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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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海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8年1月1日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劳资纠纷处理功能齐全、责任明确、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应急体系,切实提高维护企业稳定和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能力,完善公司对劳资纠纷突发事件联动工作机制,制定本预案。第二条本预案所称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一种突发的群体劳资纠纷事件,指公司项目部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员工集体上访、罢工、示威等群体性突发事件。第三条工作原则(一)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基本目标是避免或最大限度降低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最大限度保障劳资双方的合法权益。(二)科学管理,依法规范。依法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科学决策体系,采取预测、预警报告和应急机制,提高预防和应对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水平。(三)分级处理,迅速高效。在发生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时,项目经理必须第一时间赶赴现场,了解情况掌握第一手信息,并协调维护好现场秩序,防止事件进一步恶化,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接到通知后,在最短时间内赶赴现场,精心组织,靠前指挥,根据事件具体情况调配、协助项目部有效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并将劳资纠纷处理预案上报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第四条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按照发生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人数、可控性、严重性和影响范围,原则上划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个等级。1.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简单,仅对项目部较小范围内的生产、生活秩序造成影响的,并未引发群体性罢工及其它事件的劳资纠纷。2.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指事态比较复杂,已经引起群体性罢工及其他严重事件,人数在50人以内的劳资纠纷。3.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指事态复杂,已经引起群体性罢工、拦截当地主要交通干道及其他严重事件,人数在50人以上的劳资纠纷。4.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是指事态非常复杂,对企业产生恶劣影响、对社会稳定、社会秩序造成严重危害的劳资纠纷。第五条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预警级别。按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严重性、紧急程度和影响范围,可分为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和特别重大(I级)四个等级,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表示。1.蓝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事件即将临近,事态可能会扩大。2.黄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事件已经临近,事态有扩大的趋势。3.橙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事件即将发生,事态正在逐步扩大。4.红色预警: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事件已经发生,事态正在蔓延。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一)公司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领导小组(以下简称司领导小组),公司领导小组是公司处理突发劳资纠纷的专门应急指挥机构。公司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技术部经理、法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财务部经理、经营部经理、办公室主任担任副组长。技术部、法务部、工程部、财务部、经营部、办公室等部门相关人员组成。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是:1.建立健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机制和部门联动机制;2.督促指导有关责任部门自觉履行职责和承担管理责任;3.做好一般、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协助、指导工作;做好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4.组织指挥各门部、项目部及时参与妥善处理因劳资纠纷引发的各类突发性、群体性事件;5.根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实际情况,对启动和结束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进行决策或者参与决策;6.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对带有苗头性、倾向性、普遍性的问题,及时总结经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二)技术部主要职责:1.负责项目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理应急预案;2.建立劳资纠纷的监测网络,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项目部劳资纠纷的动态;3.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一般、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4.开展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先期处理工作;5.指导项目部开展应急工作;(三)法务部的主要职责是:1.依据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等实际情况,提出应急处理建议;2.为领导小组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提供劳动管理政策、法律咨询及意见;3.在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时,执行公司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最大限度减轻劳资纠纷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5.开展应急宣传教育等工作。第七条组织体系框架(一)应急处理分工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由项目部劳务管理员协助项目经理指挥、组织应急处理工作,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必要的支持。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公司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工程部牵头,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给予必要的指导。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公司领导小组负责指挥、组织应急处理工作。(二)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成立由公司领导小组组长任总指挥,副组长任副总指挥的现场指挥部,事件涉及的有关负责人为成员。现场指挥部的主要职责:执行上级下达的工作任务;负责提出应急处理措施;组织、协调、实施、指导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工作;确立应急行动方案。现场指挥部根据工作需要,可启动以下7个应急工作小组。1.治安控制组。由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相关人员,负责事发现场的治安维护工作并与当地警方联系,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力量,防止我公司财物被哄抢、被盗,对煽动闹事的组织者、为首分子采取必要的手段控制,防止事态进一步恶化。2.法律维权组:由法务处负责,对煽动闹事的组织者、为首分子及其他造成恶劣影响的违法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并在第一时间及时与当地劳动执法部门进行事前沟通,说明情况做好相关法律的维权工作。3.交通疏导组:由工程部负责,组织项目部保安人员或相关人员,负责维持事发现场的交通秩序,疏导车辆,保持道路交通畅顺。4.预算审计组:由公司技术部牵头,财务部协助。组织项目经理、项目预算员核对各劳务队伍实际发生的数据,并组织协调好工人工资发放工作。5.调解组。由技术部负责,做好工人的思想教育和疏导工作,引导他们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6.事件调查处理组。由工程部牵头,根据事发实际情况组织项目经理、工人代表、各班组负责人协商研究处理方案等一系列谈判工作。⒎媒体协调组:由办公室负责,监控当地各媒体的动态,进一步做好媒体舆论的调解、解释工作,防止事件曝光。现场指挥部可根据实际处理工作需要,增减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参与部门。参与处理工作的应急工作组应根据需要,调动相关资源,完成现场指挥部下达的工作任务。第三章劳资纠纷监测、预警、报告制度第八条劳资纠纷的监测(一)工程部要建立健全劳资纠纷监测体系,由技术部劳务负责人指导、协助、监督项目部建立劳资纠纷预防工作,并重点掌握特殊时期项目部各劳务队伍的动态,提前预防有效地形成劳资纠纷监测网络。(二)工程部要建立健全劳资关系等级评价制度,特别是对重点风险项目进行巡查,实施过程监控发现劳资纠纷突发事件苗头及时向公司领导小组汇报。第九条预警机制(一)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负责组织专门人员进行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预警研究工作,对劳资纠纷事件的风险系数、发展趋势等及时分析,科学预测,及时发布预警信号,提出一般处理机制或启动相应应急预案的建议,并按照职责向领导小组报告分析结果。预警信息发布后,公司领导小组应及时按照应急预案做出部署,迅速通知有关部门采取行动,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二)项目部一旦发现发生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征兆或发生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情况,应及时将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并迅速通过110等特服电话以及劳动执法部门服务专线电话报送劳资纠纷突发事件信息。第十条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报告制度项目部应及时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动态信息报告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信息报告应及时、真实。属于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在事发20分钟内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90分钟内书面报送详细情况;属于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在事发10分钟内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40分钟内书面报送详细情况;属于重大和特别重大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在5分钟内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报告事件主要情况,并在40分钟内书面报送详细情况。第四章应急响应第十一条响应程序(一)先期处理机制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项目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10分钟内启动本项目部的先期处理机制。项目经理应立即赶赴现场收集现场信息、初步判定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级别等基础处理工作。对于初步判定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立即向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报告。(二)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当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项目部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理机制和项目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同时,在规定时间将事件情况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报告,并及时报告处理工作的进展情况。2.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接到事件报告后,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配合、协助项目部做好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3.处理工作结束后,事发项目部应将处理结果报送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4.在处理过程中,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对项目部报送的初步判断为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情况,应立即快速作出综合分析。对确定属于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的,应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的副组长,按相应级别开展应急响应。(三)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事发项目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应立即启动先期处理机制,并立即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报告。2.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告公司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的副组长;由公司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的副组长决定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3.在公司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工程部负责牵头。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派人员赶赴现场,指导项目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4.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工程部应将处理结果报告公司领导小组。5.在处理过程中,对判定属于重大、特别重大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立即向司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的副组长报告,并按相应级别开展应急响应。(四)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处理1.事发项目部作为第一责任单位,应在事发后立即启动先期处理机制,并在5分钟内向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工程部)报告。2.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启动本预案的建议,报告公司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的副组长;由公司领导小组组长或授权的副组长决定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处理工作。现场指挥部根据事件情况,适时启动相关应急组。参与处理工作的应急组应在60分钟内赶到现场并开展应急工作。3.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工程部应将处理结果报告公司领导小组。第十二条应急结束一般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完毕后,项目部劳资纠纷应急处理小组应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较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完毕后,公司领导小组办公室应会同项目部劳资纠纷应急小组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重大、特别重大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完毕后,公司领导小组应及时研判,适时决定应急工作结束。第五章奖惩措施第十三条对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处理工作中,指挥、信息报送、处理过程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公司应当按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第十四条严格责任倒查和责任追究。对因报告不及时、领导不到位、措施不得力、执行不坚决等行为而影响了突发劳资纠纷事件处理的,应依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第六章附则第十五条各项目部要参照本预案,结合自身情况,组织制订本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组织管理人员交底学习。项目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应明确应急处理的工作责任和工作内容,保证做到出现劳资纠纷能及时到位处理,发生劳资纠纷后要及时报告;要有详细的、具体的、操作性强的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措施;要明确负责处理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工作的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等。第十六条项目部劳资纠纷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必须报工程部备案。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