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题目:浅谈行政问责制一、原始依据(资料)[1]李立周.行政问责制在中国的运行困境及改进思路[J].中共乐山市委党校学报,2010(1):33-36.[2]周联兵.论我国行政问责制建设:成绩问题与对策[J].理论月刊,2010(4):49-51.[3]李爱红.建构我国行政问责制的障碍分析[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6):16-17.[4]王凯伟,李瑾.行政问责制:价值、问题及对策于[J].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0,2(123):37-39.[5]沈瞿和,王方东.行政问责必须实现五个转变[J].长白学刊,2010(2):82-85.[6]康之国.行政问责制的法理逻辑与现实悖论分析[J].河南师范大学学报,2007(6):76-77.[7]王晓莹.传统行政文化的负效应及其对策探析[J].承德民族师专学报,2007(4):23-24.[8]何士青.宪政视野中的责任政府建设[J].河北法学,2007(12):42-43.[9]鲁丽莎.行政问责制之困境及对策探究[J].辽宁行政学院学报,2008(8).[10]陈静.试论行政问责制主体的界定[J].铜陵社会科学,2008(1).[11]普永贵.我国行政问责问题研究综述[J].行政论坛,2008(4).[12]姜裕富.论风险社会中的行政问责制[J].胜利油田党校学报,2008(1).[13]肖光荣.近年来国内政府官员问责制研究的回顾与思考[J].政治学研究,2007(3).[14]朱之明.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J].发展研究,2007(11).[15]李海峰.当前我国行政问责研究综述[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2007(5).二、设计内容和要求:(说明书、专题、绘图、试验结果等)论文主要设计内容:本文主要论述了政府问责的涵义、作用,政府问责制在我国发展的轨迹及取得的成绩,进而分析了政府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对策。西方的政府问责制有比较完善的发展,但是我国的政府问责制起步较晚,建国以来虽有了一定的发展,基础仍比较薄弱。2003年非典期间多名失职渎职官员被问责免职后,行政问责这一概念才逐渐被人们所熟知。文章从行政问责的涵义、作用出发,分析我国行政问责的发展轨迹和取得的成绩,同时看到了我国行政问责制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论文建立在自己多年工作经验的基础上,结合自己的工作实际和理论研究,试图对通过对政府问责现存问题的分析,进而提出有建设性意义的建议和对策。设计(论文)进度计划表序号起止日期计划完成内容实际完成内容检查日期检查人签名12010-4-4至2010-4-24论文选题完成22010-4-24至2010-5-15完成初稿完成32010-5-15至2010-5-28完成正文完成42010-5-28至2010-8-30修改论文完成52010-8-30至2010-10-15完成论文完成6指导教师批准日期年月日签名注:1.本任务书一式两份,一份院或系留存,一份发给学生,任务完成后附在说明书内。2.“检查人签名”一栏和“指导教师批准日期”由教师用笔填写,其余各项均要求打印,打印字体和字号按照《天津大学关于专科生毕业设计(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执行。摘要行政官员的“问责”始于2003年“非典”事件之后,现已越来越广泛地应用于我国公共行政领域,也逐渐为大众所了解。西方的政府问责制有比较完善的发展,但是我国的行政问责制发展比较晚,基础仍比较薄弱。本文主要论述了政府问责的涵义、作用,政府问责制在我国发展的轨迹及取得的成绩,进而分析了政府问责制存在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对策。同时,从行政问责的涵义、作用出发,分析我国行政问责的发展轨迹和取得的成绩,分析了我国行政问责制仍存在许多亟待解决的问题,进而提出解决问题的对策,具有一定的现实意义。关键词:行政问责;行政问责主体;行政问责客体目录第一章行政问责制概述...............................11.1行政问责制的内涵......................................11.2行政问责的作用........................................21.3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实施历程..............................31.3.1中央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实践探索......................31.3.2地方关于行政问责制度的实践探索......................4第二章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发展轨迹分析.................42.1从同体问责为主向异体问责为主发展......................42.1.1由应急型问责机制向长效型问责制度转变..............42.1.2从以行政责任、法律责任为主转向注重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52.1.3从权力问责逐步转向制度问责.........................52.2.中国行政问责制度取得的进展...........................52.2.1有权必有责的观念深入人心............................52.2.2问责的法律化制度化水平获得很大提升..................62.2.3通过行政问责制,追究了不少违法违纪或庸劣官员的责任..6第三章中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改进的措施.........63.1中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63.1.1目前我国行政问责还没有专门的、完善的成文法..........63.1.2问责客体承担的责任模糊不清..........................73.1.3问责程序不健全.....................................73.1.4目前的问责主体和问责范围过于狭窄....................73.2完善行政问责制的对策..................................73.2.1行政问责由“同体问责”向“异体问责”转变............73.2.2明确行政问责客体....................................83.2.3规范行政问责方式....................................83.2.4科学设计行政问责程序................................83.2.5分清部门职责明晰责任归属............................93.2.6构建制度化的网络问责回应体系........................9参考文献............................................11致谢..............................................121第一章行政问责制概述1.1行政问责制的内涵行政问责制,又称行政责任追究制度,主要是指特定的问责主体通过一定的程序,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下,必须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追究制度。作为民主制度的组成部分,行政问责就是通过各种方式让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机关及其行政人员切实为其行为负起责任来,其实质在于防止和阻止政府机关及其行政人员滥用或误用公共权力。1.行政问责的主体行政问责的主体即由谁来问责的问题。按主体的内涵划分,行政问责一般包括同体问责主体和异体问责主体。同体问责主体是指能对本系统的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问责的内部机构,包括执政党系统对其党员干部的问责,或者行政系统对其行政干部的问责;异体问责主体主要是指能对外部系统的领导机关和领导进行问责的各种机构、团体及个人。在我国,异体问责主要是五大涉宪主体相互问责,其中包括:人大代表对政府的问责、民主党派对执政党的问责、民主党派对政府的问责、新闻媒体对执政党和政府的问责、人民法院对执政党组织和政府的问责。2.行政问责的客体行政问责的客体即行政问责的对象、承担行政责任的主体。从理论上说,行政问责就是对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的问责,根据责任行政的原则,任何一个行政主体或行政公务人员在被授予行政权力的同时,就意味着要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而且手里的权力越大,身上的责任也就越重。因此,目前我国行政问责的客体应包括行政机关、行政机关的领导人和公务员三类。3.行政问责的范围行政问责的责任范围是政府行政过程中必须承担的全部责任,大体由政治责任、道德责任、法律责任四个方面组成。在责任追究过程中,要避免以行政责任代替政治责任、道德责任和法律责任。做进一步划分,可分为五类:一是决策失误类,主要追究行政违法决策和严重不当决策行为的责任;二是违法行政类,主要追究行政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责任;三是执行不力和效能低下类,主要追究行政推诿拖拉、敷衍塞责等行为;四是疏于管理和处置不当类,主要追究在社会管理特别是处置突发公共事件方面失职渎职的责任;五是治政不严、言行失检类,主要追究行政不作为及个人言行严重损害政府形象等行为。24.行政问责的程序问责的程序,是指“如何问责”,严谨、合法的程序是公共行政问责制顺利进行的前提和保障。行政问责的程序包括两方面:一是行政主体必须接受问责主体经常性的质询、听证等,经常向有关方面汇报工作,对问责主体的问题做出及时和令人满意的回答。这种形式重在经常性,事前性。二是出现重大行政事故时的责任追究式的问责,包括问责启动、调查处理、申诉复查、监督执行、问责后的救济等程序制度。5.行政问责的结果就是承担责任的种类与形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及相关的法律规定,主要有行政处分,如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等六种;进行损害赔偿,行政人员违法造成的损害要承担部分或全部赔偿费用。1.2行政问责的作用1.行政问责制有利于推动政治文明进程。要想推进政治体制改革,提升政治文明,发展政治民主,建设法治社会,掌握国家权力的党政官员必须是可问责的。人民群众行使对公务人员的监督权和罢免权,要通过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定程序来保证。“行政问责”正成为中国新一轮政治体制改革的一大亮点。虽然中国还处在探索追求官员责任的轨道上,但“可问责政府”的理念终究将会在中国的行政改革中得到全面推行。2.行政问责制有利于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党的十七大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保证市场经济的正常运行,是法治的主要任务之一。实施权力控制和对权利行为进行校正是法治对市场经济的重要功能,政府对市场的宏观调控主要是通过行政官员的决策和执行行为来进行的,因而规范的行政行为对市场经济的调控具有决定性意义。科学合理的行政决策、严格公正的行政执行,对于保障市场操作规范、维护市场秩序和促进市场经济稳定健康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重要作用。但是,垄断、混乱、不公、被动等仍然充斥在政府行为中,这不利于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完善,改善行政行为以推动市场经济的发展无疑是中国实施管理制度改革和创新的重要方向,而行政问责制的实施正好是这一理念的最好体现。3.行政问责制有利于建立责任型政府。“责任型政府”是民主政治的基本价值理念,依据民主政治发展的要求,一个负责任的政府必须做到:在行使职责过程中,要对自己的所有行为都有一定的交代,要及时向公众解释清楚自己为什么要这么做;在完成职责后,如果出现问题,必须自觉承担政治上、行政上和法律上的责任;然后还要在应负的各种责任中选择正确的责任承担形式,做3到罚当其责。据此,通过构建合理的行政问责制,及时追究政府官员应当承担的责任,能促使政府官员合法、正当地行使手中的权力,不断提高管理水平。4.行政问责制的实行有利于加强勤政廉政建设。实行行政问责制,对不能适应工作岗位、素质较差和能力低下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