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督审查手册(2013年度)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确认声明本人阅知了国务院《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山东省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条例》的规定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督审查手册》的全部内容。本单位提交的全部材料不含虚假成份,并对其真实性负责。特此说明。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公章)2014年月日单位名称(全称)邮政编码注册地址办公地址用工所在街道(乡镇)用工所在社区(行政村)登记注册类型行业分类登记注册证件号码组织机构代码地税登记证号码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劳资负责人劳资负责人联系电话联系人联系电话历年诚信等级评价情况2010年度□A级□B级□C级2011年度□A级□B级□C级2012年度□A级□B级□C级—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潍坊市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在我任职务,是我的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公章)2014年月日附:法定代表人住址:身份证号码:联系电话:注:本件的年月日上方应写明单位全称,加盖公章后递交潍坊市潍城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2—委托书潍坊市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为配合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执法检查,我单位委托代理人及委托权限如下:委托人(单位全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职务:代理人(1)性别:工作单位:职务:邮编:电话:代理人(2)性别:工作单位:职务:邮编:电话:委托权限:1、如实反映、提供我单位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2、签收有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法律文书;3、进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处罚或处理决定前的陈述和申辩;4、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监察工作有关的其它事项。(公章)2014年月日注:本件的年月日上方应写明单位全称,法定代表人因故不能参检的,可委托一至两名代理人接受检查。—3—一、从业人员基本情况现有从业人员:人单位:人2013年末从业人员总数其他从业人员离退休返聘人员数应订立劳动合同人数在职职工人数使用劳务派遣人数其中农民工人数使用实习生人数离岗职工人数(已离开本单位仍保留劳动关系)使用童工人数已办理用工手续人数总部派驻人数未办理用工手续人数台港澳职工人数收取集资押金人数外籍职工人数收取集资押金金额未与外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人数实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技术工种(职业)个数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未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人数审查情况监察员:年月日—4—二、劳动关系及内部劳动用工规章制度制定情况单位:人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已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当年新订立劳动合同人数当年终止劳动合同人数当年解除劳动合同人数是否建立职工名册是否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是否组建工会组织劳动用工应备案人数劳动用工已备案人数劳动用工未备案人数集体合同备案情况工资集体协议备案情况企业工资指导线备案情况女职工人数女职工休产假人数是否按规定发放生育津贴是否按规定享受产假未成年工人数是否建立查体制度女职工未成年工是否从事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定的禁忌劳动劳务派遣企业用工情况劳务派遣单位名称劳务派遣单位注册地劳务派遣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劳务派遣单位联系电话劳务派遣人员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劳务派遣人员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审查情况监察员:年月日—5—三、职工工作时间、工资支付、休息休假情况单位:人、元实行标准工时制度职工数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度职工数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度职工数实行特殊工时的岗位数实行特殊工时备案情况2013年应发工资总额2013年12月份应发工资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金额欠发延长工时工资欠发休息日加班工资人数累计工时欠发金额人数累计天数欠发金额欠发节假日加班工资未休年休假应补发工资人数累计天数欠发金额人数累计天数欠发金额拖欠工资人数起止月份欠发金额其中:农民工人数起止月份欠发金额审查情况监察员:年月日监察员:年月日—6—四、缴纳社会保险费情况社会保险费已缴至201年月份,应参保人数人,未参保人。单位:人、元缴费汇总表项目险种2013年12月缴费人数2013年12月缴费金额2013年已缴费金额2013年欠缴金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户1:□企业户□非企业户□托管户□劳务派遣户□军转户□农民工户□其它户项目险种2013年12月缴费人数2013年12月缴费金额2013年已缴费金额2013年欠缴金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户2:□企业户□非企业户□托管户□劳务派遣户□军转户□农民工户□其它户项目险种2013年12月缴费人数2013年12月缴费金额2013年已缴费金额2013年欠缴金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分户3:□企业户□非企业户□托管户□劳务派遣户□军转户□农民工户□其它户项目险种2013年12月缴费人数2013年12月缴费金额2013年已缴费金额2013年欠缴金额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审查情况监察员:年月日注:参保单位如有分户,请将每个分户分别填写(分户多的可续页)后,汇总到缴费汇总表中。—7—用人单位自查意见用人单位(章)年月日劳动监察领导意见审核人(签名):审核单位(章)年月日违规整改情况单位:人、元询问号责令号整改期限年月日前违规情况整改情况未办用工手续人数补办用工手续人数未订立劳动合同人数补签劳动合同人数未办职业资格证书人数补办职业资格证书人数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人数金额补发最低工资标准差额人数金额欠发加班工资补发加班工资欠发工资补发工资欠发农民工工资补发农民工工资收取押金清退押金欠缴社保费人数金额补缴社保费人数金额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生育保险费合计合计其他违规情况其他整改情况书面审查认定结果□合格。经审查,该单位2013年度书面审查□经整改后合格。□不合格。—8—填报说明1.单位名称:指用人单位的全称,不可用简称。2.登记注册类型:指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的工作要求,对用人单位进行分类,登记用人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类型:⑴国有企业;⑵集体企业;⑶私营企业;⑷港澳台商投资企业;⑸外商投资企业;⑹其他企业;⑺个体经济组织;⑻非企业单位;⑼非法用工主体。3.组织机构代码:指国家质检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中的代码。4.登记注册执照号码:指用人单位所持有的工商登记等执照号码。5.注册地址:指《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工商营业执照》或批准文书上登记的用人单位详细地址。6.办公地址:指用人单位实际经营办公的地址。7.社会保险登记证号码:指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时,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其所发放的社会保险登记证的编号。8.从业人员总数:指在用人单位工作并取得劳动报酬的人员数,包括在职职工、离退休返聘人员、借用外单位人员等。9.农民工人数: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农村户籍的职工数。10.使用劳务派遣人数:指用人单位使用其他单位的劳务派遣职工人数。11.使用实习生人数:指用人单位内实习生人数。12.未成年工人数: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职工数。13.台港澳职工人数:指用人单位聘用的台港澳职工数。14.外籍职工人数: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外国国籍职工数。15.特殊(技术)工种岗位数:指用人单位中从事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应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方可从业的岗位数。16.特殊(技术)工种持证人数:指用人单位中从事特殊工种和技术工种的职工,已持有《职业资格证书》的人数。17.是否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指用人单位是否制定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并符合有关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的要求。18.是否组建工会:指用人单位内部是否组建工会或与其他单位组建联合工会。19.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总人数。20.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但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人数(不含非全日制订立口头协议人数)。21.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职工数:指在用人单位中实行标准工时制度的职工数。标准工时制度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的工时制度。22.实行特殊工时的岗位数:指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用人单位实行特殊工时制度的岗位数。特殊工时制度包括不定时工时制度、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等。23.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职工数:指在用人单位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时制度的职工数。不定时工时制度指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的职工所采用的一种工时制度。24.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职工数:指在用人单位中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的职工数。综合计算工时制指针对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或受季节及自然条件限制用人单位的部分职工,采用的以周、月、季、年等为周期综合计算工作时间的一种工作制度,但其周或日平均工作时间应与法定标准工作时间基本相同。25.应参保人数: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参加社会保险的总人数。应参保人数=应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人数。26.未参保人数:指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应当参加但未参加社会保险的人数。—9—年审注意事项一、年审方法和步骤:1.年审通知和资料领取:用人单位到当地人社部门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领取2013年度年审通知(请注意书面送审时间)和资料,年审相关资料的电子版请登录潍坊劳动保障监察QQ群:230163323群共享下载,包括:①《潍坊市潍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3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年审公告》;②《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督审查手册(2013年度)》;③《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督审查表(2013年度)》;④《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劳动监察单位端)系统使用流程及用户手册》;(通过潍坊市劳动保障监察网站“公共服务”栏内的“劳动监察”按钮可链接到劳动监察单位端);⑤劳动用工备案、集体合同备案、企业工资指导线备案、工资集体协商备案程序及相关表格;⑥《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2.自查及材料准备:用人单位根据要求进行自查,填写《审查手册》或《小微企业审查表》,认真准备相关材料。3.上传数据:用人单位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服务大厅(劳动监察单位端)”按照系统使用流程(首次登陆系统,需要先注册,请看网站提示)将《审查手册》或《小微企业审查表》的相关数据上传到“劳动保障监察管理信息系统”。4.网上审查:数据上传后劳动保障监察机构通过系统对所报数据进行审核。用人单位将《审查手册》或《小微企业审查表》保存备查。审核发现存在问题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当要求用人单位提供书面材料进行复查。二、书面审查需提供的书面材料(复印件请需盖公章):*1、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审批许可手续)、地方税务登记证书原件和复印件1份;复印件由劳动保障监察机构留存。*2、2013年度《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督审查手册》或《小微企业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监督审查表》。*3、2013年全部职工名册。4、用人单位制定的内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规章制度原件和复印件1份。*5、2013年度《招用职工登记表》或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技校毕业生派遣材料;使用退休人员的退休证、聘用协议;使用外单位退养职工、停薪留职人员的退养协议、停薪留职协议;使用劳务派遣人员的提供劳务派遣协议及劳务派遣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1件。6、招用外籍、台、港、澳的人员提供《外国人就业证》、《外国专家证》、《外国常住记者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台港澳人员就业证》。7、接纳实习生实习的,提供学校和用人单位签订的实习协议以及备案花名册等证明材料。8、2013年向职工收取集资、押金等收据存根。*9、全部职工劳动合同及劳动用工备案花名册;2013年签订、续订的全部劳动合同,集体劳动合同备案情况。10、2013年度全部职工原始考勤表(卡)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批准实行综合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