盈利,于是又多了一项费用——超载罚款,车主开始进一步超载⋯⋯超载怪圈形成了。怪圈解析在这个系统当中,涉及到的元素包括:货主、运输公司、交通部门、路政部门、收货人和消费者。他们之间的关系如下图所示:系统中的每个元素都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而且所产生的结果又是环环相扣的,及至最后,倘若消费者对产品的价格不满意,必然会影响到产品的销售情况,因此给货主带来压力,从而货主又会进一步采取措施⋯⋯超载,从而形成怪圈。目前,全国公路车辆运输成本非常高,在其高昂的运输成本中,最重要的一项是公路收费,这些收费占到公路运输成本的20%以上。此外还不乏一些不合理的名目繁多的收费。据比较,中国公路收费比欧洲高9倍。山西大同市交管部门曾经作过一次试验,用红岩牌16吨载重货车按照规定装载,从大同运往天津,途中没有任何违规行为,到达天津后,该货车亏损3200多元。在全国公路车辆运力总体上供大于求的情况下,运输者为了抢到市场,只好竞相压价,再通过超载弥补这份损失,将希望寄托于罚款与超载所得之间的那一点利润空间。用他们的行话说,就是“加一块板,挣的是路桥费;加两块板,挣的是油费;加三块板,挣的是罚款;加到第四块板,挣的钱才是自己的”。由此可见,超限超载现象屡禁不绝的表面现象是利益驱使。但是在这个现象的背后却是一个长期结成的痼疾——公路货运行业的畸形生态:货主为了能够让消费者得到低价的产品,就向运输企业压价,而运输企业为了生存就必须不断通过超载,来弥补费用,从而谋取自己的一部分利益。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在这种状况下,系统的运作就不可能是长久而稳定的。而事实又证明,一罚了之不是消除这种怪圈现象的有效手段,罚款并不能促成市场机制的回归,从而优化货运市场环境。因此,如何才能够真正的让这个系统按照自身的规则正常运作是整个系统中各个要素所要认真考虑的问题。思考题:1.通过这个案例的陈述,你能够分析出导致超载的原因吗?2.请利用本章中的系统循环图对超载超限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3.据了解,出现超载超限问题的车辆多是运输像煤炭这样的货物,而运输鲜活产品的这一类车辆超载现象并不那么严重,这能够说明什么问题?一、请分析导致超载的原因?我国公路货物运输超载超限问题日渐严重,原因主要有两大方面:一是主观原因、二是客观原因。主观原因:1、货主对遵法守纪和道路安全行驶的意识不强,没有充分考虑超载的严重后果及超载会给滋生和他人带来人身安全隐患和财产损失。2、货主被的经济利益冲昏了头脑,一切以利益最大化为中心,所以就想方设法超载,通过提高单位时间的收益率来降低成本,获取更大利润。3、货主、运出公司、交通部门、路政部门系统之间存在着相互影响、相互制约关系,公路收费的杂而多、人工费用的增长、油料成本的上涨、消费者对商品压价等因素,导致货主通过超载来弥补其中的部分费用。客观原因:1、法制不健全,执法力度不够。在新的《道路交通法》实施之前,依据我国的法律,对超载违章者只能给5元的罚款和吊销执照一个月的处罚,这显然对违章者起不到警示的作用。尽管不少内部文件提高超载罚款的标准,但由于监督管理不够完善,使罚款就变成了“过路费”。不可否认,这是一个恶性循环。在这种状况下,系统的运作就不可能长久而稳定的,而事实又证明,一罚了之不是消除这种怪圈现象的有效手段,罚款并不能促成市场机制的回归,从优化货运市场环境。因此,如何才能够真正的让这个系统按照自身的规则正常运作,是整个系统中各要素所要认真的考虑问题。2、查阅相关资料可知,每辆车每年要交养路费、运输管理费、税收、工商管理费、车辆保险费、车船税、车辆挂靠车队的管理费、教育附加费、货物运输协会的管理费、过路过桥费、油料费等,在加上人员费用,按额定运重运载货物的利润,有可能出现运输亏损。3、我国物流市场管理混乱,物流信息化水平低,物流资源调配不合理等问题,导致超载现象路屡禁不绝。4、显而易见,超限超载屡禁不绝的表面现象是利益的驱使。但是在这个现象的背后确实一个长期结成的瘤疾,公路货运行业畸形生态。货主为了让消费者得到低价的产品,就向运输企业压价,而运输企业为了生存就必须不断通过超载来弥补费用,从而谋取自己的一部分利益。二、对超载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方案?解决方案有以下四个方面:1、健全和完善法律法规,提高《道路交通法》及各类法律法规的执行力度,使人人学法、懂法、守法,提高公民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意识,由人治转变为法制,提高执行力。2、从宏观上调整公路及各类税收结构,将部分有关车辆和道路方面的税费及油料费,与道路行驶有机的结合起来,使物流各功能环节有一个合理的利润空间,同时也能遏制一些不规范的行为发生。3、从系统的角度、供应链的角度,重新构置我国物流系统,使物流资源得到合理的配置,运输车辆得到合理的利用,有效降低空载率,提高货主的收率。4、建立物流综合共享信息平台,如车辆卫星定位、运输线路全盘优化,货物运载信息的发布等等,提高对车辆资源的合理配置和管理能力。三、运输煤炭超载现象多,而运输鲜活产品超载不严重,说明为什么?1、煤炭超载于上述超载有共同的特点之外,由于煤炭属于季节性产品及产品本身的特征影响,存储不方便、积压资金多,产品的生命周期短,属于季节性产品,需要大批量、多频次的发货。而我国在煤炭的生产商、分销商、用户的用户运作模式属于传统的分销模式,缺乏一体化的供应链管理理念,所以导致货主超限超载。2、鲜活产品不容易保管,运输有风险,需求相对少。对鲜活产品超载属于放行政策内,也就是说基本不存在超载,能拉多少就拉多少。虽然享有放行政策,但鲜活产品的“本身生命周期非常短”,鲜活产品供应链的经营理念是高频次、小批量发货,一般都采用空运,运输效率非常高,所以基本不存在超载问题发生。从供应链的角度分析,鲜活产品属于拉动式供应链,供应链整体信息共享集成度高,基本不存在逐级放大的“牛鞭效益”,供应商可按照用户的需求,实现定制化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