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1浅析南朝佛教的寺院经济摘要:寺院经济是伴随着中国佛教发展,以及当时经济重心的南移而产生的。在南方,当时正值经济快速发展的时期,而寺院经济的出现充实了当时的经济结构,也体现了当时经济的多样性,发展了南朝的社会经济。而且寺院经济必然也对当时民众生活,社会经济,国家政治产生了一定的影响。关键词:南朝;寺院经济;寺院地主;社会救济;僧官制度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2Abstract:WiththedevelopmentofChineseBuddhismandthecenterofChineseeconomymovingtothesouth,thetempleeconomyappeared.Inthesouth,economywasdevelopingrapidlyatthattime,andtheemergenceofthetempleeconomyenrichedtheeconomicstructureaswellasreflectedthediversityofeconomy,whichmadethesocialeconomyoftheSouthernDynastiesdevelop.What'smore,templeeconomyalsohadproducedinevitableeffectonpubliclife,socialeconomy,andnationalpoliticsatthattime.Keywords:theSouthernDynasties:templeeconomy;templelandlord;socialrelief;SengGuansystem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3一、绪论二、寺院经济在南朝时期兴盛的原因(一)佛教的兴盛推动寺院经济的发展(二)全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带动寺院经济的发展三、寺院经济的来源(一)封建统治者及门阀世族的恩赐和施舍(二)寺院地主有政治特权后对于土地的大肆兼并和掠夺(三)贵族富民对家寺的创立四、寺院经济的表现形式(一)寺院的钱物方面的体现(二)寺院的土地方面的体现(三)依附民及赋税方面的体现五、寺院经济对南朝社会的影响(一)寺院经济对江南的社会经济的影响。出现了大量的寺院地主,影响着当时的经济社会。(二)寺院经济对江南的民众生活的影响。出现了一些有寺院开办的社会救济机构,帮助政府进行慈善事业。(三)寺院经济对江南地区的国家政治生活的影响。寺院经济虽然是整个经济社会的一小部分,但是以僧人在政治中的特殊地位,也对国家政治产生一定的影响。六、总结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4一、绪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佛教作为一个特殊的团体出现并且兴盛,伴随着统治者的尊崇及支持,佛教的发展也达到了顶峰,出现了前所未有的盛大局面。早期僧人的寺院经济收入主要靠布施,但是布施而得到的财产在当时为寺院集体所有,并且很少,主要用于维持僧众的日常生活和佛事活动费用,还没有形成一种独立的经济。但是到南北朝时期,佛教进入一个比较繁盛时期,可以说是有了了天壤之别,不可同日而语。佛教得到了皇帝、皇室等上层社会的支持,有了广泛的群众基础,僧尼人数增多,佛教徒也很多。上层统治者对寺院的支持,不仅有政策上的倾斜,还有经济上的扶持。于是寺院经济应运而生。在南方地区,南朝政权的建立,带动了地方经济的发展,而且随着大量的北方人口流向南方,全国的经济重心开始南移,南方地区的自然优势开始突出。于是寺院经济在这南朝的土地上生根发芽,并且茁壮成长。虽然南朝的寺院经济要比北朝晚一些,但寺院经济的规模也是很辉煌的。二、寺院经济在南朝时期的江南佛教中产生的原因三国两晋以后的统治阶级,大多是信奉佛教,推动着佛教寺院的建立和发展的。统治阶级信奉佛教提倡佛教的主要原因是:佛教和僧众可以帮助他们麻痹人民,使其驯服地服从统治。《魏书·释老志》记载:“太宗践位,遵太祖之业,亦好黄老,又崇佛法。京邑四方,建立图像,仍令沙门敷导居俗。”而且在三国两晋南北朝之后,我国经济发展的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南方经济有了巨大发展,经济重心开始南移,逐渐形成南北经济并驾齐驱的局面。(一)佛教的兴盛推动寺院经济的发展我们都知道,佛教能在短期内取得在中国社会举足轻重的地位,寺院经济能在短期内取得巨大发展,必然与当时的政治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佛教要在中国思想界取得一席之地,于是进行了一个中国化的过程。佛教的中国化,首先它不是采用佛祖讲法的形式,而是仿照中国的《孝经》或老子的《道德经》之类的经书的形式来宣扬自身。同时,还出现了一批兼通儒道的高僧,如慧远,智琳,慧始,对佛教与儒、道的融合起了很大作用。这种新佛教由于汇集了多家学说的特色,使其在一定程度上能适应社会各阶层的需要。在北方,佛教是统治者凝聚并控制各民族的思想工具。在南方,佛教是皇权重振后皇帝的思想控制工具。魏晋时期。佛教虽有一定的发展,但当时思想文化的主流是门阀士族所垄断的玄学。而到了南朝,情况有所转变,佛教骤然兴旺起来。“在魏晋之际,一时虽老庄盛行,而宋齐以下,即多转奉释氏。”①①钱穆《中国学术思想史论丛》第二册,三联书店出版社,2009年。P324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5据我们所知,南朝政治的一大特点就是皇权的复兴。佛教与皇权这两者的兴盛时期如此的相近,这使我们可以进行猜测,在皇权与佛教之间必然存在某种内在联系。(二)全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带动寺院经济的发展黄河流域是中华民族的发祥地,是中国人文社会发展最早的的地区,也成为了我国最早的经济中心。秦汉以前,虽然南方的自然条件要比北方更为的优越却迟迟没有得到开发,其重要原因之一,就是地广人稀,劳动力严重缺乏。但从东汉末年开始,北方频频发生战乱,社会动荡,民心不安,为南方人口的大幅度增加提供了契机。在魏晋南北朝时期,北方社会又是大动荡,农业生产遭到破坏,而南方却相对安定,于是北方人口开始大量向南迁移,并带去先进的生产技术。于是南方在原来的基础上又发展迅速,导致民族大融合。自此,经济重心开始向南转移!而且随着皇权在南方的复兴,政治重心也开始南移,且统治者又大多比较重视经济发展,采取了很多有利于经济发展的措施。加之南方自然环境较北方优越,更有利于农业的发展。同时南方特有的海外贸易,也使南方的经济比北方更加优越。寺院经济作为当时的新兴经济,在南方的广阔的大地上顺应着当时的时代潮流,也逐渐发展起来。作为当时社会经济的一种,丰富了社会经济的多样性。三、寺院经济的来源按照佛教的基本教义,在寺院建立之前,僧侣应该以乞食为生;在寺院建立以后,则靠施主的布施维持。但是到了东晋末年,就在僧侣中出现了经商、作工、卜算、行医等自谋生路的现象。僧尼按佛教的律例是不允许私蓄财产的,但事实上却是很多僧尼都蓄有财产。僧尼可以接受社会上的供养和施给的财物。大和尚往往接受皇帝和贵族官僚的供养。僧侣世界也如世俗世界一样有着阶级存在。寺院中的上层僧侣构成寺院中的贵族阶级。他们掌管着寺院的财产,他们实际上就是寺院财产的所有者,他们属于僧官中的高位。他们除了接受寺院内僧众,寺院依附民和寺院奴隶的服役和供养外,还会接受朝廷赐予的租税和人员。(一)封建统治者及门阀世族的恩赐和施舍南北朝时,无论是佛教,还是道教,都以自己的学说来为统治阶级服务,而统治者或提倡佛教,或支持道教,其目的都在于用宗教的力量来维护自己的统治。他们对于寺院的恩赐,实际上是支付宗教为其统治服务的报酬。但也不可否认一个事实,上层社会贵族官僚的施舍,是寺院财富的来源之一。在南北朝的皇帝中,对寺院地主经济贡献最大的莫过于以“菩萨”自居的梁武帝。他曾三次舍身同泰寺,让公卿大臣以亿万钱财来奉赎。其中一次“皇帝舍财,遍施钱绢银锡杖等物二百一种,值一千九十六万。皇太子……施赠钱绢三百四十万,六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6宫所舍二百七十万,……朝臣至于民庶并各随喜,又钱一千一百一十四万”。①《历代三宝记》说:“高齐六君,二十八年,皇家立寺四十三所。”根据据清人陈作霖编的《南朝佛寺志》所载二百二十五座著名寺院中,由皇帝捐钱兴建者33座,后妃公主者17座,王公者15座,官僚者30座,僧侣募捐者16座,商人者1座,官府强迫民间集资者1座,余者不详。由此可以看出,寺院的兴起,主要是统治阶级大力资助的结果。社会上,普通民众的佞佛之风,与贵族官僚的大量施舍,构成了寺院财富的重要部分。(二)寺院地主有政治特权后对于土地的大肆兼并和掠夺寺院经济发达的一部分原因是它的经济特权。佛教在西汉传入中国的时候,僧侣就被当作方外来宾,免除了一切世俗义务,特别是兵役、劳役和赋税。这些免税免役的优待,对一般的编户齐民来说具有无限的诱惑力,于是贫苦农民纷纷“竭财以赴僧,破产以趋佛”②,以求得寺院荫附。这样的荫附关系的建立导致那些投靠者的土地所有权发生转移。当然依附寺院的民户把土地所有权交给寺院是合算的,只要在交纳一定数量的租金后,就能保留土地的使用权,而寺院地主所得到的不仅有大量的生产劳动力,同时还有土地。不仅如此,寺院还仗着官府授予的特权疯狂地公开霸占小民的土地。南北朝时代,诸如寺院“侵夺细民,广占田宅”,“翻改契券,侵蠹贫下”③的记载时有所见。“当时,寺院的经济活动,除垦殖田圃外,还从事商业、手工业和占卜、医病等活动,各种经济活动的目的并非仅为解决僧侣生活必需和佛事活动的开支,而且走上了以营利为目的、聚敛寺院资产的道路了。”④东晋释道恒《释道论》说,当时的出家沙门“营求孜孜,无暂宁息。或垦殖田圃,与农夫齐流;或商旅博易,与众人竞利;或矜持医道,轻作寒暑;或机巧异端,以济生业;或占相孤虚,妄论吉凶;或诡道假权,要射时意;或聚畜委积,颐养有余;或指掌空谈,坐食百姓”。由此可见,寺院参与商贸活动自东晋就开始了,到了南朝时随着全国经济重心的南移,寺院的商贸活动也在南方发展起来。这也是其寺院财富的重要来源之一。(三)贵族富民对家寺的创立贵族富民经常会用自己的庄园或庄田,来创立寺院,这样的寺院叫做家山、功德院,后人也称为家寺。需要区分一下,家寺,有别于僧众寺院,是贵族富民的个人寺院,不属于僧众寺院。上文所说的皇家贵族所立的寺院就是僧众寺院。僧众寺院不是①《广弘明集》卷十九②《梁书·武帝纪》③《魏书·释老志》④任怀国《试论魏晋南北朝寺院地主经济》烟台师范学院学报,2000年第3期南京师范大学泰州学院本科毕业论文7他们的私有寺院,而是一种面向全社会的公众的寺院。而家寺被指定为施主的私有财产,且家寺使用的寺院财产也不是施主完全转赠给家寺的。从某种方面讲,家寺是依附于施主的,当施主对家寺提出某种需求时,家寺是无法拒绝的。这样的寺院得到的财产,也成了施主可以支配的财产。但在家寺中僧人的戒规、戒律,按照僧众寺院执行,但是僧伽制度,尤其是住持的选举,也不完全按照僧众寺院的规矩,就是说对住持的请职、免职,不是有僧尼选举或地方官府委派,而是由施主说了算。虽然家寺与僧众寺院有着一定的区别,但家寺也是当时寺院形式的一种。虽然施主并没有把寺院财产完全转赠给家寺,但家寺却拥有着支配权和使用权。四、寺院经济的表现形式南朝的寺院经济已经成为当时整个社会经济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一般意义上的寺院经济,主要指寺院的集体财产,如造像、庙宇、法器、藏经、文物、学校、邸舍、墓塔、田地、山林及其他经营活动等。“常住,谓众僧厨库、寺舍、众具、华果、树林、田园、仆畜等,以体通四方,不可分用”。①而“寺院的财产被称为三宝物,即僧物、法物、佛物。作为僧物的田地、宅舍、园林和金银货币是构成寺院经济的基础。”②寺院所出,都是免税的,寺院依附民也不必再向国家交税纳役。(一)寺院的钱物方面的体现信众捐助,是寺院经济财物最广泛的来源。佛教信徒中,在上者是位高权重的王室贵胄,在下者是普通的殷实富户,他们都出于信仰和积功德的目的赠予寺院财务,希望对自己能广种福田。南朝的梁武帝就曾赐建大爱敬、智度、同泰等十余座寺庙。这些寺庙宏伟壮丽,又分别供养着数以千计的僧尼。梁武帝还大造金、银、铜、石佛像,例如同泰寺的十方金铜像、十方银像,光宅寺的丈八弥陀铜像等,都消耗了大量的物资和人力。梁武帝在阿育王寺设无碍大会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