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的发展历程国贸1396•(一)保险的萌芽期•(二)保险的发展期•(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四)国际保险的发展特点•(五)现代保险的发展趋势保险的发展历程一.保险的萌芽时期一.保险的萌芽期保险的古老起源‣人类社会从开始就面临着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的侵扰.在与大自然抗争的过程中,古代人们就萌生了对付灾害事故的保险思想和原始形态的保险方法。‣我国历代王朝都非常重视积谷备荒。春秋时期孔子“耕三余一”的思想就是颇有代表性的见解。孔子认为,每年如能将收获粮食的三分之一积储起来,这样连续积储3年,便可存足1年的粮食,即“余一”。如果不断地积储粮食,经过27年可积存9年的粮食,就可达到太平盛世。‣在国际上,保险思想最早产生于古巴比伦(今伊拉克境内)、古埃及和古希腊、古罗马。据史料记载,公元前2000年,在西亚两河(底格里斯河和幼发拉底河)流域的占巴比伦王国,国王曾下令僧侣、法官及村长等对他们所辖境内的居民收取赋金,用以救济遭受火灾及其他天灾的人们。在古埃及石匠中曾有一种互助基金组织,向每一成员收取会费以支付个别成员死亡后的丧葬费。古罗马军队中的士兵组织,也以收取会费作为士兵阵亡后对其遗属的抚恤费用。二.保险的发展时期早在公元前8世纪至公元前7世纪,海上抵押借款已经被从事海上贸易的人所采用。船舶抵押借款是海上保险的雏形。海上保险二.保险的发展时期二.保险的发展时期1.海上保险海上保险在各类保险中起源最早。正是海上保险的发展,带动了整个保险业的繁荣与发展。人类历史的发展,一直与海洋密不可分。海上贸易的获利与风险是共存的,在长期的航海实践中逐渐形成了由多数人分摊海上不测事故所致损失的方式——共同海损分摊。共同海损分摊原则是海上保险的萌芽。在公元前916年罗地安海立法中规定:“为了全体利益,减轻船只载重而抛弃船上货物,其损失由全体受益方来分摊。”在罗马法典中也提到共同海损必须在船舶获救的情况下,才能进行损失分摊。二.保险的发展时期船舶抵押借款的做法:船主把船舶或者货物作为抵押品向放款人取得航海资金的借款,如果船舶安全完成航行,船主归还贷款,并支付较高的利息。如果船舶中途沉没,债权即告结束,船主不必偿还本金和利息。这种方式的借款实际上就是最早形式的海上保险。二.保险的发展时期意大利是现代海上保险的发源地在14世纪中期,意大利已经出现了类似于现代保险形式的海上保险活动。最初的海上保险仅由口头约定,后发展到书面合同形式。•意大利诞生世界第一张海上运输保险单1347年10月23日,意大利商船“圣·科勒拉”号要运送一批贵重的货物由热那亚到马乔卡。这段路程虽然不算远,但是地中海的飓风和海上的暗礁会成为致命的风险。这可愁坏了“圣·科勒拉”号的船长,他可不想丢掉这样一笔大买卖,同时也害怕在海上遇到风暴而损坏了货物,他可承担不起这么大的损失。正在他为难之际,朋友建议他去找一个叫做乔治·勒克维伦的意大利商人,这个人以财大气粗和喜欢冒险而著名。于是,船长找到了勒克维伦,说明了情况,勒克维伦欣然答应了他。双方约定,船长先存一些钱在勒克维伦那里,如果6个月内“圣·科勒拉”号顺利抵达马乔卡,那么这笔钱就归勒克维伦所有,否则勒克维伦将承担船上货物的损失。这样,一份在今天看来并不完备的协议就成了第一份海上保险的保单,也成为现代商业保险的起源。但保单没有订明保险人所承保的风险,它还不具有现代保险单的基本形式。但是保险史上把这张保单称之为世界上第一张保险单。9年以后,也就是1393年,在意大利佛罗伦萨签订的一张保险单把“海上灾害、天灾、火灾、抛弃、王子的禁制等列为承保的风险责任,这张保单具有现代保险单的格式。二.保险的发展时期英国海上保险的发展及合作社的产生•在美洲的新大陆发现之后,英国的对外贸易获得迅速发展,保险的中心逐渐转移到英国;•1568年12月22日经伦敦市市长批准开设了第一家皇家交易所,为海上保险提供了交易所,取代了从伦巴第商人沿袭下来的一日两次在露天广场交易的习惯;•1720年成立的伦敦保险公司和皇家交易保险公司因各向英国政府捐款30万英镑而取得了专营海上保险的特权,这为英国开展世界性的海上保险提供了有利条件。•从1756年到1788年,首席法官曼斯菲尔德收集了大量海上保险案例,编制了一部海上保险法案——《涉及保险单的立法》。二.保险的发展时期劳合社(LYOID`S)的产生•1683年,爱德华·劳埃德(EdwardLloyd)开设一家咖啡馆(Lloyd’sCoffeehouse);•劳埃德咖啡馆1696年出了一份单张小报《劳埃德新闻》(Lloyd’sNews);•大约在1734年劳埃德咖啡馆又出版《劳合动态》,开始时是每周一期,1741年改为每周二、五出版,后改为日报,至今该报仍在出版;•1774年,在劳埃德咖啡馆接受保险业务的商人组织起来,每人出资100镑,由79人组成,选出委员会觅新址专门经营保险;•1871年由英国议会通过法案正式成为一个社团组织。二.保险的发展时期劳合社的性质和特点:▸1.性质:不是保险公司,而是一个保险市场。▸2.特点(现在有所变化):(1)本身不经营保险业务,只向成员提供交易场所和有关服务。(2)经营保险业务的是劳合社的成员,是自然人,可以自由组合,组成承保组合(underwritingsyndicate)。(3)投保人不能与保险人直接接触,必须由保险经纪人分业务出单(brokerage)。(4)劳合社个人保险人负无限责任,但成员之间不负连带责任。▸3、主要经营业务:水险,财产险,航空险,汽车险,新技术险火灾保险是财产保险的前身。现代火灾保险制度起源于英国。火灾保险的直接起源是1666年9月2日的伦敦大火。火灾保险二.保险的发展时期二.保险的发展时期火灾保险1667年,尼古拉斯•巴蓬(现代保险之父)独资开办了世界上第一家私营的火灾保险所。1752年科学家本杰明•富兰克林在费城创办了美国第一家火灾保险社。早期各类互助团体的产生和发展与人身保险制度的形成具有非常密切的关系。社会上提供这类保障的大体有四种:教会同业互助会殡葬社友谊社人寿保险二.保险的发展时期二.保险的发展时期17世纪以后,人寿保险因“佟蒂法”的实施和“生命表”的编制得以迅速发展▸“佟蒂法”是17世纪中期法国宰相秘书洛伦•佟蒂提出的一种不偿还本金募集国债的计划。法王路易十四未来筹集战争经费于1689年采用了“佟蒂法”,以每人缴纳300法郎筹集到140万法郎。▸“佟蒂法”是养老年金的一种起源,它规定在一定时期以后开始每年支付利息,把认购人按年龄分为14群,对年龄高的群多付利息,当认购人死亡,利息总额在该群生存者中平均分配,当该群认购人全部死亡后停止付息。世界上第一张“生命表”是英国数学家和天文学家埃德蒙•哈雷于1693年编制的,他是根据德国布雷劳市1687-1691年间的市民按年龄分类的死亡统计资料编制而成的,为现代人寿保险奠定了数理基础。1762年英国人辛浦逊和道森发起的人寿及遗属公平保险社首次将生命表用于计算人寿保险费率,标志着现代人寿保险的开始。二.保险的发展时期工业革命带来的发展▸工业革命后,机器的大量使用和各种交通工具的发明和推广,使人身职业伤亡和意外伤害事故增多,这为广泛开展人寿保险业务开辟了市场。加上人寿保险带有储蓄性质,加速了人寿保险的发展。责任保险以被保险人的民事赔偿责任为标的,它的产生是社会文明进步尤其是法制进步的结果。责任保险二.保险的发展时期二.保险的发展时期责任保险的发展▸19世纪初,法国《拿破仑法典》中有关责任赔偿的规定为责任保险的产生提供了法律基础。▸1855年英国开办了铁路承运人责任险。自此后,责任保险日益引起人们的重视。▸工业革命后,雇主责任险得以发展,1880年英国通过了雇主责任法,规定雇主经营中因过错使工人收到伤害,应付法律责任,同年就有雇主责任保险公司成立。▸19世纪末,汽车诞生后,汽车责任保险随之产生,最早的汽车保险是1895年由英国一家保险公司推出的汽车第三者责任险,进入20世纪后,汽车第三者责任险得到极大发展。保证保险是随着资本主义商业信用的普遍和道德危险的频繁而兴起的,发展的时间并不长。信用保证保险二.保险的发展时期二.保险的发展时期信用保证保险▸1702年英国开设“主人损失保险公司”承办诚实保险后,1840年有保证社、1842年英国保证公司相继成立,美国则于1876年在纽约开办“确实保证业务”。▸保证保险(广义)分为保证保险(狭义)和信用保险两类。▸保证保险:由债务人投保,以保护债权人为目的。▸信用保险:由债权人投保,以保护自己权益为目的。17世纪中叶,英国的皇家交易保险公司和劳埃德咖啡馆就开设经营再保险业务。再保险二.保险的发展时期二.保险的发展时期再保险▸早期直接保险业务的开展以单个保险人独立承保为主。如果保险金额过大,多个保险人就采取共同保险的方式联合承保。▸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临时再保险有了固定格式。1813年,纽约鹰星火灾保险公司与联合保险公司签订了最早的固定分保合同。▸早期的再保险业务是在经营直接保险业务的保险人之间进行的,19世纪中叶开始,专门经营再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相继出现。▸1852年德国成立了世界上第一家专业再保险公司——科隆再保险公司。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一)保险的舶来期▸第一阶段(1805~1948):我保险业的产生和初步发展▸第一个保险思想引入者:魏源▸第一家保险公司:英国人设立的“谏当保安行”▸第一家民族保险公司:上海华商义和公司保险行▸民国初期13年间,先后有30多家保险公司在上海、广州等地营业▸如美国友邦保险公司于1921年在上海成立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二)保险的中断期▸第二阶段(1949-1978):新中国保险业的产生与停办▸1949年,中央人民政府对旧中国▸保险业进行了全面清理、整顿和改造▸1949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成立,▸独家经营,隶属国务院▸1958年12月,全国财政会议决定▸“立即停办国内保险业务”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三)保险的恢复期▸第三阶段(1979-2001):我国保险业的恢复和发展独家经营1979-1987稳步发展1988-20011979年,国务院批准《中国人民银行分行长会议纪要》,明确提出逐步恢复国内保险业务1980年12月,除西藏以外各地恢复人民保险公司分支机构1988年,第一家股份制保险公司平安保险公司在深圳成立1991年,太平洋保险公司在上海成立1996年,泰康、新华、华泰、天安等相继成立1996年,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分为三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四)保险的发展期第四阶段(2002年至今):我国保险业的快速发展2002年,党的十六大召开,保险业进入我国加入世贸组织后对外开放的过渡期,国有保险公司改革全面展开,新修订的《保险法》开始实施,我国保险业重新站在一个发展的历史起点上。这个阶段,是行业面貌发生变化最大的时期。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1.市场规模迅速扩大▸1980年,中国保险业的保费收入为6.4亿元人民币。到2000年年底增长到1595.9元,年平均增长31.8%,远远高于同期国内生产总值年均增长速度;保险深度为1.8%,保险密度127.7元人民币;截至2000年底保险公司总资产达3373.9亿元人民币。中国保监会公布的统计数据显示,2003年1至6月份,全国保费收入2154.3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3.96%。其中:财产险收入476.5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13.08%;人身险收入167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1.37%。截至2003年6月底,保险总资产达到7782.6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9.01%。其中:银行存款达到3576.2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98%;用于投资的资金达到3236.6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53.87%。在用于投资的资金中,国债投资达到1262.47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28.37%,占总资产的16.22%;证券投资基金365.78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69.08%,但仅占总资产的4.70%三.保险在中国的发展2.市场主体格局初步形成▸1980年中国保险市场只有中国人民保险公司一家经营,到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