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注册公司:浅析企业注册档案中证照复制件的法律效力件的一致性,对于原件的真实性并无直接证明效力。实际工作中,工商机关档案管理机构应充分考虑证照持有者的法定权利,充分认识虚假注册材料一旦作为经济活动的往来凭证,可能造成的不良后果;应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企业注册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最大限度地降低工商机关的追责风险。由工商机关核发的如营业执照、食品流通许可证等证照,其原件和复制件均留存在企业注册档案中。如果这些证照是由档案管理机构所属的工商机关核发的,其应该是真实的;如果是由当事人直接提交的,其真实与否就存在不确定性。为规避风险,笔者建议在这类证照复制件上加盖“复制件,不作经营凭证”的印记。由其他部门核发的如身份证、房屋所有权证、特殊行业经营许可证等证明文件,仅有复制件留存在企业注册档案中。这些证明文件的真实性具有不确定性。为规避风险,笔者建议在这类证照复制件上加盖“非原件复制,仅供参考”的印记。□上海市工商局青浦分局严静范良江上海代理注册公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