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无锡市交通局二OO八年九月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1无锡市水上搜救应急预案1.总则1.1编制目的为建立我市水上搜救应急反应机制,快速、有效地应对全市水上交通突发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水路交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江苏省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和《无锡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编制本预案。1.3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全市内河水域、港口(长江水域除外)发生的重特大水上交通事件,以及相关预警、预防工作。1.4工作原则1.4.1坚持以人为本,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预防和应急并重,救人、防污为主,救货为辅,不断提高水上突发事件应急水平。1.4.2坚持市(县)、区各级政府统一领导,水上搜救中心具体负责实施,各部门分工合作的原则。1.4.3坚持因地制宜,区域统一安排,市、市(县)、区协调,突出重点,兼顾一致,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2.险情分级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2根据国家突发事件险情上报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水上突发事件的特点及突发事件对人员安全、水域环境的危害程度和事态发展趋势,将水上突发事件险情分为四级,即:特别重大险情、重大险情、较大险情和一般险情。2.1特别重大险情(Ⅰ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特别重大险情(Ⅰ级):(1)死亡(含失踪)30人以上的水上突发事件;(2)危及30人以上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3)客船、化学品船发生严重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4)其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危害、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2.2重大险情(Ⅱ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重大险情(Ⅱ级):(1)死亡(含失踪)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2)危及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3)客船、化学品船发生危及船舶或人员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4)其他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社会影响和国际影响的水上突发事件。2.3较大险情(Ⅲ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较大险情(Ⅲ级):(1)死亡(含失踪)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2)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3(3)水上大型船舶发生碰撞、爆炸、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造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4)主要干线航道发生连续七天以上的大规模堵档事件;(5)其他可能造成较大社会影响的险情。2.4一般险情(Ⅳ级)符合下列情况之一的,为一般险情(Ⅳ级):(1)死亡(含失踪)3人以下的水上突发事件;(2)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的水上突发事件;(3)较大型船舶发生碰撞、爆炸、火灾等对船舶及人员生命安全构成威胁的水上突发事件;(4)主要干线航道发生连续五天五夜的堵档事件。3.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3.1市应急指挥机构市政府及其设立的水上搜救中心负责领导组织全市的水上重特大事件的搜救、善后工件。3.1.1市水上搜救中心组织机构市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交通局局长担任,市委宣传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经济贸易委员会、公安局、民政局、卫生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水利局、农林局、园林管理局、气象局、医管中心及各市(县)、区等部门分管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3.1.2市水上搜救中心职责贯彻国家关于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建立完善各类水上交通重特大事件的应急预案,负责领导、组织全市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4的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件的抢险、搜救、防治工作,及时发布灾害性气象信息,掌握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动态情况,对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件及时作出反应,并统一调度,指挥水上各类搜救力量进行救助,组织进行灾后处置并做好协调工作。3.1.3市水上搜救中心成员单位职责市政府办公室:负责全市水上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的协调。市委宣传部:负责全市水上交通安全工作的舆论宣传和新闻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水上交通安全重特大事件。并对水上搜救工作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持和监督。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协调水上搜救中心的各类工程及装备建设、配套设施更新的计划安排,协调水上搜救各级保障资金计划,协调江阴市、宜兴市水上搜救分中心的建设。市经济贸易委员会:负责有关水上搜救所需经济活动中的设备、电力的供应和调度。市交通局(港口局、地方海事局):负责保障航道水域的安全畅通工作,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规和规章,防止船舶污染水域,并做好与水上交通安全活动有关的各类分支应急预案。对具体的水上搜救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在市政府及各成员单位的组织协调后,进行具体的现场搜救,包括调动和协调专业船舶和社会船舶参与救助,进行水上交通管制等。加大航道规划、改造力度,建设保障水上交通安全的专业码头和专业服务区。市公安局:参与受灾船舶的救助并提供救助装备和技术支持,参与水上搜救行动的组织指挥协调工作,负责搜救现场的治安工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5作,组织公安船舶参加水上搜救行动,负责搜救行动中桥梁、道路、码头等场所的管制,负责110接报水上险情的传递工作。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负责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参与重特大事件预案的决策,参加重特大事故的调查处理,指导、监督各有关单位履行职责。市民政局:负责获救人员的临时安置,协助遇难人员所在单位或亲属处置遇难人员的遗体、遗物及做好遇难亲属的安抚工作。市卫生局、医管中心:负责协调获救伤员的医疗救护工作及水上紧急医助。市建设局:负责做好市内桥梁建造工作以及与航道等级标准配套工作,做到任务明确、设计到位、责任落实,结合旧城改造城市开发,提高航道的适航能力与功能,确保水上交通安全基础设施的到位。市水利局:负责水利设施的建设兼顾航道的通航功能,负责水上突发事件抢险过程中船闸的畅通管理工作,有条件提供遇险船员的中转接待工作。市农林局(渔政):负责执行水上搜救期间对渔业船舶及渔业作业区及养殖区进行管制,并组织指挥渔业船舶参与搜救行动,负责渔业作业区及养殖区预控预警救助行动。市财政局:负责安排和调拨水上搜救及交通管制经费,及时安排应急抢险紧缺物资购置经费并监督使用。市园林管理局:负责解决园林景区客船、旅游船、高速艇的安全监管工作,规范船舶的航行、停泊行为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调集相关客船参与水上交通安全事件的救助和善后工作。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6市环保局:负责水质检测,做好危险品船舶所载运危险品污染水域性质的分析并提供施救办法,指导各类水上重特大污染事件的抢险救助,减少水上污染毒害的后果,参与污染事件调查和处理。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和实时气象信息,以及对台风、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的监测预报。江阴市、宜兴市、锡山区、惠山区、滨湖区、北塘区、崇安区、南长区、新区:全面配合水上搜救中心开展搜救工作,负责辖区内水上救助的区域支援工作,做好当地水上重特大事件的协调、后勤保障工作并提供必要的临时指挥场所。3.1.4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职责承办市水上搜救中心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市水上搜救工作,根据市政府的水上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组织制订各类分支预案,监督检查水上救助队伍、装备的总体状况和水平,定期组织水上重特大事件的应急演练,定期召集召开形势分析会议和安全例会,并组织专业搜救队伍及人员进行培训,对搜救人员装备的及时补充提出意见。3.2市(县)、区级人民政府水上搜救组织江阴市、宜兴市人民政府应设立专门的水上搜救分中心,并接受市水上搜救中心的领导。机构的设立及部门职责同市水上搜救中心,各区人民政府只设置水上重特大事件救援办公室,具体安2.1.3的职责履行义务。3.3其他水上搜救组织为了确保水上搜救工作的高效、有序,在各级部门履行指定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7职责的同时,应分组成立必要的保障队伍,即应急小组,其组成及职责如下:综合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建设局、发改委、经贸委、农林局、园林局、民政局、财政局、保险公司等部门组成,负责实行报道,对灾情进行损失评估,负责安排和调拨专业救助经费。通信信息组:由市政府办公室、市委宣传部、气象局、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组成,及时提供搜救现场及未来的天气情况,提供搜救实时信息并保障通信畅通。后勤保障组:由市经贸委、事件发生地区政府办公室、交通局、园林局、水利局组成,负责对现场搜救队伍实施人员、物资、装备及生活必需品的保障。善后处理组:由民政局、水利局、交通局、公安局、卫生局、环保局、医管中心、事件发生地政府组成,负责对被救人员的中转、安置,负责对环境损害的消除和中和,防止灾害的扩大,减轻或消除灾害。安全保卫组:由公安局、卫生局、医管中心、城管局组成,必要时请园林各景区参加,负责协助灾区加强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维护交通秩序,灾区水上治安,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现场救助组:由市交通局、园林局、公安局及上述部门所辖的海事、航道、水上公安、风景旅游景区多部门组成,必要时请武警部门冲锋舟中队参与救助。事故处理组:由市纪委、安监局、公安局、交通局、地方海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8事局及事件发生地区政府办公室组成,负责对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对事故责任进行认定,并对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责任追究的意见。水上搜救应急指挥示意图通信信息组市水上搜救中心办公室各区水上搜救分中心各市(县)水上搜救分中心市水上搜救中心江苏省水上搜救中心市政府中国海(水)上搜救中心省政府各有关成员单位现场搜救组综合组后勤保障组安全保卫组善后处理组事故处理组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94.预防预警机制4.1预防预警信息4.1.1灾害性天气信息气象部门应加强对灾害性天气的监测和预防,并及时报水上搜救中心。4.1.2水上重特大事件信息当水上救助电话(12395)、交通110台(82728110)和公安110接到水上求救信息时,应及时记录遇险船舶人员的位置(经纬度法、距离方位法)、时间、遇险原因、遇险大致的情况,是否有油类或化学污染,需要提供事故救助的内容等,并在第一时间报各水上搜救分中心,重特大事件再上报水上搜救指挥中心。4.1.3信息处理水上一般事故按职能部门有关事故信息上报办法处置,重特大事故信息必须逐级上报,并由市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部核实情况后,经市政府确认后上报省政府,对重特大事件现场需交通管制时,统一由市地方海事局发布航行通告或航行警告。4.2预防预警行动4.2.1预防预警准备工作做好水上搜救中心的思想、组织、装备、设施、通信及队伍的检查准备工作,修订完善各类江、河、湖、泊、水库,以及内河其它通航水域重特大事件应急预案、防台、防风、保安全、保畅通预案以及防止船舶污染水域预案。及时补充预案所需的导航、通信、堵漏救生装备设施以及完善搜救中心的各项基础功能。4.2.2热带气旋等灾害性天气预警无锡市交通行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汇编10应根据灾害性天气在无锡不同季节、不同水域的危害特点做好相应的准备工作,并根据灾害性天气信息逐级下达执行预案的指令,跟踪灾害性天气带来的损害后果,及时组织水上救助跟踪,并在发生重特大事件后及时上报市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部,由市政府统一协调组织抢险救助工作。4.2.3化学危险品、油类等重特大污染事件预警当发生化学危险品、油污染重大污染危机时,应及时准备了解危害程度、规模和范围,并上报市水上搜救中心指挥部,交通、公安、园林、海事、航道、风景旅游区及当地政府应密切配合,封锁事件发生地,疏散事故发生地人员,应急抢险人员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基础上进入现场,对有毒有害物质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并配合社会各救助力量开展消除危害,防止扩散,收集上缴等工作。4.2.4火灾、爆炸、碰撞等事故引起的重特大人员伤亡预警(1)应根据内河突发交通事故的种类制订安全、快速有效的反应应对方案,对上述事故导致重特大人员伤亡事件启动水上搜救应急预案及各部门制订的分支预案,包括:水上搜救、防堵保畅、清障打捞、交通管制等,积极调动各应急反应小组投入应急救援工作。(2)以保障人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