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墨家社会政治思想及其现代意1

整理文档很辛苦,赏杯茶钱您下走!

免费阅读已结束,点击下载阅读编辑剩下 ...

阅读已结束,您可以下载文档离线阅读编辑

资源描述

研究生课程论文及评阅书课程名称:中国政治思想史课程论文成绩任课教师姓名:唐国军任课教师签字:论文题目:浅谈墨家社会政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学院名称:政法学院专业名称:08级思想政治教育研究生姓名:罗艳妮导师姓名职称:贺争平教授上课时间:2009年9月——2009年12月浅谈墨家社会政治思想及其现代意义姓名:罗艳妮班级:08思政学号:200803050505摘要:墨家社会政治思想,从当时的政治形势出发,为了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和社会经济的进步和发展,提出的一套系统的政治理论思想和政治革新的主张,不仅在历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进步性,而且对当今的社会经济发展和进步,也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关键字:墨家;政治思想;法治思想;伦理;现代意义不论从历史上或是从现实上说,借鉴墨家学说的意义比较能贴近当代社会经济政治发展的要求。这不仅仅因为墨子是我国古代伟大的思想家、教育学、科学家、军事家、社会活动家和学贯文理、注重实践、百科全书式的平民圣人,而且,还因为他从当时的政治形势出发,为了平民百姓的切身利益,为了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出的一套系统的政治理论和政治革新主张。这些主张,不仅在历史上具有不可磨灭的进步性,而且对当今社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也具有积极的借鉴意义,因此重提墨子精神具有非常现实的时代意义。一、墨家的政治思想(一)尚贤尚同是墨子的社会政治理论和政治革新的核心内容和重要部分。这是针对当时的世袭贵族制度和才疏德寡的贵族官员提出来的,其目的是让平民百姓中的贤良之士参预管理国家和治理社会。他认为,“虽在农与工肆之人,有能则举之。高予之爵,重予之禄,任之以事,断予之令”(《尚贤上》)。墨子认为,尚贤使能是为政之本。一个国家的贤良之士的众寡以及是否做到尚贤使能,是关系着国家的强弱或兴衰、社会的稳定或混乱之根本。他说:“尚贤使能为政也。逮至其国家之乱,社稷之危,则不知使能以治之”(《尚贤中》)。在他看来,贤良之士是有崇尚道德的“仁人”,是有学识能善辩的“智者”,是国家之“珍宝”,是社稷之“栋梁”。墨子心目中的贤良之士,就是德行忠厚,道术渊博的德才兼备之人。墨家尚贤使能的用人原则,跟儒家基于血缘关系的“亲亲”用人原则是相对立的。这种对立反映了两种政治理论和两种政治制度的对立。墨家主张建立的是平民民主的政治制度,以利万民的,墨家提出的平民民主的政治主张,是有其历史进步性的。在墨子看来,不论是天子还是贱人,不同于禽兽的根本点,就在于必须从事耕织和听政才能生活和生存。这里既触及到了人的本质特征在于劳动实践活动,又十分清楚地表明:全社会的人尽管从事的活动类项不同,但都必须各从其事,各尽其责。为此必须实行“尚同”,即求得全社会的思想共识和舆论一致的举措。墨子强调尚同必须以尚贤为基础,尚贤是实行尚同的基本前提。他认为,只有贤良之士才能实现“总天下之义,以尚同于天”,即以“天志”来统一全社会的思想舆论。他所说的“天志”不是儒家提倡的神秘的天志,而是反映或代表下层劳动群众利益和要求的意志的外化,“天志”的根本含义就是“爱利百姓”。由此可见,尚同和尚贤是不能分离的,尚同虽然要以尚贤为基础和前提,但尚贤需要以尚同来相辅。二者是墨子的政治理论和政治主张不可分割的重要内容。(二)非攻非乐、节用节葬是和平安定和廉洁从政的政治主张。墨子提出非攻非乐、节用节葬的政治主张,无疑是为了让平民百姓得以安居乐业、针对贵族统治者奢侈淫乐、攻伐杀掠的暴政所作出的批判,是积极的进步主张。墨子时代,诸侯国家间攻伐兼并战争的兴起,固然有其历史必然性,但战争本身还是残酷的,残杀掠夺给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造成难以忍受的灾难。这是和墨子倡导的兼相爱、交相利的根本宗旨相背离的。所以,他提出“非攻”来反对和制止这种掠夺性的战争,并反复宣扬侵略他国得不偿失。首先,墨子主张“非攻”而不废除”征诛”。他明确地把为了侵略的“攻伐”之战和为民除害的“征诛”之战区别开来,前者是非正义之战,后者为正义之战。墨子这种区分正义和非正义的战争观点,完全是和他倡导的“兼爱”原则相符合的。而墨子提出“非乐”,并非是反对音乐本身,而是反对为满足贵族统治者的淫乐享受所从事的音乐活动。在他看来,专门为满足贵族寻欢作乐、淫荡不羁的音乐活动必然会加重人民的负担。他写道:统治者为满足奢欲而制作众多的乐器,“将必厚措敛乎万民”,为了演奏众多乐器而征集大批青年男女,这不仅使他们脱离生产劳动,影响生产,还要供给他们美衣美食,势必更加重了人民的负担。其次,墨子提出的“节用”和“节葬”是他倡导兼爱利民的一个基本内容,是针对统治者骄奢淫逸、横征暴敛的腐败生活方式提出来的,并借“天志”的名义要求统治者能仿效古代“圣王”的生活方式。他指出古圣王节用的原则,是以能否有利于人民的利益为基点的。墨子提出的《节用》并不是消极地缩衣节食,而是同增加生产、发展经济相结合的积极主张。他注重“强本”,就是加强生产、发展经济的具体体现。墨子主张的“节葬”,实际上是“节用”的一个重要方面,是对统治者奉行的厚葬久丧的恶俗所做的批判。他明确指出,统治者奉行厚葬久丧习俗是愚蠢之举,会带来“国家必贫,人民必寡,刑政必乱”(《非葬下》)的恶果。因此,墨子提出“节葬”,是以变革社会习俗和腐败风尚为要旨的,这在当时是具有进步意义和革新精神的。二、墨家的法治思想天为法则,相爱相利是法与道德相辅相需的法治思想。墨子强烈反对儒家主张的礼治,积极倡导贤良政治,主张天为法义。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等级观念、君王治国的思想意识是比较顽固的,这在历史上和现实上,对于建立法治社会都是严重的障碍和阻力。墨子是主张建立法治社会的。他竭力倡导尚贤尚同的平民民主政治,这本身就萌发着法治思想。从墨子《法仪》、《天志》、《贵义》等篇中,可以直接得知墨子是倾向法治的。其中虽有其不明确性,甚至带有神秘性色彩,但其中对法、义的具体说明有着优于儒、法两家的特点,即把法与道德结合起来,视二者为相辅相需的关系,不是像儒家和法家那样各执一端,把二者对立起来。墨子认为,法、义是以相爱相利为价值取向的,因此,只能以“天为法则”,而不能是其它。他说:“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贱也”(法仪)。这里深刻表明墨子的法治思想贯穿着相爱相利的伦理观和人道观。因此,他强调指出:“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而止”(同上)。墨家的这种法治观的特点,既是儒家和法家的法治观所不能比拟的,又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益于当今社会发展的思想精华之一。三、墨家的社会政治学和社会伦理学思想兼相爱、交相利是进步的社会政治学和社会伦理学,是墨子政治学说的宗旨,是社会发展论的实际目的,是墨子政治学说的核心思想,也是他的社会伦理学的中心内容。墨子提出兼相爱的思想是对儒家主张的“仁爱”说的挑战和突破。墨子明确提出兼相爱,“兼以易别”,以“兼”来代替“别”。这是很有进步意义的,在以后的历代农民革命中不断地得以弘扬。墨子提出的兼爱不仅是对儒家仁爱说的突破和批判,而且把爱的“主体对象”予以换位,平民是爱的主体对象,而不是儒家主张的爱的主体对象是贵族、王公和君子。所以,墨子明确提出“爱民谨忠,利民谨厚”的原则,并要求天子君王都要做到。兼相爱与交相利是紧密结合着的。他认为,爱而必利,不利无以见爱。他把这种义利一致、爱利统一的兼爱相利的社会伦理上升到治理国家、佐治社稷的高度,作为他奔走救世的政治理论和政治纲领,这是有积极意义的。在先秦,儒、墨、法这三大学派都倡导义利原则。从孔孟谈论义利之辨始,主张见利思义,至汉代董仲舒也是片面强烈重义而轻利,他们只看到了义的价值,而忽视了利的价值。到宋朝之际,后期儒家的义利之辨,则走向超功利的空洞道德说教。只是,这种义利观却是中国传统哲学中的主要方面,而墨家主张的义利统一的义利观,却被排斥在被轻视的次要地位。从中国文化传统的总体上说,重义轻利、以义代利是传统价值观念的主要倾向。但是,墨子所言之利不是利己主义之利,而是利民之利,即兴天下之公利。另一方面,利民之利不是单向的,而是互爱互利的双向关系。他认为“爱人者必先爱之”,“利人者必先利之”。所以说,墨子的这种义利并重的功利主义思想,要比儒家的义利分离的功利主义思想更为贴近现实经济发展的要求。四、墨家社会政治思想的现代价值(一)“尚贤尚同”说是墨家为达到“兼爱互利”的社会政治理想而设定的具体伦理规范和道德标准。“国家混乱,则语之尚贤尚同”(《墨子·鲁问》),显然,只有通过“尚贤尚同”,人们才能实现国家政治清明和社会的安定和谐。在墨子看来,因为“天子唯能一同天下之义”,所以应当“天下之百姓,皆上同于天子”(《墨子·尚同上》)。在这里,上行下效式的“尚同”说虽然囿于历史条件的限制,没能跳出“明君清官为民做主”的窠臼,但它毕竟不是在崇尚专制,这恰如谭风雷所说:“尚同是尚同于贤者,与民主精神并不矛盾”,或如倪志云所说:“尚同是建立在充分民主基础上的政治思想上的统一。”墨家的“尚贤”理念是从“尚同”说中派生而来;如果我们说“尚同”是总体目标,那么“尚贤”就是为达到此目标而必须采取的具体手段。墨子主张任人唯贤,并将“尚贤”提升至为政之根本的思想高度,要求君王“不党父兄,不偏富贵,不嬖颜色,贤者举而上之,富而贵之,以为官长;不肖者抑而废之,贫而贱之,以为徒役”(《墨子·尚贤中》)。这番“无常贵,而民无终贱”(《墨子·尚贤上》)的激情话语实际上是主张打破阶级、血缘关系的界限,向“农与工肆之人”开放政权,其锋芒所向直指奴隶主世卿世禄制,为以后相对进步的科举制的问世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当代社会是以人的能力为本位的社会;墨家的“尚贤”说将有利于人们摆脱人情关系网的束缚,冲破传统人才价值观的限制,推动我国人力资源全面与深度的开发、人的素质的全面提高和人的潜能的充分发挥。(二)墨子提出的“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原则体现着宽广的博爱情怀与经世致用的求实品格的结合。他敏锐地看到了国家政治最根本的目的就在于借助这一合理的道德原则去创造在实际的道德行为中所有的人都能获得自身利益的希望。在现代社会,墨子所主张的“兼相爱、交相利”的道德原则依然具有很深刻的现实意义。从国际政治生活来说,墨家“兼爱互利”的伦理主张具有较强的现实针对性和实践价值,它可以成为世界上一切追求和平、民主和自由的人们手中强大的精神武器。就国内民主政治建设而论,墨家的“兼爱互利”说有助于消除由社会阶层分化和权利腐败所造成的集团与集团、人与人之间的隔阂,从而达成政治上的全民共识,并且它也有益于促进更加透明、更为公正和合理的社会政治格局的形成。江泽民提出要“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胡锦涛则号召各级领导干部要“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无论是民主政治,还是亲民政治,其实质都是顺应当代公民社会发展的政治潮流和人民大众迫切的政治伦理要求,展示了为公和为大众的平民政治本色,而这些与墨家所倡导的“兼爱互利”思想在文化精神上有着天然的联系。(三)墨子是主张建立法治社会的。他竭力倡导尚贤尚同的平民民主政治,这本身就萌发着法治思想。从墨子《法仪》、《天志》、《贵义》等篇中,可以直接得知墨子是倾向法治的。其中虽有其不明确性,甚至带有神秘性色彩,但其中对法、义的具体说明有着优于儒、法两家的特点,即把法与道德结合起来,视二者为相辅相需的关系,不是像儒家和法家那样各执一端,把二者对立起来。墨子认为,法、义是以相爱相利为价值取向的,因此,只能以“天为法则”,而不能是其它。他说:“天之行广而无私,其施厚而不德,其明久而不衰,故圣王法之”。“天必欲人之相爱相利,而不欲人之相恶相贱也”(法仪)。这里深刻表明墨子的法治思想贯穿着相爱相利的伦理观和人道观。因此,他强调指出:“既以天为法,动作有为,必度于天。天之所欲则为之,天所不欲而止”(同上)。墨家的这种法治观的特点,既是儒家和法家的法治观所不能比拟的,又是中国传统文化中有益于当今社会发展的思想精华之一。(四)墨家的“节用”这一消费伦理理念是对自身“强本重力”的生产经营价值理念的补充。这两者相互依存又相互促进,与现代社会中增

1 / 5
下载文档,编辑使用

©2015-2020 m.777doc.com 三七文档.

备案号:鲁ICP备2024069028号-1 客服联系 QQ:2149211541

×
保存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