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饮用水水质标准提高的现实意义给水排水2班张云豪2012141474227水是生命之源,是人类生存与发展不可缺少和不可代替的宝贵资源。在现代社会,生活饮用水水质的好坏与人类健康有紧密的联系,同时也反映一个国家对水资源利用、处理的能力,对国民健康状态的关系程度。我国饮用水水质现状:我国水资源总量世界第六位,人均水资源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四分之一。北方地区水资源只占全国总水资源的五分之一。我国供水行业面临突出的水质问题。水资源普遍受到污染,水质标准不断提高改革开发30年来,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在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同时,环境污染问题也日益凸现,大多数自来水水源水质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据《2006年中国环境状况公报》数据显示[1],2006年,全国地表水总体水质属中度污染。在国家环境监测网实际监测的745个地表水监测断面中(其中,河流断面593个,湖库点位152个),Ⅰ~Ⅲ类,Ⅳ~Ⅴ类,劣Ⅴ类水质的断面比例分别为40%、32%和28%。其中,珠江、长江水质良好,松花江、黄河、淮河为中度污染,辽河、海河为重度污染。主要污染指标为高锰酸盐指数、石油类和氨氮。2006年,长江、黄河、珠江、松花江、淮河、海河和辽河等七大水系总体水质与上年基本持平。目前在我国,饮用水水源水质污染主要是有机污染物、内分泌干扰物、农药残留、藻毒素、抗生素等有机类污染物以及微生物污染等。当前,我国的地表和地下水水源均受到工业、农业废水和生活污水不同程度的污染,不仅普遍有控制污染物的检出,特别是有机类的污染物种类和数量非常多,而且有些地区的部分指标已经超过国家的生活饮用水水源水质标准,许多已经不是理想的饮用水水源然而,我国99%以上的自来水厂仍用100年前的常规处理工艺,即混凝、沉淀或澄清、过滤和消毒,它主要作用是去除水源水中的悬浮物、胶体杂质和细菌,这在100年前或者50年前还是可行的。但是,针对新近出现的具有致癌、致畸、致突变的三致物质,以及内分泌干扰物质等数量和种类繁多的各种新型污染物,这些处理工艺就显得力不从心了。水是生命之源,它不仅蕴育了生命,而且是任何生命体得以维持的最基本的物质基础。然而,受到污染的水,有时也会变成生命的“杀手”,威胁到人类以及其他生命体的健康甚至生命。除了已被社会广为所知的有毒有害物质,如有毒重金属、剧毒性农药、其他急性毒物等,还有很多新产生或者新被认识的污染物质,正以更加隐蔽和致命的方式威胁着饮用水的安全。内分泌干扰物质就是其中的一类,内分泌干扰物一般具有类似于激素的结构或功能,可以模拟激素的作用与受体相结合,从而干扰生物体的正常生理功能。其危害主要表现在干扰生殖系统功能和生物体正常发育,生殖机能下降或出现异常生理现象:干扰免疫系统正常功能,降低生物休的免疫力,具有致癌性,容易诱发肿瘤;干扰神经系统正常功能与发育,损害神经系统导致行为失控等反常现象。内分泌干扰物质主要是农药、除草剂、灭菌剂、涂料、塑料增固剂等[2]。此外,由于水体富营养化,而导致湖泊、水库藻类疯长而产生的毒素,也必须引起重视,其中以微囊藻毒素最为多见,其可引起急性肝中毒,有极强促进肝癌形成作用,而且常规处理工艺对于藻毒素的去除率非常有限。水与人体健康息息相关,它是消化食物、传送养分、体液循环、体温调节、润滑组织器官等所必需的,同时,水也是为人体获得各种营养物质的重要途径之一。因此,作为理想的饮用水水质而言,其不仅要求对人体安全,而且也需要符合人体的健康要求,因此,除了需要卫生安全,饮用水中还必须有丰富的微量元素和矿物质。水质与人体健康的关系,也不仅限于饮水的部分,由于自来水中含有许多挥发性物质,在水被加热时,就会挥发出来,弥漫在水蒸汽和气溶胶中,可通过呼吸进入人体呼吸道和肺部,进而影响人体健康。此外,人体皮肤也会在沐浴、洗涤等过程中吸收污染物质。研究显示:水中有害物质特别是其中挥发性有机物,被人体各部分吸收的比例大致是:1/3由口腔摄人(饮用和进食),1/3在洗漱和洗浴时由皮肤吸收,1/3在洗浴时随水汽或气溶胶经呼吸道吸收[13]。因此,世界卫生组织(WH0)1992年版《饮用水水质指南》明确指出,确定水中化学物质含量的指导值,既要考虑饮用的摄入,也要考虑淋浴时的皮肤吸收和呼吸摄入我国政府为保障居民的饮用水安全,制定了集中式供水的生活饮用水标准。于1959年颁布的第一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只包括16项水质标准,1976年修订时将水质标准增加到23项。随着我国水环境污染的加剧,城镇水源水中对人身体有害的污染物特别是有机物污染大幅增加,要求制定更严格的水质标准,1985年修订时将水质标准又有增加。在1985年国家颁布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中,感光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有15项,毒理学指标有15项,细菌学指标有13项,放射性水指标有2项,共35项,而现行水质指标(2006年修)又有变化,主要是:由此可以看出,新标在旧标的基础上有了很大的提高。那么我国的新标与世界其他国家的水质标准又有那些差别呢?世卫组织的《饮用水水质准则(第三版)》(2005年)共有172项,它被越南、菲律宾、马来西亚、巴西、阿根廷、南非、匈牙利、捷克等国直接照搬。我国新国标的106个指标中,有46项指标的标准与世卫组织的相同。但也有14个指标,是中国有,而世卫组织标准没有的。锰、铜、汞、氰化物等11个指标,中国比世卫组织“管”得更严,只有镉、氯乙烯、三氯乙烯和乐果(一种农药)这4个指标比世卫组织“松”——限定值高于世卫组织标准。另外,世卫组织标准中有64个指标没明确限值,世卫组织的解释是,“饮水中存在的含量对健康无影响”、“饮水中的浓度远低于会产生毒性作用的浓度”等。欧盟的《饮用水水质指令》被欧盟各成员国采用,我国新国标中大多数无机物指标与它一致,而且硼、钼、氟化物及硝酸盐则比它更严格。但我国在不如欧盟“苛刻”的8个指标中,氯乙烯和三氯乙烯这两种有机物再次现身。与我国新国标相比,欧盟标准的指标项目较少,只有48项,并且还是由1995年版本的66项中“砍”下来的。不过,欧盟很多国家的自来水是可以直接饮用的。美国的《国家饮用水水质标准》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标准有69项,都是有法律强制性的,全国所有的公共供水系统必须达到这一标准。二级标准共有15项,都属于“无碍健康的指标”,既有影响水的颜色、气味、口感的杂质,也有对人体皮肤、牙齿的色泽产生影响的杂质。虽然联邦政府把它视为推荐性标准,但州级政府也可根据本地水源情况,有选择地“升级”为强制性指标,与我国新国标中对所有物质的浓度限制都是强制性标准不同。颇具特色的是,美国饮用水一级标准中的每个指标对应两个浓度限值,分别是最大污染物浓度(MCL)和最大污染物浓度目标值(MCLG)。后者指的是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不利影响的污染物浓度上限,标准比前者严格得多,但没有强制力。此外,一级标准中还列出了各种污染物的危害和来源,这是包括欧盟和世卫组织在内的很多水标准都没有提到的。综合来看,中美两国标准“PK”的结果,可说是“各有所长”。最大污染物浓度(MCL)相同的指标没有几个,有不少数值甚至相差数倍。中国比美国更严格的共有23个指标,如剧毒的氰化物,我国新国标的浓度限值为0.05毫克/升,而美国则为0.2毫克/升;美国对砷的浓度限值为0.05毫克/升,是我国“新国标”的5倍。与此同时,美国比我国严格的指标则有17个。这17个指标多为有机物,氯乙烯和三氯乙烯再次榜上有名。令人吃惊的是,我国三氯乙烯的浓度限值是美国的14倍。另外,在美国的饮用水中,有机物“1,1,1-三氯乙烷”最多只能有0.2毫克/升,但在我国却可以高达2毫克/升,相差10倍。城市饮用水水质的好坏关系到人们生活水平的高低,水质标准则直接影响水质的好坏,新的标准符合我国国情,与国际标准较为接近,从总体上克服以前标准存在的一些问题,缩小了我国饮用水标准与国际标准的差距新标实施于2007年,但只是倡议性使用,直到5年后2012年才强制实施。标准高是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国饮用水水质状况,是好的,也是必须的,与世界先进国家学习后的经验,但是,将标准落实更加的重要。目前我国饮用水标准的执行、实施、修订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这就造成了实施过程中,其执法的力度不够,没有起到标准该有的作用,许多标准成为“软标准”,在实施中根本没有执行,所以国家应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来保障这一新标的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