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扬州市交通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流程图受理简易程序处罚流程条件: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出示执法证件调查取证:查明并确认违法事实。必要时应填制《现场检查笔录》或《现场调查询问笔录》。当事人陈述申辩作出当场处罚决定:制作当场处罚决定书。交付当事人执行结案归档条件:除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之外的一般程序处罚流程案件受理审查:查明案件来源,落实相关材料,制作调查询问笔录。立案调查取证:必要时制作以下文书:《现场检查记录》《调查询问笔录》《证人证言》《抽样取证通知》《抽样取证登记表》《证据先行登记保存通知》《证据先行登记保存登记表》《鉴定书》等。审查调查报告告知:制发《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陈述申辩笔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处罚决定,填制《送达回证》。执行必要时进入听证程序(3日内提出)2扬州市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听证程序流程图告知并送达《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申请受理听证结束满足下列条件之一:1、拟作出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2、拟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5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1000元以上的罚款3、拟对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20000元以上的罚款收到听证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提出书面申请,超过期限视为放弃权利1、收到听证申请之日起3日内确定听证人员、听证时间地点和方式2、听证举行7日前送达《行政处罚听证通知书》3、非涉秘案件,举行听证的3日前,应公告听证的案由、时间、地点、方式1、宣布听证事由、听证会纪律、听证会组成人员2、核对身份3、告知当事人听证中的权利和义务4、询问是否申请回避5、调查人陈述案件事实、证据、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及理由6、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陈述、申辩并质证7、听证主持人询问当事人8、调查人、当事人作最后陈述1、调查人、当事人、证人核对听证笔录并签字2、听证主持人制作《行政处罚听证意见书》举行听证制作笔录3扬州市运政稽查大队行政处罚执行流程当事人不服行政处罚决定申请复议或提起诉讼法律另有规定外处罚决定不停止执行。当事人到指定银行缴纳罚款。当场缴纳罚款。当场作出处罚决定;、依法给予20元以下罚款;不当场收缴罚款事后难以执行的。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当事人向指定银行缴罚款有困难的当事人书面提出后。当事人拒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处罚决定的。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或依法强制执行。使用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罚款收据。两日内将罚款缴付制定银行。适用一般程序的案件制作行政处罚结案报告。4扬州市运管处行政许可流程图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流程图1、货运站场(仓储)经营许可流程图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当场或5个工作日)货运科审核(3个工作日)法规科审核(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许可申请人申请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次日前)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分管主任审核(3个工作日)提供材料:1.申请书(文本格式)及“道路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2.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3.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4.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5.货运站通过消防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货运场站平面图;6.与业务相适应的经营管理机构(可用框架图表示)、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7.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8.相应的设施设备证明;9.企业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52、客运站场经营许可(审批)流程图填写《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1、“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2、“客运站竣工验收和站级验收证明”;消防机构验收合格证明及站场平面图;3、“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4、满足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相应规定的设备、设施清单;5、“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委托书”;6、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客运科内勤受理(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客运科审核(3个工作日内)分管主任批准(3个工作日内)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许可申请人申请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6机动车驾驶员培训、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许可运行流程图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当场或5个工作日)驾培科审核(9个工作日)法规科审核(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许可申请人申请带好申请材料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次日前)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分管主任审核(2个工作日)提供材料清单:1.申请开业、变更许可项目申请书(文本格式)“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户开业申请书”。2.个体经营者提供身份证,企业提供工商部门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管理制度文本。4.教学设施、设备清册;5.人员资格及职称证明、教练员证和聘用合同;6.教练车车辆行驶证或购车证明或相应的资金证明;7.经营场所和训练场地的证明;7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变更许可事项、变更名称、法定代表、终止经营等事项运行流程图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当场或5个工作日)驾培科审核(9个工作日)法规科审核(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许可申请人申请带好申请材料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次日前)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分管主任审核(2个工作日)8搬运装卸经营许可运行流程图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当场或5个工作日)货运科审核(3个工作日)法规科审核(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许可申请人申请带好申请材料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次日前)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分管主任审核(3个工作日)提供材料清单:一、申请书(文本格式)及《江苏省道路货运代理(代办)、配载、搬运装卸开业申请表》二、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四、职工名册。附:身份证、会计证、装卸作业操作证、驾驶证复印件。五、经营场所证明提供自有产权证书或不少于一年以上租用协议六、设备设施清册。有与作业相适应的工具、设备和场所,起重作业机械应有技术检验合格证书;七、经营管理章程和安全管理制度1、经营管理的组织机构、场所、业务章程;2、安全、质量等管理制度文本八、资金证明1.企业验资报告;2.与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自由流动资金证明,并具备商务事故赔偿能力的资信证明九、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后需提供以下材料报运管部门备案1.可行性报告2、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9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危货运输除外)运行流程图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当场或5个工作日)货运科审核(3个工作日)法规科审核(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许可申请人申请带好申请材料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次日前)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分管主任审核(3个工作日)提供材料清单:1.申请开业、变更许可项目、扩大经营范围申请书(文本格式)及《道路货物运输经营申请表》2.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驾驶员名册4.经营场所证明5.车辆清册6.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7.公司章程8.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9.负责人身份证明,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和委托书10.资金证明11.企业职工名册(附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明复印件)10道路货物辅助业(运输代理、配载)经营许可运行流程图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口(当场或5个工作日)货运科审核(查)(3个工作日)法规科审核(查)(2个工作日)行政许可事项若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的,应告知申请人和利害关系人陈述、申辩权许可申请人申请作出准予许可或不予许可决定(2个工作日)不予许可的,作出书面决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复议、诉讼权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当场或5个工作日内退回申请人补正,并一次性告知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申请次日前)作出准予许可的书面决定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应当组织听证送达申请人,需要颁发许可证件的,3个工作日内颁发许可证公示行政许可决定分管主任审核(查)(3个工作日)提供材料清单:1.申请书(文本格式)及《江苏省道路货运代理(代办)、配载、搬运装卸开业申请表》2.工商名称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或者发起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负责人和主要业务人员从事运输服务业资历证明以及聘用合同。4.经营场所证明办公场所、经营场所以及营业设施的合法所有或使用证明。5.设备设施清册。机械设备、办公通迅设施、消防器材等6.企业管理章程或者相关的经营、技术管理制度文本7.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8.与业务量相适应的赔付能力保证资信证明9.企业在工商部门注册后需提供以下材料报运管部门备案(可行性报告、董事会(或股东会)决议、资金证明、职工名册)11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变更许可事项、扩大经营范围事项运行流程图不属于许可范畴或不属于本机关职权范围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机关申请行政审批中心交通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