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学(绪论及保险入门)12/13学年第一学期问题与思考2、你认为保险的作用在哪?3、社会上很多人认为保险是骗人的,你怎么看?4、是否会从事保险业?做营销还是内勤岗位?1、你认为保险有没有理财功能?现代金融业的三大支柱银行证券保险本课程的结构风险——保险的理由保险概述——认识保险保险合同——如何体现“保险”保险原则——如何才能得到“保险”财产、人身保险——具体操作保险保险的起源(传说一)5000多年前的一天正午,一支横越埃及沙漠的骆驼商队遭遇了一场大风暴。为了逃命,商人们丢弃掉骆驼和货物,拼命地往沙丘高处爬去。风暴过后,30只骆驼只有8只跑得快的幸免于难,其余的无影无踪了。要是在从前,损失货物、骆驼的商人就要面临着破产了。但这次的情况有些不同,因为商队在出发前,精明的商队领队就将商人们召集到一块,通过了一个共同承担风险的互助共济办法。这个办法规定,如果旅途中有商人的货物或骆驼遇到不测而损失或死亡,由未受损的商人从其获利中拿出一部分来分摊救济受难者;如果大家都平安,则从每个人的获利中提取一部分留存,作为下次运输补充损失的资金。由于有了这个约定,这次损失事故没有在商队中造成太大的波动,因为全商队还有8只骆驼和它们所载的货物,贸易所得的利润分摊下去,至少可以使商人们购置新的骆驼,以求东山再起。这种互助共济法,经过后来不断的完善后,被收入到汉谟拉比法典中。保险的起源(传说二)无独有偶,3000多年前,在中国的长江上也有商人运用了这种互助共济的方法。长江是一条横贯中国东西的河流,在其上游地区,山高路险,交通不便,因此,长江就成了主要的交通要道。大批的货物源源不断地从四川、云南、贵州等地运往下游。由于当时造船技术有限,加上长江水急浪高,经常发生船只倾覆、货物损失的事故,商人们都在思考着用什么办法来避免这种损失。有一个年轻的四川商人名叫刘牧的,提出了一个办法,要改变过去那种把货物集中装载在一条船上的做法,而把货物分装在不同的船上。开始时很多商人都反对这种做法,因为如果采取这种做法,就要与别的商人打交道,还增加了货物装卸工作量。但经过努力的说服,刘牧成功了。采取这种办法后的第一次航行,果然发生了事故,船队中有一艘船沉没了。但由于采取了分装法,使损失分摊到每个商人头上后,损失就变成很小了,大家都避过了灭顶之灾。这种分散风险的方法在长江运输货物的商人们中被广泛地接受,其分散危险或由整个船队分担损失的做法,其实就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原理与基础。保险的起源据古史文稿的引证和推论,远自奴隶社会起,已有互助救济的群体方法和活动。约在公元前四五世纪,古埃及的石匠曾采取集体扶助办法,帮助石匠及其亲属解决生活困难。古罗马的丧葬互助会;公元前20世纪,古巴比伦(Babylonia)时代,国王曾命令僧侣、法官及市长等,对其所辖镜内居民征收赋金,以备救济火灾及其他天灾损失之用。公元前10世纪,以色列(Israel)王所罗门(Solomon)对其国民从事海外贸易者,课征税金,作为补偿遭遇海难者所受损失之用。这类各种为个体和群体利益所采取的救灾和补偿损失方法,已开始孕育了保险的胚胎。海上保险世界各国有关保险的渊源虽然众说纷纭,但源自于海上保险已成为定说。第一阶段:中世纪的海上冒险借贷冒险借贷,是指船东或货主在开始航海前,以船舶或货物向贷款者押借资金而言。借贷利息极高,约为本金的1/4或1/3。凡接受资本主的高利贷,当船舶及货物安全到达目的地,即须偿还本金及利息;若中途船货蒙受损失,则可依其受损程度,免除借贷关系中债务的全部或一部。第二阶段:十四世纪后半期,空买卖(伪装买卖)的盛行由于“冒险借贷”利息极高,后来被教会所禁止。故渐渐演变成各种方式进行。握有资金的人为追求高利,纷纷与船东或货主串通,共同伪装购船或购货。意大利热那亚商人在1347年10月23日签发的船舶航运保险契约是迄今发现的一份最古老的保险单。他们与船东或货主约定,若船舶或货物于海上灭失,由他们出资购买,但手续费必须先付清:反之若顺利到达,則买卖依照约定不生效力。学者称此种由冒险借贷演变而来的伪装买卖视为最早的海上保险,而把有关的契约视为最早的海上保险单。第三阶段:伦巴底街的兴起─英国保险商人集中地区伪装买卖最终演变为交付保险费形式,出现了保险契约或保险单。在地中海一带城市开始有了从事草拟和撰写保险契约的专业人员。由于海上贸易的移动,海上保险制度亦从意大利至葡萄牙、西班牙的各大城市传入英国。在英国,保险代理人所聚居的主要地区,称为“伦巴底街”(LombardyStreet),因为大多数的伦巴底的保险商人都有代理人在此设有营业所之缘故。第四阶段:英荷、英法交战时期十七世纪末,由于英荷、英法多次交战,英国与荷兰的商人与保险业者,遭受严重打击,损失严重,破产者亦不少,颇受各方舆论的责难。1693年史密那商船队(SmytnaFleet)全部覆没加深了人们对海上保险作用的认识;至一七二零年,设立海上保险公司的思想,因此兴起。经英国皇家特许批准专营海运保险的英国皇家交易保险公司(TheRoyalExChangeAssuranceCorporation)和伦敦保险公司(LondonAssuranceCorporation)先后成立。当时法律禁止其他公司经营海上保险,两家公司曾一度垄断了英国保险市场。惟此独占性的规定,反有助于个人保险业的发展。第五阶段:劳埃德保险人的出现十七世纪,由于英国航海及贸易的发达,伦敦已经成为世界航业以及国际贸易的中心。航业、贸易、保险的商人经常在伦敦的塔街(TowerStreet)由爱德华‧劳埃德(EdwardLloyd’s)所经营的咖啡店为交易场所,而该咖啡店亦经常为顾客提供行情。第六阶段:劳埃德保险社的发展十八世纪已组成团体,共同订立营业规则,历经二百余年之发展,始有目前的劳埃德保险社。如今已成为国际保险业历史悠久和最有影响的保险组织。目前该社社员可分为承保社员(Underwritingmembers)与非承保社员(Non-underwritingmembers),,前者是指独立经营的劳埃德保险人而言,而后者则指赚取佣金的劳埃德经纪人(Lloyd’sbrokers)而言。第七阶段:保险公司如雨后春笋般的诞生一八二四年,英国保险公司经营专利之法被取消,于是保险公司相继成立。火灾保险的起源与发展火灾保险起源火灾保险起源于1118年冰岛设立的Hrepps社,该社对火灾及家畜死亡损失负赔偿责任。17世纪初德国盛行互助性质的火灾救灾协会制度(基尔特制度Guild),1676年,第一家公营保险公司--汉堡火灾保险局由几个协会合并宣告成立。火灾保险的现代化但真正意义上的火灾保险是在伦敦大火之后发展起来的。1666年9月2日的伦敦大火灾后的幸存者非常渴望能有一种可靠的保障;牙医巴蓬1667年独资办理住宅火险,1680年他同另外三人集资4万英镑成立火灾保险营业所,1705年更名为菲尼克斯即凤凰火灾保险公司。工业革命对火灾保险的影响人寿保险之起源与发展基尔特(Gurlds)英国:友爱社法国:相互救济会德国:救济金库火灾互助会公典(MountofPiety)公元十五世纪后半期意大利慈善性质之金融机构年金(Annuity)一六八九年法国联合养老制(生剩年金制,汤吉年金制)募集公债17世纪中叶,意大利银行家伦佐.佟蒂提出了一项联合养老办法,这个办法后来被称为“佟蒂法”,并于1689年正式实行。保险精算创始人著名的天文学家哈雷(EdmundHalley),在1693年以西里西亚的勃来斯洛市的市民死亡统计为基础,编制了第一张生命表,精确表示了每个年龄的死亡率,提供了寿险计算的依据。荷兰的政治家维德(JaanWitt)倡导了一种终身年金现值的计算方法,为国家年金公债发行与生息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保险精算的进一步发展18世纪40-50年代,辛普森根据哈雷的生命表,做成依死亡率增加而递增的费率表。之后,陶德森依照年龄差等计算保费,并提出了“均衡保险费”的理论,从而促进了人身保险的发展。1762年成立的伦敦公平保险社才是真正根据保险技术基础而设立的人身保险组织。近代保险业的发展工业革命的直接或间接影响,促使基于合理计算基础的近代保险的成立(18世纪初)。1.新兴保险业务陆续产生;2.保险承保范围也逐渐扩大;3.危险的巨型化与再保险的出现;4.社会保险的发达;5.1880年德国的劳动保险;6.1911年英国的失业保险;7.1935年美国的社会安全制度;8.保险结合组织的兴起(进入20世纪)保险托拉斯;保险卡特尔;名人话保险对于一个愿意帮助他自己的人,没有比购买保险更好的办法。——约翰逊总统如果我办得到,我一定要把保险两个字写在家家户户的门上,以及每一位公务人员手册上。因为我深信,透过保险每个家庭只要付出微不足道的代价,就可以免除遭受万劫不复的灾难。——邱吉尔首相别人都说我很富有,拥有很多的财富,其实真正属于我个人的财富是给自己和亲人买了充足的人寿保险。——李嘉诚我一直是人寿保险的信仰者,即使一个穷人,也可以用寿险来建立一笔资产,他可以感受到真正的满足。因为他知道,倘若有任何事件发生,他们家庭也可受到保障。——杜鲁门总统保险学科的诞生与发展16世纪初期,以海上保险条款与判例为主要研究内容的海上保险专著的出版,标志着保险学这一新兴学科的诞生。19世纪末叶以前,以英国的保险法学与保险数学为主;20世纪以后,美国保险学研究的特色。美国学者,并不如德国之拘泥于保险学之基本理论,由注重于其对国民经济之研究,转而偏向于保险在私人经济方面之利用,因此较重视个别保险部门之解说,尤其对人寿保险方面之著述居多,为他国所罕见。此外,对意外保险及内陆运输保险等方面,亦有特别之研究。近年企业经营趋向於科学管理,为应付企业内各种危险之发生,亦须图有效的应付之策,因此有所谓风险管理的保险研究。我国保险业的现状一、我国保险业(2011年):1、保费收入:14339.2亿元;(比2010年少)2、2011年财产保险保费:4617.8亿元(增长),人身保险保费:9721.4亿元(减少);3、中资财产保险公司38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21家,共59家;4、中资寿险公司36家(比2010年增加了3家)、外资寿险公司25家(比2010年少了3家),共61家;我国保险业的现状二、浙江省保险业(2011年):1、保费收入:730.6亿元;2、2011年财产保险保费:310.3亿元,人身保险保费:420.3亿元;3、中资财产保险公司30家、外资财产保险公司3家,共33家;4、中资寿险公司29家、外资寿险公司25家,共54家;概念介绍投保:买保险的第一步承保:保险双方成交的标志保险单:保险合同的文本保险标的:保险对象保险人: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单中规定的最高理赔金额被保险人:被保障的主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