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中国税收状况我国自1994年分税制改革以来,在提高财政收入占GDP比重,以及中央财政收入占总财政收入比重的改革思想指导下,税收增长远超GDP增长。1994年至2013年,我国税收收入由5127亿元增加到110497亿元,年均增长17.54%,而同期GDP由48198亿元增加到568845亿元,年均增长13.87%。税收占GDP比重也由1994年的10.64%提高到2013年的19.42%。图1:中国税收收入GDP比重的变化(1991-2012年)从图中可以看出,中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逐年在增加,但是从世界范围来看,以美国传统基金会2012年的数据可知,美国、法国、德国、俄罗斯、英国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分别为26.9%、44.6%、40.6%、36.9%、39.0%。而同年中国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仅为17.0%(此数据为美国传统基金会所统计),不及这五个国家税收占比的一般。在当今世界,绝大多数国家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都以税收为政府财政收入的主要来源,这是由税收的特点和职能作用决定的。自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中国实行国有企业“利改税”和工商税制改革以后,税收收入已经成为财政收入最主要的来源。例如2013年,全国的财政收入为129143亿元,税收收入为110497亿元,占85.6%(财政部数据)。但是考虑到大量政府非税收入,中国的税收收入占全部财政收入的比重就会降低了,这种状况与税收在中国税收在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应有的地位和作用是很不相称的。从以上的数据分析,可以看出中国当前的税收收入占GDP的比重偏低,即就是宏观税负偏低,当然这不是仅仅由于税率所引起的问题。这种现象不利于经济发展和改善人民生活,可以从调整国民收入分配和财政分配格局,扩大税基,加强管理等方面入手。分析税收,必须提到税收的结构,只有这样才能清楚地分析目前中国的税收状况。随着中国经济发展水平、经济效益、税务管理和整个社会管理水平的提高,生产资料所有制和收入分配结构的变化,可以考虑继续合理调整直接税(主要为所得税)与间接税(主要为货物和劳务税)比例,逐步加大前者在税收总额中的比重,降低后者的比重。发挥所得税、财产税筹集财政收入和调节个人收入、财产分配上的功能。此图是税收种类图从这个图中可以看出,增值税位居第一,企业税位居第二,但是个人所得税的比重较低为6%。1)整体税收以流转税为主体,加剧了税负的不公平。流转税属于间接税,可以通过价格实现税负转嫁,在通货膨胀压力大的情况下,容易推动物价上涨。2)部分财产税缺位,导致对贫富差距的调节不到位,从根本上制约着内需。3)所得税的设计不合理,制约中国中产阶级的形成。个人所得税所占比重偏少,不利于对财富的调节,进而缩小贫富差距。4)环境资源税的缺失,造成了资源的浪费和制约环保效益。5)征管体制存在漏洞,存在大量的寻租现象。针对当前中国税收的问题,应该采取有效地措施进行应对,以适应当前经济发展。1)调整征税范围和征税方式。2)合理确定税基。3)适当调整税率。4)妥善处理税收优惠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