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新增021、行政审批事项散装水泥与混凝土专用运输车及泵车路费减免申请核查2、颁发的法律文书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3、审批类型及法律效力日常事项4、审批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号5、审批条件在佛山市登记的散装水泥运输车(挂车及整车,不包含牵引车)、混凝土搅拌车、混凝土泵车6、审批须提交的文件资料《佛山市散装水泥及混凝土专用运输车辆路费减免核查申请表》《水泥混凝土泵车养路费优惠申报审批表》7、受理申请材料的办法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不同意受理有无回执:√有;□无申请材料因不符要求不接受时有无书面告知:有;√□无8、审批受理机构及地点各区建设局9、审批决定机关各区建设局10、审批程序1、车辆使用单位向各区建设有提交《佛山市散装水泥及混凝土专用运输车辆路费减免核查申请表》或《水泥混凝土泵车养路费优惠申报审批表》及车辆行驶证复印件,核对原件,加盖原件核对章。2、各区建设审查申请车辆是否符合路费减征申请条件并加具审核意见。11、审批时限资料齐全即办12、审批收费□有,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无13、审批表格√有(请在网站下载);□无14、是否有年审□有;√无15、法律救济办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16、受理咨询与投诉的机构及电话受理咨询机构:禅城区建设局建工科:83879690;南海区建设局建工科:86281973;顺德区建设局建工科:22836612;高明区建设局建工科:88822065;三水区建设局建工科:87748607受理投诉机构:禅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3876229,南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6369901,顺德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22836698,高明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8881311三水区建设局办公室电话:8774890617.下放情况18、改革意见□拟保留为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