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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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T291-1999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TechnicalCodeforSelf-BalancedMeasurementMethodofpileBearingCapacity1999-01-01发布1999-01-01实施江苏省技术监督局江苏省建设委员会联合发布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技术监督局苏建科(1999)182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关于做好贯彻实施《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标准的通知各市建委、技术监督局:由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等单位编制的《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业经审查,现批准为江苏省地方标准,编号DB32/T291-1999,自1999年6月1日起执行。请有关单位做好组织实施工作。该规程由江苏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组织发行。一九九九年四月二十六日(章)抄送:省属勘察设计单位,省工程建设标准设计站前言本规程是根据江苏省建委颁布发的苏建科(1997)358号文的要求,由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会同江苏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等有关单位共同编制而成。本规程是根据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已有的试验研究成果,结合省内的工程实践经验,针对自平衡试桩法的特点,参考了《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的有关内容并征求了有关单位的意见而编制的。经多次审查、修改后定稿,作为江苏省的地方标准。在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主注意总结经验和积累资料,如发现有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有关资料寄交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南京四牌楼2号,邮编210096),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标准由江苏省建设委员会提出。本标准主编单位:东南大学土木工程学院南京市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本标准主编人员:龚维明蒋永生刁爱国毛龙泉高乔明郭正兴薛国亚梁书亭李金根目录1总则12测试设备13试验方法24资料整理25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确定4附录5条文说明6江苏省地方标准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DB32/T291-19991总则1.1自平衡试桩法是接近于竖向抗压(拔)桩的实际工作条件的一种试验方法,可确定单桩竖向抗压(拔)极限承载力和桩周土层的极限侧摩阻力、桩端土极限端阻力。为使自平衡试桩法的测试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安全可靠、确保质量,特制定本规程。1.2自平衡试桩法适用于粘性土、粉土、砂土、岩层中的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沉管灌注桩等,特别适用于传统静载试桩相当困难的水上试桩、坡地试桩、基坑底试桩、狭窄场地试桩等情况。对直径D≥1.5m试桩检测可采用小直径桩模拟测试以确定单位面积的摩阻力、端阻力极限值,模拟桩的直径不应小于800mm,最后根据实际尺寸通过换算确定单桩极限承载力。当埋设有桩身应力、应变测量元件时,尚可直接测定桩周各土层的极限侧阻力。1.3用于工程桩承载力评价时,在同一条件下的试桩数量不宜少于总桩数的1%,工程总桩数在50根以内时不应少于2根,其它条件下不应少于3根。1.4从成桩到开始试验的间歇时间:在桩身强度达到设计要求的前提下,对于砂类土,不应小于10d;对于粉土和粘性土,不应少于15d。1.5试桩的成桩工艺和质量控制标准应与工程桩一致。为缩短试桩养护时间,混凝土可适当提高强度等级,或掺入早强剂。2测试设备2.1试验加载采用专用的荷载箱,必须经法定检测单位标定。荷载箱平放于试桩中心;荷载箱位移方向与桩身轴线夹角≤50,荷载箱极限加载能力应大于预估极限承载力的1.2倍。2.2荷载与位移的量测仪表:采用联于荷载箱的压力表测定油压,根据荷载箱率定曲线换算荷载。试桩位移一般采用百分表或电子位移计测量。采用专用装置分别测定向上位移和向下位移。对于直径很大及有特殊要求的桩型,可对称增加各一组位移测试仪表。固定和支承百分表的夹具和基准梁在构造上应确保不受气温、振动及其他外界因素的影响以防止发生竖向变位。2.3试桩和基准桩之间的中心距离应大于等于3D且不小于2.0m。2.4荷载箱宜在成孔以后,混凝土浇捣前设置。护管与钢筋笼焊接成整体,荷载箱与钢筋笼焊接在一起,护管还应与荷载箱顶盖焊接,焊缝应满足强度要求,并确保护管不渗漏水泥浆。荷载箱摆放处一般宜有加强措施,可配置加密钢筋网2层。在人工挖孔桩底用高强度等级的砂浆或高强度等级混凝土将桩底抹平。2.5荷载箱摆设位置应根据地质报告进行估算。当端阻力小于侧阻力时,荷载箱放在桩身平衡点处,使上、下段桩的承载力相等以维持加载。当端阻力大于侧阻力时,可根据桩长径比、地质情况采取以下措施:(a)允许情况下适当增加桩长;(b)桩顶提供一定量的配重;(c)加载至摩阻力充分发挥,而端部采用1.2条方法测试单位面积极限值,再根据实际尺寸经换算后确定端阻力值。3试验方法3.1试验加载方式:采用慢速维持荷载法,即逐级加载,每级荷载达到相对稳定后方可加下一级荷载,直到试桩破坏,然后分级卸载到零。当考虑结合实际工程桩的荷载特征,可采用多循环加、卸载法(每级荷载达到相对稳定后卸载到零)。当考虑缩短试验时间,对于工程桩作检验性试验,可采用快速维持荷载法,即一般每隔一小时加一级荷载。3.2加卸载与位移观测:3.2.1加载分级:每级加载为预估极限荷载的1/10~1/15,第一级可按2倍分级荷载加荷。3.2.2位移观测:每级加载后在第1h内应在5、15、30、45、60(min)测读一次,以后每隔30min测读一次,每次测读值记入试验记录表(h、min分别表示小时及分钟)。3.2.3位移相对稳定标准:每一小时的位移不超过0.1mm并连续出现两次(由1.5h内连续三次观测值计算),认为已达到相对稳定,可加下一级荷载。3.2.4终止加载条件:当出现下载情况之一时,即可终止加载。(a)已达到极限加载值;(b)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位移量为前一级荷载作用下位移量的5倍;(c)某级荷载作用下,桩的位移量大于前一级荷载作用下位移量的2倍,且经24h尚未达到相对稳定;(d)累计上拔量超过100mm。3.2.5卸载与卸载位移观测:每级卸载值为每级加载值的2倍。每级卸载后隔15min测读一次残余沉降,读两次后,隔30min再读一次,即可卸下一级荷载,全部卸载后,隔3~4h再读一次。4资料整理4.1试验概况:整理成表格形式(见表4.1-1、表4.1-2、表4.1-3),并应对成桩和试验过程出现的异常现象作补充说明。单桩紧向静载试验概况表表4.1-1:4.2单桩竖向静载试验记录见表4.2(略)。单桩竖向静载试验记录表表4.2(略)4.3单桩竖向静载试验荷载—沉降汇总表4.3(略)。4.4确定单位竖向极限承载力:一般应绘制Q-S上、Q-S下,S上-lgt、S下-lgt、S上-lgQ、S下-lgQ曲线。4.5当进行桩身应力、应变测定时,应整理出有关数据的记录表和绘制桩身轴力分布、侧阻力分布,桩端阻力-荷载、桩端阻力-沉降关系等曲线。5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的确定5.1根据位移随荷载的变化特征确定极限承载力,对于陡变型Q-S曲线取Q-S曲线发生明显陡变的起始点。5.2对缓变形Q-S曲线,按位移值确定极限值,极限侧阻取对应于向上位移S上=40~60mm对应的荷载;极限端阻取S下=40~60mm对应荷载,或大直径桩的S下=(0.03~0.06)D(D为桩端直径,大桩径取低值,小桩径取高值)的对应荷载。5.3根据位移随时间的变化特征确定极限承载力,下段桩取S-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下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上段桩取S-lgt曲线尾部出现明显向上弯曲的前一级荷载值。分别求得上、下段桩的极限承载力Qu上、Qu下,然后考虑桩自重影响,得出单桩竖向抗压极限承载力为(1)式中:W——荷载箱上部桩自重;对于粘性土、粉土γ=0.8;对于砂土γ=0.7。单桩竖向抗拔极限承载力为Qu=Qu上(2)5.4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应根据试桩位置、实际地质条件、施工情况等综合确定,当各试桩条件基本相同时,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可按下列步骤与方法确定。5.4.1计算试桩结果统计特征值。(a)按上述方法,确定n根正常条件试桩的极限承载力实测值Qui;(b)按下式计算n根试桩实测极限承载力平均值Qum(3)(c)按下式计算每根试桩的极限承载力实测值与平均值之比αiαi=Qui/Qum(4)下标i根据Qui值由小到大的顺序确定;(d)按下式计算αi的标准差Sn(5)5.4.2确定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Quk(a)当Sn≤0.15时,Quk=Qum;(6)(b)当Sn>0.15时,Quk=λQum;(7)5.4.3单桩竖向极限承载力标准值折减系数λ,根据变量的分布,按下列方法确定:(a)当试桩数n=2时,按表5-1确定;折减系数λ(n=2)表5-1α2–α10.210.240.270.300.330.360.390.420.450.480.51λ1.000.990.970.960.940.930.910.900.880.870.85(b)当试桩数n=3时,按表5-2确定;折减系数λ(n=3)表5-2λ0.300.330.360.390.420.450.480.510.84——————0.930.920.920.990.980.980.970.960.950.940.931.001.000.990.980.970.960.950.930.921.080.980.970.950.940.930.910.900.881.16——————0.860.84(c)当试桩数n≥4时按下式计算:A0+A1λ+A2λ2+A3λ3+A4λ4=0(8)式中:;(8-1)(8-2)(8-3)(8-4)(8-5)取m=1,2……满足式(8)的λ值即为所求。附录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a)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b)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c)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江苏省地方标准桩承载力自平衡测试技术规程DB32/T291-1999条文说明1总则1.1自平衡试桩法是接近于竖向抗压(拔)桩的实际工作条件的试验方法。其主要装置是一种特制的荷载箱,它与钢筋笼连接而安置于桩身下部。试验时,从桩顶通过输压管对荷载箱内腔施加压力,箱盖与箱底被推开,从而调动桩周土的摩阻力与端阻力,直至破坏。将桩侧土摩阻力与桩底土阻力迭加而得到单桩抗压承载力,其测试原理见图1.1。自平衡测桩法具有许多优点:(a)装置简单,不占用场地、不需运入数百吨或数千吨物料,不需构筑笨重的反力架;试验时十分安全,无污染;(b)利用桩的侧阻与端阻互为反力,直接测得桩侧阻力与端阻力;(c)试桩准备工作省时省力;(d)试验费用较省,与传统方法相比可节省试验费约30%~40%,具体比例视桩与地质条件而定;(e)试验后试桩仍可作为工程桩使用,必要时可利用输压管对桩底进行压力灌浆;(f)在水上试桩、坡地试桩、基坑底试桩、狭窄场地试桩、斜桩、嵌岩桩、抗拔桩等情况下,该法更显示其优越性。经过多项工程的成功应用,表明了该项技术的可靠性和显著的技术经济效益。本规程旨在解决该测试方法在具体工程中应用的有关技术问题。本规程以《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为依据,凡与规范JGJ94—94相同的内容,本规程不再赘述。1.2根据近年的实践表明,自平衡试桩法适用于钻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沉管灌注桩,桩受力的形式有:摩擦桩、端承摩擦桩、摩擦端承桩、端承校、抗拔桩。应用场地除一般的粘性土、粉土、砂土、岩层等常规场地外,目前已在坡地试桩、基坑底试桩、狭窄场地试桩、抗拔桩试桩获得成功。对于大吨位、大尺寸桩,采用自平衡法可方便地测得其承载力,但其代价也较大。由于该法可分别测得侧阻力、端阻力,故可求得单位面积侧阻力、端阻力。目前国内外都经常先进行模拟桩的测试,再根据实际尺寸换算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