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教育局文件明教综[2010]37号明溪县教育局2010年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意见各中学、中心小学(校、园):为保障全县各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进一步深化“平安校园”建设,营造安全、有序、和谐的学校环境,根据市教育局和县有关部门的安全稳定工作要求,结合我县教育系统实际,现对2010年我县教育系统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学校安全稳定工作,坚持“积极预防、依法管理、社会参与、各负其责”的方针,把加强学校安全稳定工作摆到突出位置,进一步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加强教育,突出重点,强化管理,努力提高全县学校安全管理水平,确保全县教育系统安全稳定,为推进我县教育事业均衡、协调和可持续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保障。二、工作目标以深化“平安校园”为目标,继续开展落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三年行动,努力实现“一个目标”,突出“六个重点”,狠抓“八个环节”,确保校园安定稳定。(一)实现“一个目标”:即确保“四不出两下降”(不出政治性问题、不出恶性案件、不出群死群伤事故,不出重大行政责任事故,师生非正常死亡人数和在校生违法犯罪率同比有所下降。)(二)突出“六个重点”: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周边安全,食堂管理,门卫管理,宿舍管理。(三)狠抓“八个环节”:安全保障,安全责任,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安全培训,安全演练,安全排查,安全监督。三、工作措施(一)强化领导,落实安全稳定责任1.落实安全目标管理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落实学校对本校安全工作的主体责任。单位一把手是学校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学校安全工作的领导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综合监管领导责任,其他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安全工作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抓好责任落实。2.完善学校安全工作机制。各校安全稳定工作要做到领导、制度、人员、资金、措施“五到位”,安全稳定工作和业务工作要做到“四同时”(同时研究、同时布置、同时检查、同时考核)。校长要亲自抓安全工作,每学期亲自参加安全隐患排查和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各2次以上,切实把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校长抓安全主要抓好五率:即安全管理员的培训率,安全信息的知晓率,安全制度的健全率,安全责任的到位率,安全隐患的整改率。3.建立健全学校保卫机构。各中小学、幼儿园应设立保卫处(科),如学校内设机构限额已满,可对现有内设机构进行更名(如把总务处、科更名为总务保卫处、科),并把保卫职能明确到该内设机构;规模较小的学校未设置内设机构的,应明确人员负责抓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中小学、幼儿园必须根据学校规模聘请相应的专职保安员负责门卫等校园治安保卫工作,并为保安员配备必要的威慑犯罪的器具。(二)完善制度,夯实安全工作基础4.健全和完善安全工作制度。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在原有制度基础上,根据上级安全工作要求,各校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修订完善有关的安全工作制度,特别要加强和健全学校体育活动、体育设施、体育器材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学校大型活动、消防逃生、食堂卫生、预防传染病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严防因管理制度空白和教师的麻痹大意而出现校方责任事故。5.健全和完善安全预警制度。各校要在醒目处建立安全教育警示栏,及时发布当月安全教育主题、每周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预警信息。要进一步落实“日讲评、周小结、月分析、季排查”制度。要定期分析校舍、交通、游泳、治安、饮食、课间活动、师生大型集体活动、冬春季传染病等方面可能会出现的问题,根据安全工作动态,确定不同阶段、不同季节的安全工作重点,发现苗头性的问题,及时进行教育和防范。6.健全和完善应急管理制度。各校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建立运转高效、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应急管理机制。同时,各校要对应急预案反复研讨,通过演练不断修订完善。每学期至少要开展一次有针对性的安全演练,寄宿制学校要开展夜间疏散演练(要求演练方案和照片存档,以备考核),确保师生临危不乱。7.健全和完善责任追究制度。各校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把安全责任制落实到每位教职员工身上,对由于责任制度不落实、疏于管理、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检查不到位,整改不落实等原因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以及思想工作不细致、发现苗头处理不及时酿成的重大群体性事件,以及对缓报、瞒报、延误处置时间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责任人的责任。(三)强化教育,增强师生防范意识8.安全教育纳入课程。要继续深入贯彻落实教育部制定的《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各校要将安全教育纳入教育教学计划,保证每天上午晨会课10分钟安全教育时间;安全教育课要结合不同年龄学生特点,创新教育形式,提高教育效果;把安全教育情况纳入教学常规检查之中,将安全教育列入学生操行评定的内容。9.利用平台宣传教育。各校要充分利用校园网、广播站、黑板报、宣传栏等宣传工具,通过举办专题讲座、开办主题班会、开展知识竞赛、组织观看安全教育音像资料、发放安全手册、制作宣传展板等多种形式,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生动形象地对学生进行预防食物中毒、火灾、拥挤踩踏、交通、溺水、自然灾害等事故的教育以及网络安全、预防青少年犯罪和加强未成年人自我保护等方面教育。安全教育宣传专栏要及时发布当月安全教育主题、每周安全教育内容和安全预警信息。(要求每期安全阵地有照片留底,以备考核)10.突出重点环节教育。要抓好放假前、开学初安全集中教育和家长会三个重要环节,以及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安全教育周”,5月12日全国防灾减灾日,“6.26”禁毒日,“11.9”消防宣传日,“12.4”法制教育日等六个特殊时段教育,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鲜活、形式新颖、吸引力强的“品德教育、法纪教育、安全教育”三项教育活动。11.加强学校法制教育。各校要将法制教育有机渗透到课堂主渠道,利用《品德与生活》《品德与社会》《历史与社会》《思想政治》等骨干学科进行教学,做到“计划、课时、教材、师资”四落实。要充分发挥综治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作用,广泛开展法制讲座、法制报告、法律咨询等活动,坚持把法制教育同工作检查相结合,同德育活动相结合,同日常行为规范教育相结合,增强学法守法的自觉性。(四)加强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12.加强对安全管理人员业务培训。县教育局将通过业务培训班、专家报告会、参观学习活动等形式,对学校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管理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超前研判、积极防范和科学管理能力。13.加强对教职员工安全技能培训。学校要制订教职工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实施全员培训,使其提高发现、报告和消除身边隐患的能力和自觉性,并能正确地对学生进行教育和指导。培训要突出有关学校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教育,常见事故的预防、突发事件的处置等内容,培训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6学时。(五)规范管理,努力构建平安校园14.细化寄宿制学校管理。寄宿制学校应加强学生宿舍的安全保卫、通风保洁、防火灾、防中毒、防夜不归宿等日常管理工作;要做到学生在校期间24小时有人值守;要加强对女生宿舍的特殊管理,严防不法分子侵入;严禁学生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严禁使用蚊香、“热得快”等易引发火灾的物品。15.严把门卫进出口管理,学校应配备好符合条件的门卫人员,严格执行外来人员出入登记制度,加强安全值班和巡查,强化校园秩序管理,防范各种外来的滋扰侵害。非寄宿制学校要切实加强午间安全和秩序管理,做到中午有人值班、校门口有人值守;供应午餐的非寄宿制学校,要对就餐学生进行登记,要与学生家长签订安全责任书,就餐学生中午不得出校园。小学、幼儿园应加强低年级学生、幼儿交接管理,不得将低年级学生、幼儿交给素不相识的人,不得将晚离学生、幼儿交传达室人员代管。16.抓好楼道安全管理。各校要检查学校的楼道是否规范合理,分道线是否清晰,并贴上警示标志。上下课、出操、放学等出入密集时段要安排领导或教师值班,并作好值班记录。要在楼道转弯处安装应急灯,定期检查。要制定《学校防踩踏安全工作预案》和紧急情况下的疏散、抢救预案。17.加强危险化学药品管理。对学校实验室危险化学药品要按《福建省中、小学校实验化学药品管理暂行规定》要求储存保管,建立危险化学品管理台账,及时记录每次使用情况,明确用途、类型、用量和使用人。实验设备等必须符合有关安全和卫生标准。18.抓好在建工程及校园附属设施安全管理。有在建项目的学校要加强学校建筑工程特别是“校安工程”施工的现场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及施工现场安全。施工区和学生活动区要进行隔离,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严禁学生进入施工区。校园附属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要积极采取措施,做好整改。19.加强校园网络安全管理。学校要严格按照《关于做好校园网络安全保护工作的通知》(明教综[2002]60号)要求指定专人负责互联网使用和安全管理,防止不法分子利用计算机网络散布和传播有碍社会治安、学校安全稳定以及不健康的信息。20.加强学校出租房安全管理。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租赁、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出租房管理,坚持安全检查制度,对出租房的用途要严格管理和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有碍学校安全稳定、社会治安和卫生环境等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要采取强制措施收回出租房。21.抓好集体活动的管理。要加强体育课、早操、课间操等校内体育活动及其他集体活动的组织,认真做好指导与安全保护,防止发生意外伤害事故。学校组织的社会实践、外出参观和各种大型活动等,要落实责任人,实行跟踪管理,要制定预防措施和应急方案,并落实报批制度,确保活动万无一失。22.加强特殊学生日常管理。近几年学生暴力伤害案件表明,大多是由“问题少年”、“留守儿童”引发的。各校要加强对“问题少年”、农村中小学“留守儿童”及家庭困难学生的关注关爱力度。学校要建立档案,形成定期联系制度和定人帮扶制度,有针对性地开展心理教育和辅导,提高他们抵抗挫折、克服困难、明辨是非的能力,并创造条件为其提供生活上的资助和学习上的帮助。班主任老师对学生中发生的各种暴力行为要能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对心理出现问题的学生要给予更多的关爱,积极疏导化解;对有缺点错误的学生,要满腔热情地做好帮教转化工作,不能歧视。23.规范安全档案资料管理。将上级的安全工作指示、年度计划总结、日常管理检查、月报通报等工作台账系统整理,及时归类建档,为领导决策、工作研究、检查指导、工作讲评、年度考评和保障校园合法权益提供第一手资料,使安全工作更具预见性、规范性和针对性。(六)注重整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24.注重校内排查整治。要定期组织开展校园拉网式的安全自查,重点针对学生宿舍、食堂、实验室、教室、集会场所等学生密集活动场所以及围墙、厕所、宣传设施、供电设施、防雷设施、楼道灯光等易发生安全事故的部位进行全面排查,组织开展校园管制刀具排查整治,不留死角。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登记造册,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限时抓好整改。25.注重校园周边整治。要充分发挥学校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联席会议的作用,配合有关部门,扎实抓好校园周边专项整治,完善学校附近设置交通警示标志,清理流动摊点和违章搭盖,检查网吧、书店、饮食店、音像出售店和文化娱乐场所,不断强化公安部“八条”措施、教育部“六条措施”在校园的贯彻落实。要发挥综治副校长的作用,坚持开好校园治安片区联席会议,深入开展“远离网吧、从我做起”教育活动,严密防范社会不法分子对青少年学生的腐蚀、利诱和渗透,严肃查处侵害师生、滋扰学校的案件,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26.注重纠纷排查整治。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和疏导教育相结合”的原则,建立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责任制度和学生异常行为纠偏制度,落实责任,落实人员,落实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学生思想动态,及时排查和处置学生间的矛盾,切实抓好信访、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做到“小事不出班,大事不出校,矛盾不上交”,维护了学校良好的治安秩序。各校要及时掌握教师队伍的思想动态,发现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的苗头,要及时依法按政策妥善处理,努力把矛盾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