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亚国家联盟知识大全东南亚国家联盟(AssociationofSoutheastAsianNations),简称东盟(ASEAN)。成员国有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其前身是马来亚(现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8日,印度尼西亚、泰国、新加坡、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曼谷宣言》(《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中文名东南亚国家联盟外文名AssociationofSoutheastAsianNations总面积4,479,210.5平方公里人口6.18亿人(2014)东盟秘书处雅加达成立1967年8月8日GDP2万亿美元(2013)现任秘书长黎良明1组织介绍编辑东南亚国家联盟的前身是由马来西亚、菲律宾和泰国3国于1961年7月31日在曼谷成立的东南亚联盟。1967年8月7日至8日,印度尼西亚、新加坡、泰国、菲律宾四国外长和马来西亚副总理在泰国首都曼谷举行会议,发表了《东南亚国家联盟成立宣言》,即《曼谷宣言》,正式宣告东南亚国家联盟(简称东盟,AssociationofSoutheastAsianNations--ASEAN)的成立。东盟成为东南亚地区以经济合作为基础的政治、经济、安全一体化合作组织,并建立起一系列合作机制。东盟的宗旨和目标是本着平等与合作精神,共同促进本地区的经济增长、社会进步和文化发展,为建立一个繁荣、和平的东南亚国家共同体奠定基础,以促进本地区的和平与稳定。东盟成立之初只是一个保卫自己安全利益及与西方保持战略关系的联盟,其活动仅限于探讨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合作。1976年2月,第一次东盟首脑会议在印尼巴厘岛举行,会议签署了《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以及强调东盟各国协调一致的《巴厘宣言》。此后,东盟各国加强了政治、经济和军事领域的合作,并采取了切实可行的经济发展战略,推动经济迅速增长,逐步成为一个有一定影响的区域性组织。除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5个创始成员国外,20世纪80年代后,文莱(1984年)、越南(1995年)、老挝(1997年)、缅甸(1997年)和柬埔寨(1999年)5国先后加入东盟,使这一组织涵盖整个东南亚地区,形成一个人口超过5亿、面积达450万平方公里的10国集团。巴布亚新几内亚为其观察员国。东盟10个对话伙伴国是:澳大利亚、加拿大、中国、欧盟、印度、日本、新西兰、俄罗斯、韩国和美国。东盟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自1995年召开首次会议以来每年举行一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1994年7月成立东盟地区论坛,1999年9月成立东亚-拉美合作论坛。此外,东盟还与美国、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加拿大、欧盟、韩国、中国、俄罗斯和印度10个国家形成对话伙伴关系。2003年,中国与东盟的关系发展到战略协作伙伴关系,中国成为第一个加入《东南亚友好合作条约》的非东盟国家。根据2003年10月在印尼巴厘岛举行的第九届东盟首脑会议发表的《东盟协调一致第二宣言》(亦称《第二巴厘宣言》),东盟将于2020年建成东盟共同体。为实现这一目标,2004年11月举行的东盟首脑会议还通过了为期6年的《万象行动计划》(VAP)以进一步推进一体化建设,签署并发表了《东盟一体化建设重点领域框架协议》《东盟安全共同体行动计划》等。会议还决定起草《东南亚国家联盟宪章》以加强东南亚国家联盟机制建设。为了早日实现东盟内部的经济一体化,东盟自由贸易区于2002年1月1日正式启动。自由贸易区的目标是实现区域内贸易的零关税。文莱、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和泰国6国已于2002年将绝大多数产品的关税降至0-5%。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4国于2015年实现这一目标。[1]东盟总面积约444万平方公里,人口5.91亿。候选国:东帝汶观察员国:巴布亚新几内亚(自1976年起)。负责人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由东盟各国轮流担任主席国,每年轮换一次。文莱于2013年1月接任峰会轮值主席国。东盟秘书长是东盟首席行政官,向东盟首脑会议负责,由东盟各国轮流推荐资深人士担任,任期5年。黎良明(英语:LeLuongMinh,越南语:LêLươngMinh,前越南副外长)于2013年1月接任东盟秘书长。[2]总部东盟秘书处设在印度尼西亚首都雅加达。盟歌创作东盟盟歌活动由东盟轮值主席国泰国的外交部发起。要求必须是原创歌曲,歌词用英语填写,要反映东盟文化和民族的多样性,体现东盟的尊严、合作与团结。盟歌创作的最后一轮评选于2008年11月20号在曼谷举行,共有10首候选曲目入围。评委来自东盟10个成员国,以及对话国中国、澳大利亚、日本。最终,来自泰国的歌曲《东盟方式》成功当选。[3]主要机构有首脑会议、外长会议、常务委员会、经济部长会议、其他部长会议、秘书处、专门委员会以及民间和半官方机构。首脑会议是东盟最高决策机构,会议每年举行两次,已成为东盟国家商讨区域合作大计的最主要机制,主席由成员国轮流担任,现任东盟秘书长黎良明,2013年1月出任,任期5年。外长会议是制定东盟基本政策的机构,每年轮流在成员国举行。常务委员会每两个月举行一次会议,主要讨论东盟外交政策,并落实具体合作项目。成员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菲律宾、新加坡、泰国、文莱、越南、老挝、缅甸和柬埔寨。对话伙伴国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加拿大、欧盟、印度、新西兰、俄罗斯、美国。出版物东盟拥有众多定期或不定期发行的出版物,如《东盟年度报告》、《东盟商务通讯》等。[4]2组织宪章编辑《东盟宪章》是东盟成立40多年来第一份具有普遍法律意义的文件。它确立了东盟的目标、新加坡总理把《东盟宪章》交给东盟秘书长原则、地位和架构,同时赋予了东盟法人地位,对各成员国都具有约束力。2004年11月,东盟领导人签署《万象行动计划》,正式将制订《东盟宪章》列为东盟的一个目标,以加强东盟机制建设。2005年12月,东盟领导人签署《吉隆坡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名人小组”负责为宪章的制订提出建议。2007年1月,东盟领导人确认了“名人小组”提出的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具体建议,同时签署了关于制订《东盟宪章》的宣言,并指定一个由10人组成的“高级别特别小组”负责起草宪章文本。2007年7月,“高级别特别小组”向东盟外长会议提交宪章草案,2007年11月20日,东盟领导人在新加坡签署《东盟宪章》。2008年12月15日,《东盟宪章》正式生效。[5]主要内容(一)维护和促进地区和平、安全和稳定,并进一步强化以和平为导向的价值观;(二)通过加强政治、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合作,提升地区活力;(三)维护东南亚的无核武器区地位,杜绝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四)确保东盟人民和成员国与世界和平相处,生活于公正、民主与和谐的环境中;(五)建立一个稳定、繁荣、极具竞争力和一体化的共同市场和制造基地,实现货物、服务、投资、人员资金自由流动;(六)通过相互帮助与合作减轻贫困,缩小东盟内部发展鸿沟;(七)在充分考虑东盟成员国权利与义务的同时,加强民主,促进良政与法律,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八)根据全面安全的原则,对各种形式的威胁、跨国犯罪和跨境挑战作出有效反应;(九)促进可持续发展,保护本地区环境、自然资源和文化遗产,确保人民高质量的生活;(十)通过加强教育、终生学习以及科学技术领域的合作,开发人力资源,提高人民素质,强化东盟共同体意识;(十一)为东盟人民提供适当的就业机会、社会福利和公正待遇,提高其福利和生活水平;(十二)加强合作,为东盟人民营造一个安全、没有毒品的环境;(十三)建设一个以人为本的东盟,鼓励社会各界参与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进程,并从中受益;(十四)增强对本地区丰富文化和遗产的认识,促进东盟意识;(十五)在一个开放、透明和包容的地区架构内,发展与域外伙伴的关系与合作,维护东盟的主导力量、中心地位和积极作用。[4]原则继续坚持不干涉内政的基本原则。尊重各成员国的独立、主权、平等、领土完整和民族特性;坚持以和平手段解决纷争;不干涉成员国内政;就涉及关系东盟共同利益事宜加强磋商机制,依照东盟条约和国际惯例解决纷争,棘手问题将交由东盟首脑会议协商决定。地位《东盟宪章》对各成员国具有约束力,赋予东盟法人地位。架构东盟首脑会议为东盟最高决策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东盟成员国领导人在峰会上决定有关东盟一体化的关键问题,决定发生紧急事态时东盟应采取的措施,任命东盟秘书长。设立4个理事会,其中一个由外长组成,负责协调东盟重要事务,另外3个分别负责政治安全、经济一体化和社会文化事务;每个理事会各由一名副秘书长负责。成立一个人权机构,致力于改进本地区人权状况。组织机构2008年12月,《东盟宪章》正式生效。根据该宪章,东盟调整了组织机构,主要包括(一)首脑会议:就东盟发展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做出决策,每年举行两次。(二)东盟协调理事会:由东盟各国外长组成,是综合协调机构,每年举行两次会议。(三)东盟共同体理事会:包括东盟政治安全共同体理事会、东东南亚国家联盟盟经济共同体理事会和东盟社会文化共同体理事会,协调其下设各领域工作,由担任东盟主席的成员国相关部长担任主席,每年至少举行两次会议。(四)东盟领域部长机制:加强各相关领域合作,支持东盟一体化和共同体建设。(五)东盟秘书长和东盟秘书处:负责协助落实东盟的协议和决定,监督落实。(六)常驻东盟代表委员会:由东盟成员国指派的大使级常驻东盟代表组成,代表各自国家与东盟秘书处和东盟领域部长机制进行协调。(七)东盟国家秘书处:是东盟在各成员国的联络点。(八)东盟人权机构:负责促进和保护人权与基本自由的相关事务。(九)东盟基金会:与东盟相关机构合作,支持东盟共同体建设。(十)与东盟相关的实体:包括各种民间和半官方机构。[4]其他宪章将英文定为东盟的工作语言,并规定每年8月8日为“东盟日”,并对东盟旗帜、徽章作出相关规定。[6]问答一、东盟为什么需要《东盟宪章》?随着国际政治和世界经济形势的发展,东盟越来越感到大力推进一体化进程的重要性,而推动一体化进程就需要一部对所有成员国都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基本文件,以确定东盟发展方向,促使成员国为共同目标而努力。《东盟宪章》就是旨在增强东盟凝聚力、提高东盟整体实力和国际地位的一份基本文件。二、东盟宪章的主要框架是什么?《东盟宪章》由前言和正文组成。正文共分13章55款,内容涉及东盟的总体目标和原则、东盟的法律地位、成员国的责任和义务、东盟的机构构成和各自职责、东盟吸纳新成员国的标准、解决成员国分歧的机制、对外交往的原则以及宪章的修订等内容。三、《东盟宪章》何时生效?根据《东盟宪章》的规定,成员国领导人签署该文件后,各个成员国需要根据各自的法定程序批准这一文件。批准的文本需要存放在东盟秘书长处。自最后一个成员国提交批准文本30日后,《东盟宪章》即可生效。有媒体报道说,《东盟宪章》有望在一年后生效。四、《东盟宪章》如何修订?宪章规定,宪章实施5年后,可以对其内容进行审议和修订。成员国都有资格对修改内容提出意见和建议。修订的内容需经东盟领导人会议“一致通过”,并交由所有成员国根据各自法定程序批准。批准后的修订内容自最后一个成员国递交批准文本30日后生效。[7]3主要活动编辑2007年1月,第12届东盟首脑会议决定在2015年建成以安全、经济和社会文化共同体为支柱的东盟共同体。2008年12月,《东盟宪章》生效,明确了建设东盟共同体的发展方向和目标。20世纪90年代初,东盟率先发起东亚区域合作进程,逐步形成了以东盟为中心的一系列区域合作机制。其中,东盟与中日韩(10+3)、东盟分别与中国(10+1)合作机制已经发展成为东亚合作的主要渠道。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