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招标文件招标编号:0722-1061-FE547GZB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2010年8月中国广州采购编号:0722-1061-FE547GZB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1目录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合同条款格式第四篇用户需求书第五篇廉政协议书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附件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编号:0722-1061-FE547GZB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2第一篇投标邀请书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受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委托,对“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采购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0年8月13日起至2010年8月19日五个工作日(招标文件下载)。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本采购项目有关事项如下:一、采购编号:0722-1061-FE547GZB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三、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万元整四、招标项目的性质:公开招标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17m玻璃钢执法船一艘六、合格的投标人: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人资格;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未过期的工厂船舶建造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能在国内合法设计、建造、配套安装、交船、试航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不接受中间商或代理商的投标)。七、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0年8月13日起至2010年9月1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六楼601室)凭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含图纸)(人民币:三佰元整),售后不退。若邮寄,相关费用由购买方负责(邮费100元/套)。通过邮寄方式发出的所有资料以邮递部门送达的时间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不对邮寄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延误、损坏或丢失负责,并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八、本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投标人如有疑问请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咨询。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五楼511A室十、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9月2日9时00分至2010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十一、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五楼511A室十三、采购项目联系人与联系方式采购人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联系人:梁先生采购编号:0722-1061-FE547GZB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3电话:020-86010151传真:020-86010506联系地址:广州市广园中路338号邮编:510405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联系人:张先生、张小姐电话:020-83574228传真:020-83578766-808联系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六楼601室邮编:510095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2010年8月13日采购编号:0722-1061-FE547GZB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4第二篇投标人须知一、投标须知前附表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2合格的投标人具体要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一篇第六点关于联合体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6.2踏勘现场采购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1招标文件的澄清1.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答疑会2.投标人质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3.采购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2投标文件1.投标文件由自查表、商务技术文件、经济文件三部分组成,合编成一本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一式六份,其中,一份正本,五份副本;2.唱标信封一份;3.电子文件一份;4.退还投标保证金说明一份。3投标报价本采购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人民币¥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3.2证明投标人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未过期的工厂船舶建造许可证、注册资金不少于150万,能在国内合法设计、建造、配套安装、交船、试航及提供相应服务的独立法人(不接受中间商或代理商的投标)。15.1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万元整)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日前一天3.投标保证金方式:以银行转账、电汇、支票或保函方式投标保证金账户:收款人: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开户银行:广州银行恒福支行银行帐号:80019928450201216.1投标有效期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90天内有效17.1投标文件份数投标文件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唱标信封密封包封为1包(内含唱标信封1份,投标文件电子文件1份,退还投标保证金说明1份)18.1投标文件的递交、接收和密封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9月2日9时00分至2010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采购编号:0722-1061-FE547GZB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5项目内容说明与要求间)。2.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五楼511A室3.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9月2日9:30时(北京时间)22.1开标1.开标时间:2010年9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2.开标地点:广州市越秀区恒福路117号之一锦恒商业广场五楼511A室24.1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共5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4人由采购代理机构从广州市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确定。24.3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36.1履约保证金交纳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5%。37.1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原件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文件“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规定标准执行。4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变更采购货物和服务数量的权利变更数量允许范围为+10%二、投标须知(一)总则111资金来源: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222招标适用范围: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述的货物及服务采购。本次招标采用一次报价一次评标定标的方式,投标人的报价必须固定,且只能作一个最有竞争力的报价和方案,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3招标适用的法律: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广州市政府采购相关法规。4合格的投标人4.1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合格投标人的条件详见《投标须知前附表》的“合格的投标人”。4.2投标人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国家和地方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的规定进行投标。4.3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处分或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采购编号:0722-1061-FE547GZB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6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从重处理。4.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4.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5纪律与保密事项5.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或以不正当的手段妨碍、排挤其他投标人,扰乱招标市场,破坏公平竞争原则,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5.2获得本招标文件者,应对文件进行保密,不得用作本次投标以外的任何用途。若有要求,开标后,投标人应归还招标文件中保密的文件和资料。5.3由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图纸、详细资料、样品、模型、模件和所有其他资料,被视为保密资料,仅被用于它所规定的用途。除非得到采购人的同意,不能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开标结束后,应采购人要求,投标人应归还所有从采购人处获得的保密资料。5.4除投标人被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外,在确定中标供应商之前,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也不得私下接触评标委员会成员。5.5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比较和评价阶段,投标人试图对评标委员会和采购代理机构施加任何影响或对采购人的比较及授予合同的决定产生影响,都可能导致其投标文件被拒绝。6其它说明6.1投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自身因投标文件编制、递交及其他参加本招标活动所涉及的一切费用,采购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6.2踏勘现场(1)投标人应按本《投标须知前附表》所述时间和要求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投标人应充分重视和仔细地进行这种考察,以便获取那些须投标人自己负责的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所有的资料。一旦中标,这种考察即被认为其结果已在中标文件中得到充分反映。考察现场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2)采购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采购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采购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3)经采购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采购人的项目现场。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及其代表必须承担那些进入现场后,由于他们的行为所造成的人身伤害(不管是否致命)、财产损失或损坏,以及其他任何原因造成的损失、损坏或费用,投标人不得因此使采购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二)招标文件7招标文件的构成7.1招标文件包括:采购编号:0722-1061-FE547GZB项目名称: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水路执法船舶采购项目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编制7第一篇投标邀请书第二篇投标人须知第三篇合同条款格式第四篇用户需求书第五篇廉政协议书第六篇投标文件格式附件一:评标工作大纲附件二: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7.2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标无效。7.3本招标文件使用的词语有如下定义:(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项目的采购人是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广东分公司。(3)“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4)“中标人”系指由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经法定程序确定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5)“评标委员会”系指依法组建,负责本次招标的评标工作机构。(6)“甲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采购人。(7)“乙方”系指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本合同项下提供货物和相关服务的公司或实体。(8)“招标文件”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本招标文件,包括全部章节和附件。(9)“投标文件”系指投标人根据本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