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会计电算化专业毕业论文浅析民营科技企业筹资难问题学生姓名:苏梅芬专业班级:会计电算化0714座号:28号指导教师:吴利民完稿日期:2010年6月12日浅析民营科技企业筹资难问题论文提纲一、绪论近年来,中小民营科技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各方面的研究显示,融资已成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首要障碍。本文描述了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并指出以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为借贷主体的融资机制是造成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源,同时,银行信贷资金在投入民营科技企业时风险与收益不对称,企业自身机制、素质欠缺以及政府政策支持不足都是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并对其求解,使社会金融环境、政府和企业形成清醒的认识,共同为其创造优良的融资环境,大力拓展融资渠道努力、共同促进中国民营经济和整个国家经济的大幅度提升.二、本论(一)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现状1、融资困难2、融资体系未能提供足够资金3、私募融资、民间借贷暗流涌动(二)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1、实行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为借贷主体的融资机制,约束中小企业融资2、信贷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造成银行产生惜贷心理;3、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自身条件不足,无法吸引外部资金;4、政府政策支持不足,欠缺公平的外部发展环境(三)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策略1、大力发展中小金融机构,削弱国有银行的竞争垄断地位;(1)对非国有金融机构开放市场(2)建立有效的存款保险与监督制度2、健全民营科技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使银行有款敢贷;(1)担保机构担保(2)委托借款方式(3)合资借款方式3、创新商业银行经营理念,拓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渠道;(1)建立全新的无形资产抵押方式(2)准许商业银行开展融资租赁业务(3)进一步发展和完善票据市场,积极发展订单贷款业务4、提高民营科技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提升自身形象;(1)增强自身积累意识,强化内部融资(2)规范自身的经营行为,建立内部信用机制,争取外部融资5、充分发挥政府作用,创造一个规范、公平的外部环境(1)通过立法确定民营科技企业的地位,维护其合法权益(2)设立专门的政策性银行(3)建立和完善社会征信制度三、结论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包含了融资机制、银行、企业自身与政府等多方面的原因,需要社会金融环境、政府和企业形成清醒的认识,共同为其创造优良的融资环境,大力拓展融资渠道努力,解决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问题,使民营科技企业在生产和营销方面有更多的资金投入,使自己的优势项目得到有效的开发,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使企业承担融资成本能力大为提高,再加之企业的技术风险释放,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降低,又大大的改善企业的融资水平,达到一种良性循环,促成一种双赢的效果,一定能使民营科技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浅析民营科技企业筹资难问题苏梅芬【内容摘要】近年来,民营科技企业在快速发展的同时,一些问题也逐渐凸显。各方面的研究显示,融资已成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首要障碍。本文描述了民营企业融资的现状,并指出以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为借贷主体的融资机制是造成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的根源,同时,银行信贷资金在投入民营科技企业时风险与收益不对称,企业自身机制、素质欠缺以及政府政策支持不足都是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难的重要原因,并对其求解,使社会金融环境、政府和企业形成清醒的认识,共同为创造优良的融资环境,大力拓展融资渠道努力、共同促进中国民营经济和整个国家经济的大幅度提升。【关键词】民营科技企业筹资融资问题间接融资改革开放以来,民营企业蓬勃发展,对我国经济增长的贡献率超过了60%,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成为推动经济增长的重要力量。然而,由于各方面的制约因素。目前,我国大部分民营科技企业规模较小,企业创业者大都没有足够多的可用资本;同时,资金基础相对薄弱,单靠自身资本积累来发展企业,其缓慢的积累速度与瞬息万变的市场不相适应,容易错过发展良机;其次,许多民营高科技企业的项目有很好的市场前景,只要注入一定数量的资金,企业就会有更大的发展。从财务特征上看,民营企业资产结构上不动产少,经营规模相对较小,总资本中货币资本比重小,人力资源资本相对较多,比重大;在经营上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因此具有较强的盈利能力和偿债能力。但这类企业经营风险相对较大,并由此带来较大财务风险,在财务上予以准确评价和确认难度较大。基于上述分析,不难看出,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首要问题是融资。没有资本的融通,就没有企业的大发展。这对于民营科技企业的发展速度的快慢以至成败,对于中国经济结构的调整,对于中国经济质量水平的提高将是一个重大损失。因此,解决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问题,使民营科技企业在生产和营销方面有更多的资金投入,使自己的优势项目得到有效的开发,以此为基础,进一步提高产品开发能力占有更多的市场份额,使企业承担融资成本能力大为提高,再加之企业的技术风险释放,市场风险、管理风险降低,又大大的改善企业的融资水平,达到一种良性循环,促成一种双赢的效果,一定能使民营科技企业得到长足的发展。一、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现状企业资金来源分为内部融资和外部融资,内部融资包括企业自有资金和利润留存,外部融资主要指企业通过发行股票、债券和银行贷款获取资金。外部融资又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直接融资指企业通过资本市场进行交易直接获取资金,譬如发行股票和债券;间接融资则是指企业通过银行等金融中介机构借入资金。在我国当前市场经济条件下,民营科技企业创业初期的资金基本是依靠内部融资获取的,其发展壮大过程中的资金支撑主要依靠外部融资模式。目前,我国民营科技企业融资现状主要表现如下:(一)融资困难中国改革基金会资助的“民营企业融资渠道拓展研究”课题组张承惠等认为:在新的形式下,民营企业融资难开始表现出一些新特点,具体表现为:第一,短期资金融资难度降低但长期权益性资本严重缺乏;第二,大企业融资困难得到缓解但中小企业融资仍十分困难;第三,所有制差别正在缩小但依然存在。我们认为,民营科技企业亦具有上述融资特点,通过研究表明,许多企业认为融资问题已成为制约民营科技企业发展的瓶颈,可见融资困难的问题仍然非常突出。此外,民营科技企业因技术含量高、发展潜力大、风险相对高等方面的特性,使其还具有更容易吸引资金持有者关注、引发投资意向、接受资金投入者更严格的经营信息、企业信用等方面考察的特点。(二)融资体系未能提供足够资金最近国内一项研究显示,尽管我国银行储蓄存款高达十余万亿元,资金相对充裕,但无论是间接融资体系还是直接融资体系,均未能对民营科技企业提供足够的资金供给。在创业阶段,此研究所调查的57家民营科技企业资金结构中均包含自有资金,其中42家企业的运转资本完全来源于自有资金,约占调查企业总数的74%;15家企业资金结构中含有银行贷款,约占26%;2家企业通过直接融资获取资金,约占3.5%。由此可见,融资体系提供的资金十分有限。当一些民营科技企业经过创业期步入了快速发展阶段时,企业对资金需求的规模大大增加,对资金的需求更为迫切,但出于谨慎和偏见,金融机构并不乐于提供贷款资金,即便同意贷款,也往往要在贷款总额上打折扣。譬如江苏中大工业集团自有资产5.5亿元、年销售额达到10亿元,曾被农行总行评定为优质企业,授予5000万元的贷款额度,但具体操作中农行营业部却仅允许其贷款3000万元。如果融资难、融资不足的问题继续得不到有效解决,不仅会给民营科技企业的健康发展带来不利影响,而且会进一步加剧正式金融体系之外的融资活动。2003年7月份发生的河北富豪孙大午(大午集团董事长)非法集资案,就是一个因融资困难而引发的民营企业家的悲剧。(三)私募融资、民间借贷暗流涌动私募在没有相应法律法规情况下由来已久,它是指一些企业以筹集资本的方式集中民间闲散资金,以实现企业发展、资金增值的一种融资方式。与各种正式融资方式相比,私募融资确实可在较大程度上解决民营科技企业的资金匮乏问题。然而,由于私募融资对募集者资格基本没有什么限制,使得募集者个体在信用、规模等方面差异很大,导致投资风险高,投资者不仅要承担因募集者经营不善而赔本的风险,还要承担募集者利用私募融资进行欺诈的风险。正因如此,我国金融监管部门对民间金融活动是予以抑制的,我国正式的法律文件中也没有私募的概念,私募资本目前仍处于非公开状态,但自20世纪90年代中期以来,私募融资在我国发展迅速并为众多民营科技企业采用却是一个不争的事实。另外,由于银行存款利率时常下调,同时又缺乏投资渠道,不少城乡居民将闲置资金投入到民间借贷市场。在前面提到的调查数据也表明,有12家民营科技企业的创业资金结构中包含了亲友借款、地下资金和风险投资,占被调查企业总数的21%。这表明,尽管金融监管部门控制严格,但民间借贷市场仍然活跃。二、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造成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融资困难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外部融资的角度来说主要有融资机制方面的原因、银行的原因、民营企业自身的原因及政府的原因。(一)以国有银行与国有企业为借贷主体的融资机制的约束我国目前的融资机制是以政府为主导,以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为借贷双方主体。而国有商业银行与国有企业的资本金都是国家所有,也就是说银行与企业属于同一产权主体——国家。在这种产权制度下,银行与企业之间实际上并不存在所谓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为了实现各自的利益所进行的借贷,它们之间的借贷事实上是同一个所有者,在“自己借自己的钱”。显然,这种债务缺乏所有权的真正约束。在未来很长一段时期内,间接融资依然是我国企业融资的主导方式,如果这种融资机制不改变,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融资困难将依旧难以解决。(二)银行信贷风险与收益不对称的问题的牵制若不考虑银行所有权的问题,则银行也是以追求利润最大化为目标的。根据理论推导,要使银行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的收益率大于零,则存贷利差至少为7个百分点。在利率受管制的条件下,由于贷款利率受到限制,此时银行得不偿失。在利率自由化条件下,理论上银行可通过甄别不同企业面临的风险的大小而确定不同利率,从而保证银行的正常收益。但是,由于融资市场上信息不对称,银行无法观察到具体企业的风险程度,只能判断所有贷款企业的风险程度,也就是说,它只有向所有的借款客户要求同样的利息率,以使预期收益最大化。如果不这样做,而是采用增加利息的方法,银行将面临着逆向选择。所以,银行宁愿选择在相对较低的利率水平上拒绝一部分贷款人的需求(这部分人即使愿意支付更高的利息也得不到贷款),而不愿意选择在高利率水平上满足借款人的申请。信息不对称在融资市场上很普遍,对中小民营科技企业来说尤其严重,因而潜在的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也更严重,这是中小民营科技企业难以从正规渠道融资的另一个重要原因。(三)中小民营科技企业自身不利因素的影响众所周知,我国的私营企业是在很不利的政策、经济环境中发展起来的,这使其自身在制度、自身素质等方面产生很多缺陷,例如○1方法错误,不想暴露财产状态。民营科技企业一味从避税逃税、人身安全等方面考虑,不愿如实向银行申报自己拥有的资产,或者不愿负债经营,期望通过自身积累谋求发展;②财务信息失真,信用不佳。不少民营科技企业没有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经营管理松散、财务制度不规范,财务信息失真情况难以受到外部监管力量的有效制约,致使在缺乏信用记录以及其他相关资料的情形下,很难获得银行的信用评级和贷款审批;③资产有限,缺乏担保。民营科技企业创业时多半是租用土地,即使建设了厂房也因缺乏土地使用证等而不能作为有效财产来用作抵押,因此只有其所购研发设备可用作贷款抵押,但科研设备往往因贬值较快而不受银行欢迎及价值不够大的原因而难以成为抵押物。④抗风险能力比较低。新形势下出现的基于标准模块网络的敏捷制造,降低了高技术产品进入障碍,很多裹挟着巨大资源的成功企业为了追求高额利润,会在适宜的时期迅速切入信息通讯、医药生物等高新技术产业,这种风险是民营科技企业自身所难以抵挡的。经营风险高、抗风险能力低的特点,大大增加了民营科技企业的贷款难度。(四)政府方面的原因在市场经济中,政府的职责在于营造良好的经济环境和制定正确的方针政策。但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