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风险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防范、控制、化解、处理发生或可能出现的风险,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中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是指为消除各种不确定性对公司实现战略及经营目标的影响,通过建立健全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控。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从而降低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保证的过程和方法。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风控部是指公司风险控制部。第四条公司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是规避和减少风险可能造成的损失,确保公司的持续健康发展。第五条全面风险管理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风险管理涵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到各项业务和环节中,贯穿于每项业务全过程。通过不断提高员工对风险的识别和防范能力,树立全员风险意识。2(二)有效性原则在全面风险管理的理念下,建设全面反映公司风险状况的风险控制体系,确保该体系能有效指导业务,并能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三)防范和控制原则风险控制关口前移,努力在前期做好风险管理工作,加强风险的事前预防和统筹管理。并能在风险发生时及时识别和处理(四)独立性原则本部门承担风险管理监督检查职能,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确保监督检查工作的独立性。(五)成本效益原则风险管理充分考虑成本与效益的关系,公司保持足够的风险投入,以降低风险损失。同时在保证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尽量减少多余步骤,提高处理效率。第六条贷款风险管理原则。本公司应遵循以下原则:(一)贷款流动性的原则;(二)贷款安全性的原则;(三)贷款效益性的原则;(四)贷款风险分类原则;(五)股东资本责任原则;3第二章部门工作职能:第一条制定公司风险控制的指导原则,检查审批环节和审查内容,提出相关完善建议;第二条完善风险管理办法及合理优化风险管理相关各项操作规程、业务流程;负责对担保项目进行综合风险评估,填写《风险控制评估报告》,明确风险防控措施;第三条根据项目调查的材料、实地核查的资料,分析借款人及贷款项目的优势和存在的风险,并提出风险控制措施;第四条根据公司业务的流程,做好“事前介入,事中参与,事后复核”的工作。即在业务初步受理阶段,对抵质押物进行评估鉴定;在业务调查阶段,参与相关电核、实地考察和合同的起草、谈判、修改、签订、公证、登记等过程,对客户提供的资料进行真实性和合法性的审核工作;在放款阶段,做好相关程序和手续的复核;防止错漏;在贷后阶段,对客户贷款的贷后状况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第五条协助公司领导正确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公司的重大经营决策活动提供法律意见;第六条根据公司的安排,参与公司的资本运营,特别重大经济活动,草拟相关合同文件,参与相关的谈判,提出相关的风险控制意见;第七条配合公司的有关安排,在公司内普及相关知识,增强4职员的风险意识;第三章贷款风险划分第一条贷款风险。是指本公司在各项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可预见和定性因素的影响,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金和利息,公司可能遭受资金的损失。参照银行业贷款风险的划分原则,主要划分为政策、经营和操作风险三种。(一)政策风险主要来抵质押物贷款业务,受到国家、地方政府产业政策和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后,出现不按抵押原价值偿还所借入贷款金额。(二)经营风险主要来自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的影响,不能或不愿意按照借款合同约定而形成的违约和义务的不履行,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的风险。(三)操作风险主要来自公司内部控制和对借款人所获取或了解掌握信息不对称因素产生的贷款决策失误和员工职业道德因素以及违反操作规程形成的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风险。第四章贷款风险预测第一条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分析的方法,对各种贷款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识别和测定。是贷前调查、贷中审查的重要内容;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的确定、贷款额度的控制、贷款的方式选择基本依据。5(一)政策风险预测。主要是国家和地方相关政策,贷款风险可行性情况的空间,而对贷款政策风险进行预测。(二)经营风险预测。应根据不同的风险因素,分别按照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风险性质及程度进行甄别和预测。⑴定性分析预测。主要包括对借款人法定代表人素质、经营管理水平、内部控制能力、信誉程度和发展前景分析;宏观经济政策的变化所产生的影响:特定行业或地区的经济政策、经济环境、市场供求变化、价格震荡等情况;各种灾害等不可抗衡的外部因素或诉讼、疫情等突发事件影响的分析。⑵定量分析预测。主要是依据借款人的财务指标和经营指标,对借款人的信用分析进行分析和预测。第十一条操作分析预测。主要依据本公司是否具有较强的风险决策能力;员工是否具备所承担岗位的业务能力、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执行公司贷款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的能力;风险管理是否能全面覆盖公司贷款操作的各个环节;是否具有适宜和完善的信息采集及管理手段等。第五章贷款风险预警第十二条贷款风险预警是指在贷款操作和监管过程中,根据事前设置的风险控制指标变化多发出的警示性信号,分析预报贷款风险发生和变化情况,提示本公司要及时采取风险防范和控制措施。6贷款风险预警包括微观和宏观预警。微观预警是根据各种风险预警信号,及时判断单个借款人或单笔贷款的风险程度和风险性质。宏观预警是在微观预警的基础上,通过对贷款风险分类监测,依据贷款组合风险分析,综合评价贷款质量状况,判断公司或区域或行业的贷款风险程度。第十三条政策风险预警。主要是通过政策风险信号反映。政策风险信号包括国家或地区宏观经济政策、财政金融政策、其他特定行业政策、信贷政策、汇率政策等调整、变动。第十四条经营风险预警。主要是通过财务预警信号。市场预警信号、行为预警信号和其他预警信号反映。(一)财务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各项财务指标如流动性比率、资产负债率、存货周转率、应收账款回收率、现金流量等指标低于同行业平均或有较大变动。(二)市场预警信号。主要是通过市场供求和价格波动信号进行综合反映。一般包括借款人所处行业或地区的宏观政策、特定行业政策、财政金融政策等发生改变,可能对行业经济周期和市场发展前景产生不利变化;市场供求关系、产品价格发生持续性或大幅度的波动;地区和行业信用环境以及整体经济环境恶化等。(三)行为预警信号。一般包括借款人在其他金融机构存在违约记录,提供虚假资料套取贷款,未按规定用途使用贷款,借款人贷款展期次数增加。7(四)其他预警信号。主要是可能发生各种影响借款人收入水平的重大灾害或突发事件等。第十五条操作风险预警主要通过本公司内部操作风险信号反映。一般包括贷款管理规章制度不健全、贷款岗位责任不明确、贷款档案不规范、客户资料不全面以及贷款管理内控机制不完善等;对不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借款人发放贷款、不按规定办理贷款、不按规定用途或超权限发放贷款;贷款“三查”或审贷分离操作不规范、贷款监管制度不落实、贷款信息资料缺乏、借款合同要素不全、贷款文本遗失或失效、数据统计失真、风险预测失误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第十六条建立和健全贷款风险预警机制,要建立微观和宏观风险预警相一致的预警机制。要利用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土地、房管、车管等部门查询系统、关联个人资产、经营状况、家庭背景进行收集、整理、识别、反馈来对影响贷款安全的主要风险信号进行前瞻性判断,并制订处置方案,落实各环节的责任,提出防范和控制风险的预防性和补救性措施。第六章贷款风险控制第十七条实行借款人贷款资格认定制度。应对借款人的经营状况、经营效益、资信情况定期进行综合评价,根据有关政策规定和贷款风险程度进行贷款资格认定。第十八条选择有效的贷款方式。应根据借款人的实际情况和贷8款性质、种类、分别选择担保、抵押、质押等贷款方式,慎用信用贷款方式和其他不成熟的保证类别品种贷款方式。第十九条严格执行本公司贷款操作规程。实行贷款审贷分离和贷款审批委员会制度,按照贷款“三查”程序规范操作,签订借款合同,确保借款凭证、有关合同填写要素完整、一致、做到合法有效,规避操作风险。第二十条董事会应不定期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和办法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稽核。以促进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办法的落实,做到规范和及时操作,严禁逆程序操作。第二十一条鼓励借款人投保。鼓励借款人对符合保险规定条件的财产办理保险,转嫁本公司贷款的风险。第二十二条接纳具有融资担保经营许可证的担保公司开展合作,拓宽贷款业务面,转嫁本公司贷款风险。第七章贷款风险化解第二十三条贷款风险化解是指对已经发生的贷款风险,应根据风险的种类、特征、有选择地运用行政、经济、法律等手段,采取抵(质)押物变现补偿、以资抵债、保险理赔、依法诉讼、呆账核销等措施,避免或减少贷款的损失。第二十五条对已经发生的经营风险,应采取向担保人追索、处置抵(质)押资产、以资抵债、保险赔偿、诉讼等措施,化解补偿贷9款风险。(一)向保证人追索。借款人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取贷款保证方式的,应依法向保证人追索,督促其以货币方式和资产抵债方式偿还借款人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二)处置抵(质)押资产。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采取贷款抵(质)押担保方式的,应依法对抵(质)押物品进行处置,处置价款优先用于偿还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三)办理保险理赔。借款人因遭受灾害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借款人已经办理财产保险的,应督促其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理赔款应优先用于归还所欠贷款本金和利息。(四)依法诉讼。对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或故意逃废本公司债务借款人,应通过诉讼手段主张权利依法清收。第二十六条操作风险化解。对未按规定权限操作造成贷款决策失误,借款合同要素不全或合同无效,贷款监管制度不落实,贷款信息资料缺乏,数据统计失真,以及其他违反贷款管理制度的各种违规操作行为和工作失误等所产生的贷款风险,应采取相应措施,及时纠正或补救,规范管理和操作,将贷款风险减轻到最低限度直至消除。第七章贷款风险监测与考核第二十七条贷款风险监测。从强化贷款风险宏观预警出发,对贷款的质量状况和变动情况进行全面、持续、客观、动态滴评价和反10映,以便及时掌握贷款质量状态和贷款风险程度,迅速采取风险防范和化解措施。第二十八条贷款风险监测的依据。贷款风险预测主要依据贷款质量五级分类结果,将贷款划分为正常、关注、次级、可疑、损失五类,前两类为正常贷款,后三类为不良贷款。通过贷款质量五级分类判断借款人及时足额归还贷款本息的可能性。分类的具体依据是贷款实际使用情况和物质保证程度,同时考虑借款人的还款能力、还款记录(包括贷款逾期天数)和还款意愿,以及贷款偿还的法律责任等因素。第二十九条贷款风险监测方法。贷款质量分类由公司风险管理和财务会计按照有关规定适时认定和贷款质量五级分类要求进行统计。第三十条贷款风险监测内容。围绕贷款风险五级分类,设置若干贷款质量评价指标,监测贷款质量静态分布和动态变化情况等,评价贷款质量稳定性和不良贷款风险程度。第三十一条贷款风险监测分析。通过建立定期监测分析制度,真实、动态地反映贷款质量状况。根据贷款风险的高危行业、高危品种的分布情况,强化贷款风险的预警功能。根据监测结果及时调整信贷管理和政策,采取各种有效的风险管理措施。第三十二条贷款风险管理评价考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量化考核制度,通过对贷款质量动态监测,重点对不良贷款增减变化情况进11行评价考核,将其作为衡量本公司工作业绩的考核重要内容。第八章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第三十三条公司实行贷款风险管理总经理负责制。本公司要建立贷款风险管理机构,实行贷款风险管理责任制。第三十四条公司实行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分开管理。贷款调查、审查、审批应分别由不同的岗位或部门负责。建立贷款审查委员会,明确其职能和责任。贷款审查委员会只负责对业务部提交的贷款建议进行评审并提出审议意见,由董事长或总经理的授权人审批。第三十五条明确落实业务部贷款风险管理岗位职责。对贷款风险管理有关制度办法的合法性审核和风险保障措施的法律工作,并组织实施、检查指导贷款质量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