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图会审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股份公司炼油与化工分公司管理的炼油化工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业主+监理+设计+采购+施工”工程建设管理模式下的施工图会审管理;采用项目管理承包、工程总承包等其他工程建设管理模式时,施工图会审工作参照本办法执行。第四条地区公司在组织工程招投标,以及与承担建设项目的设计、设备材料制造、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管理等单位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要求承建单位执行本办法相关规定。第五条施工图会审包括符合性审查、工艺要求会审和施工条件会审三部分,工艺要求会审和施工条件会审又统称技术性会审。第六条施工图会审单位应承担审查责任,但不免除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质量应承担的责任。—4—第二章施工图会审管理职责第七条炼油与化工分公司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建设项目施工图会审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二)负责协调处理股份公司一、二类项目施工图设计中重大方案变更等问题。第八条地区公司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建设项目施工图会审管理工作实施细则。(二)负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管理工作,组织施工图会审。(三)负责处理管理权限内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变更等问题。(四)负责股份公司一、二类项目施工图设计中重大方案变更等问题的汇总、上报。(五)负责施工图设计变更内容HAZOP分析工作的具体组织和实施。第三章施工图会审的组织与管理第九条地区公司是施工图会审工作的组织单位,负责组织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进行施工图会审。根据需要可外聘有经验的专家参加审查。符合性审查由地区公司初步设计管理部门牵头组织,技术性会审由地区公司施工图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地区公司可委托有相应甲级资质、具备同类装置设计或审查—5—管理经验的第三方设计、监理等单位组织施工图会审。第十条为提高施工图设计质量,建设项目宜采用3D模型设计。地区公司应组织3D模型设计阶段性审查。第十一条施工图会审原则上按单项工程进行,特殊需要也可依施工程序分批进行,但必须做好衔接工作。第十二条施工图会审前应成立由建设、设计、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参加,且专业配套齐全的施工图会审小组。各单位参加审查人员应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业负责人以及在设计、施工、生产、HSE管理等方面具有丰富经验的技术人员,并根据审查需要设专业组。各专业组负责人必须熟悉相应专业技术和设计业务,并且有丰富工程管理经验。第十三条地区公司应建立施工图会审质量责任追究制度,并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施工图会审分工见《炼油化工建设项目施工图会审分工表》(附表1)。第十四条地区公司(或施工图会审组织单位)对审查工作质量负责,主要工作包括:(一)成立施工图会审小组。(二)审查参加施工图会审的单位及人员名单。(三)负责落实施工图会审责任制。(四)接收、分发设计单位提交的施工图纸。—6—(五)负责对施工图会审审查出的问题进行确认,形成施工图审查记录;落实责任,明确设计修改的完成时间,形成会议纪要。(六)对确需变更初步设计的问题,由地区公司上报初步设计原审批单位批准。第十五条设计单位是施工图设计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施工图设计质量负责,主要工作包括:(一)负责施工图会审答疑,落实会议纪要,承担设计修改的责任。(二)按会议纪要及项目进度要求提交修改图纸或设计变更通知单。第十六条施工单位主要工作包括:(一)组织项目经理、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施工图会审。(二)将施工条件会审的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三)在会审前应完成图纸的预审,并根据可施工性要求,整理出初步意见。第十七条监理单位主要工作包括:(一)组织总监、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施工图会审。(二)协助地区公司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三)在受委托承担组织施工图会审工作时,承担施工图会审组织单位应承担的职责。(四)在会审前应完成图纸的预审,并整理出初步意见。—7—第四章施工图会审内容第十八条符合性审查是指审查施工图设计是否按照批准初步设计确定的原则和内容进行,有无与初步设计不一致或重大修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一)施工图设计与批复初步设计的符合性审查:1.总工艺流程、总规模、总平面布置、总定员、总投资;2.生产装置规模、年操作时数、操作弹性;3.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技术及主要设计方案;4.原料及辅助原料指标;5.产品方案及质量、性能指标;6.装置能耗、物耗及主要技术经济指标;7.主要设备选型、材质选用,主要材料、防腐涂料选用;8.各类主要管道设计、材质选用;9.主要设备及管道等布置;10.公用工程及辅助设施(水、电、汽、风、氮气、储运系统、通讯等)规模;11.主要工程量是否有变化,是否有“搭车”项目;12.是否提高、降低设计标准;13.施工图预算是否超过批复概算;14.引进设备及材料范围、数量是否有重大变化;15.是否落实环评、安评、职业卫生、节能等批复意见及初步设计各相应专篇意见,是否实现“三同时”,是否有安全隐患、—8—增加新的环保欠账等;16.是否有在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指定或变相指定设备、材料厂家等不符合国家和股份公司规定的行为;17.生产装置、公用工程、辅助设施是否有需要进行改造的瓶颈。(二)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是否符合国家和股份公司有关规定。(三)施工图设计文件深度是否满足设备材料订货要求。(四)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严格执行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规范。(五)施工图设计是否准确解读工艺包、初步设计(基础设计),是否执行专利商合同中规定的标准。第十九条工艺要求会审是指施工图设计能否满足生产工艺技术、产品质量要求,确保装置投料试车成功、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能否满足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等要求及装置本质安全。工艺要求会审主要包括工艺及技术可靠性会审和操作适用性会审。(一)工艺及技术可靠性会审主要包括:1.工艺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是否正确;2.设备选型、材质选用是否满足设计规范,且经济合理;3.非标设备设计是否满足设计规范,且经济合理;4.管道设计及材质选用是否满足设计规范,且经济合理;—9—5.材料选用是否满足设计规范,且经济合理;6.设备及管道等布置是否满足设计规范,且经济合理;7.工程化技术是否成熟、可靠,设计方案是否合理;8.采用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是否成熟、可靠、经济合理,有无可行的技术保证和措施;9.燃料、水、电、汽、风、氮气、火炬气等辅助系统及原料、产品储运系统、运输(铁路、公路等)设计能力是否满足正常生产运行要求,是否配套;10.是否满足国家和股份公司关于环保、安全、职业卫生、消防、节能、抗震等有关法规和规定的要求;是否结合项目特点,满足HSE要求;是否满足实现“三同时”的要求;11.重复利用的施工图中,有无在其它或同类建设项目中已发现的问题和错误未得到修改而继续使用;12.有无影响工程建设和装置正常开、停工及防冻防凝等重大设计错误,有无设计漏项等;13.是否满足实现节能、节水、节约占地等要求;14.从设计上是否实现装置本质安全、环保,是否满足装置安全、平稳、长周期运行。(二)操作适用性会审主要包括:设备布置、工艺管道走向、阀门位置、仪表盘位、操作通道、检修通道等设计是否合理,是否便于操作、检修、监控和管理。第二十条施工条件会审是指施工图设计实现施工的可能—10—性,审查施工图纸是否存在错、漏、碰、缺等,能否保证施工工序的正常进行和工程质量,能否保证施工安全。主要内容见附表2。第二十一条由外商提供详细设计的项目,除按照第十八条、第十九条、第二十条规定审查外,还应符合与外商签订的工程承包、工艺包设计、基础设计、详细设计及设备、材料引进等合同条款要求,并符合中国国家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规范。第五章施工图设计交底第二十二条施工图设计交底是指由设计单位向地区公司、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监督等单位交底。施工图设计交底应在施工图会审前组织完成。第二十三条地区公司组织施工图交底工作,地区公司也可委托本项目的监理、工程总承包等单位组织施工图交底。第二十四条施工图设计交底组织单位接到施工图设计文件后,应立即分发到施工、工程总承包、监理、项目管理、工程质量监督及地区公司相关部门,并组织上述单位进行预审、汇总预审提出的主要问题,以书面形式送达设计单位并要求设计单位结合预审提出的问题编写交底提纲。第二十五条施工图设计交底分单项工程(装置)和专业交底两部分内容。原则上按单项工程分专业集中一次进行,特殊情况,可按施工程序分次进行。—11—第二十六条施工图设计交底的主要任务包括:交待设计意图;说明设计文件组成和查找办法,以及图例符号表达的工程意义;明确设计施工验收应遵守的标准、规范;介绍同类工程的经验教训;解答各单位提出的问题等。第二十七条施工图设计交底的内容:(一)单项工程交底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交底,内容包括:1.说明初步设计文件、安评、环评、职业卫生、节能等批复的执行情况;2.设计范围;3.设计文件的组成和查找办法;4.主要建安工程量及概算;5.原料、产品、工程及工艺技术特点,对工程(包括设备选型、材质的选用、防腐涂料的选用、施工检验方法和试车程序等)提出的特殊要求,工程建设难点;6.与界区外工程的关系和衔接要求;7.对生产准备的要求;8.“三废”处理及综合利用等;9.对HSE的要求,对装置本质安全、环保要求;10.对设计遗留问题、待现场处理问题的说明;11.同类工程的经验、教训;12.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二)专业交底由设计单位各专业负责人交底,内容包括:—12—1.设计范围;2.设计文件的组成,查找办法和图例符号的工程意义;3.原料、产品、工程及工艺技术特点;对工程(包括设备选型、材质选用、材料的选用、施工检验方法、试车程序等)提出的特殊要求,工程建设难点;4.各专业建安工程量及概算;5.工程建设执行的标准、规范和技术规定;6.与其他专业的交叉与衔接;7.对设计遗留问题、待现场处理问题的说明;8.同类工程的经验、教训;9.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第二十八条设计单位接到预审意见后,应根据预审提出的问题,补充完善施工图设计文件,与施工图会审组织单位商定施工图会审时间。第六章施工图会审程序及方法第二十九条施工图会审工作应在单项工程开工之前、施工图设计交底之后进行。施工图会审应在施工图设计交底的基础上进行,根据到图的情况可分批会审,图纸到齐后进行总体会审。第三十条施工图应先由施工图会审组织单位对图面出版质量及图纸的完整性等内容进行检查,合格后进行符合性审查和技术性会审。—13—第三十一条施工图会审应首先进行符合性审查,符合性会审通过后方能进行技术性会审。符合性审查完毕填写《施工图审查记录》(附表3)。第三十二条技术性会审分专业会审和综合会审两步进行。第三十三条专业会审由各专业组对施工图按专业进行。会审方法包括:了解掌握设计意图,熟悉施工图纸,详细查对图纸细节,找出问题并做好记录等。会审结果经研究确认后,由专业组负责人整理、汇总。第三十四条综合会审在专业会审的基础上进行,是各专业之间的综合协调会审,重点解决各专业施工图设计的交叉配合问题。会审按以下程序进行:(一)各专业组提交专业会审记录,对专业会审的问题作必要说明。(二)综合组组织相关专业讨论,会审相关图纸,协调确定专业之间的问题,汇总整理专业会审及综合协调意见。(三)施工图会审组织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组织有关专业人员与设计单位协商,确定处理意见。由主审单位填写《施工图审查记录》(附表3)。第三十五条单项工程的施工图会审应一次进行。若确因特殊情况必须分次进行,一般不超过二次。每次审查要确保参加会审人员相对固定;同时理顺前次会审与本次会审的衔接关系,会议记录、纪要应有连续性。—14—第三十六条建设项目施工图会审应形成施工图会审会议纪要,纪要对各参建单位具有约束力。会审结束前,施工图会审组织单位会同设计单位起草会审纪要,经各主审单位负责人讨论确认并签字;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