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解读|我国城市轨道交通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思考来源:铭鼎人咨询(一)轨道交通项目融资机构的构建2000年4月,由上海久事公司和上海城投总公司联合组建轨道交通投资公司—上海申通公司,并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建立轨道交通的。商业化运作机制。上海申通公司的注册资本为260亿元人民币,其中,上海久事公司占60%。上海久事公司主要通过申请国家开发银行长期贷款、发行债券等方式筹集资金,然后以现金方式注入到申通公司,作为久事公司股本金投入;上海城投总公司占40%,城投公司主要是以上海地铁一号线的存量资产作价投入。上海申通公司在新的投融资体制中,采取了与以往地铁建设不同的投融资模式,其最大的特点:不是由申通公司为所有轨道交通项目进行统一融资负债,而是采取与沿线各区一起,联合组建轨道交通项目公司,项目公司的注册资金在总投资的;35%左右,申通公司和沿线各区负责相应部分的股权出资;另外65%由项目公司向银行商借长期贷款。(二)轨道变通项目投融资模式1、项目公司注册资金的筹措由于轨道交通的建设,将大大改善沿线各区的交通环境和投资环境,同时带动沿线各区的房地产发展和整个经济的发展,沿线各区对于参与轨道建设有积极性,同时也有义务作出相应的贡献。为此,本着“谁投资、谁所有、谁收益”的原则,根据每条线路的不同的客流量、建设成本等情况,项目公司的出资比例由申通公司与沿线各区分摊解决。(1)沿线各区的出资、入股方式。轨道交通沿线的征地、动拆迁及其安置工作,由各区自行负责。各区再以动拆迁费用折价入股,构成该区对于轨道交通项目公司的股本金投人。同时,为了减轻各区的融资负担,加强各区的股本金融资能力,在项目公司的建设期间,以及营运亏损期间,对于各区承担的资本金部分,由申通公司代表市政府给予相应补贴。(2)申通公司以现金方式投入到项目公司,作为股本金投入。2、各区股本金的筹措由于轨道交通所需的动拆迁资金相对较大,区政府的筹资压力较大。上海各区一般采用的筹资方式如下:一般安排区属实力较强的公司(一般为区城投公司或者区属房地产公司),具体负责相关的动拆迁工作,同时,区政府将优先安排这些公司承担相关的房地产开发的优惠措施。同时这些公司将出面作为借款人,向银行商借长期贷款支持:为了增强信用,由区政府统十-协调安排,通过区财政向贷款银行出具“贷款安慰函”,主要说明该项目是市、区级重点项目,区财政将在贷款还本付息方面予以支持,并安排其他有实力的区属公司提供贷款担保。如此安排,由于有区政府的信用加入,再加上上海各区财政收入和经济发展情况相对较好,目前为止,各区相关的银行融资方面进展基本顺利,各区地铁贷款的期限一般在。5~10年之间。贷款银行主要包括工商银行等国有大银行,同时,贷款金额在股份制商业银行的贷款实力以内,所以也获得了部分股份制商业银行的支持,如民生银行等。由于动拆迁工作是繁杂而艰苦的工作,如果由相关的轨道交通项目或者申通公司承担,将费时费力,几乎无法完成。由各区政府承担此项工作是最合适的,因为,动拆迁发生在该区,可以带动该区的改造和发展;所以各区有积极性。所以各.区以动拆迁费用作为轨道交通项目公司资本金入股是非常高明之举。3、项目银行贷款的筹措上海轨道交通的建设,获得了上海银行界的长期贷款支持,轨道交通项目公司长期贷款具有以下特点:(1)由于贷款总量较大,一般由儿家银行以“双边贷款,的形式给予支持。(2)贷款条件:①贷款期限。一般在10~15年,其中包括5年左右的宽限期,宽限期基本上与轨道交通项目的建设期相吻合。②贷款利率。一般采用人民银行公布的5年期基准贷款利率:4、其他融资渠道的筹措除了以上的投融资模式,上海申通公司还积极探索其他融资方式;综合运用政府的财力、政策支持、搞活资产运作,开展多种经营,通过买壳上市、多元投资、发行债券、利用外国政府贷款等方式解决资金筹措。(三)轨道交通项目建设运营体制1、建设体制:代建总承包制在“十五”建设高峰,有多条轨道交通同时建设:,为了保证建设顺利进行,上海轨道交通建设方而组建了上海地铁建设总承包公司;并于2002-年8月引入了上海久创建设管理公司和沪港合资的上海港铁建设管理公司。三家地铁建设公司,将按照市场原则,接受各轨道交通项目投资方的委托,通过建立市场机制,完成轨道交通的设计、施工招标、施工管理直至交钥匙承包,成为名。副其实的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总承包公司,并向投资方负责。2、营运体制:打破垄断,引进竞争在经营方面,打破由一家公司垄断运营的格局上海成立了两家运营公司;上海地铁营运公司和上海现代轨道交通股份有限公司。特别是后者,是由巴士股份、大众交通等四家上市公司组建的,该公司于2002年8月获得了地铁5号线的营运管理权实现了通过市场竞争方式来获取轨道交通的运行权。3、监管体制:“三公”原则在监管方面,上海市政府的职责主要是建立公正、公开、公平的监管机制,提高轨道交通的运行效率。政府在投融资、建设、运营等各个环节,正在探索、建立有效的监督制度,以保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乘客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