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题目:我们的保障有多少?——浅析社会保障制度学习目标•了解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掌握医改的相关知识•掌握社会养老的相关知识•分清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通过引导认识到商业保险的必要性一、导言(一)自我介绍(二)课程介绍课程介绍一、导言二、社会保障体系相关知识三、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介绍四、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介绍五、课程总结社会保障——是国家和社会对社会成员在生、老、病、死、伤、残、丧失劳动力或因自然灾害面临生活困难时给予的物质帮助,以此来保障每个公民的基本生活需要和维持劳动力再生产而建立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障体系的构成1.社会保险制度2.社会福利制度3.社会优抚救济制度4.社区服务5.商业保险社会保险的定义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由劳动者、劳动单位、国家三方共同筹集资金,在劳动者在年老、疾病、工伤、生育、失业、死亡等遇到风险时,给予最基本的物质帮助,以保障其基本生活的一种制度。社会保险的主要内容1.养老保险2.医疗保险3.失业保险4.工伤保险5.生育保险商业保险的定义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缴付保险费,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时承担给付保险责任的商业保险行为。社会保险与商业保险的区别1.实施方式不同2.经营主体不同3.保费来源不同4.两类保险的功能不同健康投资人人有责朱总理讲过:基本医疗保障只能是低水平的,“保”而不是“包”,“保”即有一个基本的保障,超出部分主要应通过商业保险解决。现在该是转变陈旧观念的时候了,应明确,健康投资人人有责,不能再完全依靠社会,社会要求我们积极参加商业保险。《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介绍(2001年4月1日实行)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基本思路•基本保障•广泛覆盖•双方负担•统帐结合适用范围城镇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其他城镇企业北京基本医保体系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公务员医疗补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个人帐户统筹基金费用缴纳企业缴费职工缴纳费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9%职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的2%(下线为社会平均工资的60%,上限为社会平均工资的3倍)个人帐户35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职工45周岁(含)以上职工退休人员不满70岁本人缴纳2%+企业划入1%=3%本人缴纳2%+企业划入2%=4%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3%划入35周岁以下职工本人缴纳2%+企业划入0.8%=2.8%退休人员70周岁以上以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4.8%划入个人帐户支付范围门诊、急诊医疗费用到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费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起付标准以下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以上、最高支付限额以下按比例应由个人负担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支付项目住院治疗的医疗费用急诊抢救留观并收入住院治疗的,其住院前留观7日内的医疗费用恶性肿瘤放化疗、肾透析肾移植后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统筹基金不予支付的费用在非本人定点医疗机构就诊(除急诊)和在非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因交通事故造成伤害的因本人违法造成伤害的因责任事故造成伤害的因自杀、自残、吸毒、打架斗殴、酗酒等原因治疗的因医疗事故造成伤害的在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发生的医疗费用统筹基金的支付起付标准最高支付限额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10%确定(1300元)。个人在一个年度内第二次及以后住院发生的医疗费用,按5%(650元)确定。按上一年本市职工平均工资的4倍确定。支付比例按医院等级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分段计算、累加支付统筹基金支付比例在三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1万以下部分基金80%职工20%1万以上至3万以下部分基金85%职工15%3万以上至4万以下部分基金90%职工10%4万以上部分基金95%职工5%在二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1万以下部分基金82%职工18%1万以上至3万以下部分基金87%职工13%3万以上至4万以下部分基金92%职工8%4万以上部分基金97%职工3%在一级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起付标准至1万以下部分基金85%职工15%1万以上至3万以下部分基金90%职工10%3万以上至4万以下部分基金95%职工5%4万以上部分基金97%职工3%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费用缴纳企业缴费职工和退休人员缴费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每月3元大额统筹基金支付比例职工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2000元部分:基金支付50%个人自负50%一个年度内互助基金最高支付2万元职工和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超过统筹基金最高支付限额的住院医疗费用和血液透析、恶性肿瘤放化疗、肾移植后抗排异药的门诊医疗费用,互助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一个年度内累计支付最高数额10万元。退休人员在一个年度内门诊、急诊费用累计超过1500元部分不满70周岁基金支付60%个人负担40%70周岁以上基金支付70%个人负担30%一个年度内互助基金最高支付2万元本市在实行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建立大额医疗费用互助制度,实行国家公务员医疗补助办法,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补充医疗保险,鼓励用人单位和个人参加商业医疗保险。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企业和事业单位可以建立企业补充医疗保险。企业补充医疗保险费在职工工资总额4%以内的部分,经同级财政部门核准后从税前列支。企业补充医疗保险的支付范围:统筹基金、大额互助基金不予支付,由个人负担部分。《北京市基本养老保险规定》介绍(1998年7月1日实行)北京市统一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建立1998年4月6日北京市人民政府2号令发布《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1998年7月1日施行《北京市企业城镇劳动者养老保险规定》主要内容保险范围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基本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发保险范围(被保险人):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业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城镇劳动者。包含本市及外埠城镇劳动者(非农业人口)。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个人:被保险人以本人上一年月平均工资(指按国家统计局规定列入统计范围内发放的工资总额)为缴费工资基数,按一定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1998年5%1999年6%2001年7%2003年8%企业:企业按全部被保险人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19%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其中有6%由社会保险管理中心划入个人帐户),在税前列支。基本养老保险金的计发计发原则计发办法基本养老保险金计发办法老人老办法新人新办法中人过渡办法老人老办法:1998年6月30日以前已退休的人员,仍按原有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今后每年都要按规定调整其养老金待遇,逐步提高养老保险水平。新人新办法:1998年7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并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职工,退休后的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完全按新的统一制度的规定计发。具体要求如下:个人缴费年限累计满15年的,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基本养老金由基础养老金和个人帐户养老金组成。基础养老金月标准为: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20%;个人帐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帐户储存额的一百二十分之一。个人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待遇,其个人帐户储蓄存额一次支付给本人。中人过渡办法:1998年7月1日前参加工作,1998年7月1日后退休,且个人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累计满10年的被保险人,退休后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案例:某企业职工(男,1960年6月参加工作),2000年4月退休。截止到1992年9月,视同缴费年限为32年4个月,1992年10月至2000年4月,实际缴费年限为7年6个月,其缴费年限累计(含视同缴费年限)为39年10个月。其1992年至1999年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726元(3个月)、3336元、4837元、5998元、7234元、10851元、11238元、14609元。个人帐户储存额为4052.97元。本市1992年至1999年社会平均工资为3402元、4523元、6540元、8144元、9579元、11019元、12285元、13778元。商业补充养老保险的必要性我国已全面进入老龄化社会,养老负担日益加剧社会基本养老保险面临严重问题,更需商业保险的补充老龄化社会标准全国北京一个国家60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10%65岁以上的人口占总人口的7%7.4%10.1%10.7%14.8%老龄化社会人口老龄化带来的社会问题主要集中在:1.家庭赡养系数上升,家庭负担日益加重2.退休人员增加,退休金负担日益加重3.医疗费用上升,医疗保险金负担加重我们不得不面对人生的两大悲哀•活的太长•死的太早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