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管理人员工作标准1.总则本标准规定了档案管理专职人员的职责范围、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档案管理专职人员。2.引用标准内蒙古自治区《企业档案管理标准》3.职责范围在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人领导下负责本公司各类档案的管理。4.工作内容与要求4.1认真执行档案法规和档案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4.2不断学习专业知识,提高业务管理水平;4.3指导与监督公司各部门做好档案立卷归档工作;要求做到分类科学,案卷质量符合要求,归档材料完整、齐全、内容准确,案卷排列有序,存放标志明显,保管期限划分准确,便于保管和利用。4.4收集、整理各类档案。4.5编制各类档案的检索工具,做到帐物相符,各种清单齐全准确。4.6熟悉档案内容,做到查找迅速无误。4.7严格档案查、借阅制度,提供优质服务。4.8按规定定期鉴定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提出销毁意见。4.9定期检查档案,对案卷中纸张破损、变质,字迹褪色、扩散等文件材料应及时修复、复制。4.10及时、准确做好档案的统计工作。4.11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禁非工作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4.12收集整理档案利用工作反馈意见,并向领导提供建设性建议或信息。5责任与权限5.1责任5.1.1对案卷的质量负责。5.1.2对案卷的完整、准确和安全保管负责。5.2权限5.2.1有权谢绝非工作人员进入档案库房。5.2.2对职能部门交回的档案发现不符合要求时,有权退回让其重新整理并限期交回。5.2.3有权对不符合利用档案规定的人员拒绝提供档案。5.2.4对未按时交回档案的部门、人员有权提出批评意见或建议。5.2.5对保管期满的档案有权提出销毁意见。5.2.6对查、借阅档案中造成档案损毁的人员,有权进行批评或提出处理意见。5.2.7对利用档案的单位和人员,有权要求其反馈利用效果。6检查与考核由总经理工作部负责人按照本标准进行检查与考核,并实施奖惩。兼职档案人员工作标准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兼职档案人员的基本职责、工作内容与要求、责任与权限、检查与考核等。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所属各单位兼职档案人员。2基本职责在本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负责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业务上接受档案室的指导、监督与考核。3工作内容与要求3.1做好本单位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收集、预立卷和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档案室移交。3.2按照有关标准保管好本单位应归档的案卷,并编制案卷目录。3.3及时向档案室反映本单位档案利用情况和有关人员对档案工作的意见与要求。3.4检查本单位执行档案管理制度的情况。4工作程序材料积累──做好本单位归档文件材料的形成积累工作。整理组卷──对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加工、整理、组卷。鉴定保管──初步鉴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并安全保管。移交归档──按规定时间向档案室移交并办理移交手续。5责任与权限5.1责任5.1.1对案卷的质量负责。5.1.2对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保管负责。5.1.3对按时移交归档负责。5.2权限5.2.1有权收集本单位和相关单位人员手中的属于归档范围的文件材料。5.2.2有权检查本单位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情况,对违反档案管理标准者提出处理意见和建议。6检查与考核由本单位负责人按工作内容与要求进行检查与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