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矿事故应急救援培训课件目录1煤矿应急救援发展和现状2应急预案的概念5煤矿主要灾害事故现场处置措施3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6煤矿事故救援应急响应环节4煤矿事故信息报告1、应急救援的发展和现状煤矿事故具有突发性、复杂性和严重性的特点,一旦发生,往往对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周围环境构成了重大威胁。研究表明,有效的应急救援系统可以将事故的损失降低到无应急的6%。因此,建立科学的应急救援系统可以加强对重大煤矿事故的处理能力,可大大减小事故危害范围。1.1煤矿应急救援法律法规发展随着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的推进,煤矿应急救援有关规定已由部门规章逐步上升为条例和法律。1956年原煤炭部颁布的《矿山救护队规程》和《矿山救护队战斗条例》规范了矿山救援工作。随后,国家不断出台、完善相关规程。1993年发布实施的《矿山安全法》对矿山救护队的立和应急救援工作做出了规定,矿山应急救援工作有法可依。2004、2009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分别颁发了《矿山救援工作指导意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1.2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发展1949年以前,我国没有自己的矿山救援队伍,一旦发生煤矿事故,无法在事故发生时采取有效地应急救援。1949年国家首先在抚顺、阜新、辽源3个煤矿建立了首批专职矿山救护队,在煤矿安全生产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为我国煤矿应急救援的发展奠定了基础。其后各个时期,我国在总结矿山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经验的基础上,从提高队伍素质和优化资源、合理布局等方面入手,加强和改进煤矿救援队伍体系建设,取得了迅猛的发展。目前,全国28个省(区、市)均建有矿山救护队,救援人员多达2万多名。1.3煤矿应急救援装备发展1953年我国建立了第一家煤矿安全仪器和救护装备生产厂家,之后又相继建立了重庆、西安、湖南等安全仪器厂家近年来,矿山应急救援技术装备的研发、制造有了较大发展。氧气呼吸器由单一的负压口具式发展为正压面罩式;气体监测仪器由光学瓦斯检定器等发展为多功能气体分析化验车;救灾通信系统由信号喇叭、声能电话,逐步发展为能够实现灾区、井下基地与地面指挥部三方保持不间断联系的通信系统。另外,交通运输车辆的数量和质量、灭火装备和手段、掘进装备和效率等均得到了改善和提高。中国煤炭业死亡率统计表时间死亡人数百万吨死亡率200460273.08200554912.81200647462.04200737581.485200832151.182200926300.892201024330.803201119730.564201213840.374201310670.29320149310.25720155880.159事故分级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一)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二)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三)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四)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1.4我国煤矿应急救援体系组成有效的应急救援行动是抵御煤矿事故或灾害蔓延并减缓危害后果的有力措施。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必须全面、周密。一个完整的煤矿事故应急救援系统应包括以下5方面: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应急救援预案、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行动、事故善后处理。1.5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健全的组织机构是预防和控制煤矿事故及其所造成的影响的组织保证。其主要职能是协调应急组织各个机构运作和关系;负责煤矿事故现场应急的指挥工作、人员调度、资源的有效利用;提供应急物质资源和人员支持的后方保障;安排媒体报道、采访、新闻发布会;协调信息管理。1.6应急救援预案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能够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防止事故蔓延,从而降低事故造成的危害,减少事故损失。煤矿应急救援预案一般包括火灾、煤与瓦斯突出、瓦斯(煤尘)爆炸、顶板、水灾等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的预案必须符合本单位现场和当地的客观情况,具有明确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并且需要通过不断发现问题和适应新情况作及时更新。1.7应急培训和演练应急救援是专业性很强的工作,要求救援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业务素质和救援能力。只有通过培训和演练,把应急预案加以验证和完善,才能确保煤矿事故发生时应急救援预案能够得以很好的贯彻和实施。1.8应急救援行动应急救援行动是关系到应急救援成败的关键。因此,进入现场的救援队伍需尽快按照各自的职责和任务开展工作。现场救援指挥部应迅速查明事故原因和危害程度,制定出救援方案,组织指挥救援行动。救援人员按照救援方案迅速响应。现场急救医疗队应尽快将伤员就地简易分型,按类急救和做好安全转送。1.9事故善后处理事故善后处理是应急救援的最后一步。煤矿事故一般具有破坏力大的特点,同时可能会发生二次事故,因此,必须对煤矿事故现场做好充分的善后处理,确保安全后方可再次进行生产。2、应急预案的概念应急预案:是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为迅速有序地开展应急行动、降低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而预先制定的有关计划或方案。它是在辨识和评估潜在重大危险源、事故类型、发生的可能性及发生过程、事故后果及影响严重程度的基础上,对应急机构职责、人员、技术、装备、设施、物资、救援行动及其指挥与协调方面预先做出的具体安排。预案告诉人们如何去应对突出事件,也就是在事前、事发、事中、事后的各个过程,谁来做、做什么、怎么做、何时做、做到什么程度,以及用什么策略和资源做。煤矿必须对煤矿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各类事故处置措施定期组织全矿人员(包括全体救护队员)进行学习,使每一名职工都有防灾救灾意识,掌握领会应急救援的要领。2.1应急预案的特点(一)应急性。(二)程序性。(三)规范性。(四)可操作性。(五)权威性。2.2应急预案的意义和作用编制和完善应急预案,对于有效防范突发事故灾难的发生,对突发事故灾难及时做出响应和处置,最大限度地避免损害和影响范围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居安思危意识、风险防范意识,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急预案重要作用:(一)应急预案确定了应急救援的范围和体系,使应急工作有据可依、有章可循。(二)应急预案有利于作出及时准确的应急响应,降低损害后果。(三)应急预案是各类突发事故灾难的应急基础。(四)应急预案有利于提高风险防范意识。2.3应急预案的分类按应急预案体系,分为国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专项应急预案、国家部门应急预案、地方应急预案、基层单位应急预案、重大活动应急预案六大类。按主体责任,分为国家级应急预案、省级应急预案、市级应急预案、县级应急预案和基层单位应急预案。按突发事件类型,分为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和社会安全事件应急预案。按应急预案功能,分为总体(或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方案。2.3应急预案的分类总体预案是指国家或者某个地区、部门、单位为应对所有可能发生的突发公共事件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它从总体上阐述事故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应急保障措施等基本要求,是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行动的整体计划或综合性文件。如,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山西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晋煤集团公司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XX矿安全生产综合预案。2.3应急预案的分类专项预案是指国家或者某个地区、部门、单位为应对某类突发公共事件或者为发挥某项重要功能而制定的应急预案。它通常作为总体预案的组成部分。专项预案应按照综合应急预案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制定,并作为综合应急预案的附件。专项预案应针对具体事件和功能要求,明确具体的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救援措施。如,国家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山西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晋煤集团公司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XX煤矿水害事故专项应急预案。2.3应急预案的分类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或设施、工作场所或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重大危险源和风险评估结果逐一进行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如,某矿XX采煤工作面瓦斯事故现场处置方案。2.4应急救援预案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有:1.对应急预案的功能定位认识不一致。2.内容不完整。3.可操作性差。4.衔接性不强。5合法合规性差。6.可读性不强。7.演练性不够。2.4应急救援预案的现状(1)应急救援预案缺乏针对性,可操作性差。尽管目前大部分煤矿企业编制了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但是编制水平参差不齐。很多应急救援预案未对事故救援中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及处理措施、应急装备等重要信息未做系统、准确描述,一旦发生事故,无法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实施救灾。(2)缺乏事故应急演练。由于煤矿事故应急演练条件复杂、成本较高,致使很多企业并未按要求进行应急演练。只有定时进行应急演练,才能使救援人员熟悉应急救援方案,提高处理突发事件和防范重特大事故的能力同时通过演练能验证应急救援预案的可靠性和正确性,并不断发现问题,进而对应急预案进行及时修改完善,确保应急预案的准确性、科学性。(3)救护人员培训不足。目前我国很多煤矿企业只重视救护人员的体能训练,业务知识的培训很少。救护人员只有不断提升业务素质,才能在事故初期采取正确的救灾方法,同时在应对复杂多变的事故时,能够及时做出正确的应急反应,确保事故损失降至最小。3、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煤矿应急救援队伍分为救护队伍和医疗队伍两部分。救护队伍由煤炭集团公司救护队和煤矿救护队组成。急救医疗队伍包括企业医疗救护站,煤矿灾变事故时的救护站。3.1煤矿应急救援组织按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的实施意见》要求,煤矿企业集团按照相关规定建立专职矿山救援队伍,煤矿距矿山救护队驻地距离超过《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必须派队驻矿。不能派队驻矿的,煤矿必须按规定组建兼职矿山救护队,并就近与取得三级以上资质的矿山救护队签订救护协议。3.2煤矿应急救援技术支持煤矿救援技术支持包括国家煤矿应急救援专家组、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矿救援技术研究实验中心、国家局煤矿救援技术培训中心。为煤矿应急救援工作提供技术和培训服务。3.3煤矿应急救援装备保障矿山应急救援装备保障:国家局矿山救援指挥中心购置先进的、具备较高技术含量的救灾装备与仪器仪表,储存在区域矿山救援基地,用于支援重大、复杂事故的抢险救灾;区域矿山救援基地要按规定进行装备并加快现有救护装备更新改造,配备较先进、关键性的救援技术装备,用于区域内矿山灾害的应急救援;重点矿山救护队负责省(市、自治区)内重特大矿山事故的应急救援,按规定配齐常规救援装备并保持装备的完好性。4、煤矿事故信息报告•煤矿事故信息上报依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4、煤矿事故信息报告煤矿事故信息上报基本要求按事故等级和权限进行事故信息上报。明确事故发生后的上报时限和具体内容。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单位和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者瞒报。不清楚事故情况不能乱报,注重事故信息上报的准确性。事故报告后出现新情况时应当及时补报。4.1煤矿事故上报时限要求《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逐级上报事故情况,每级上报的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4.2煤矿事故信息分级上报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