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空间作业专项检查表(试行)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1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应建立以下基本制度:有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有限空间作业证审批制度;有限空间安全设施维护保养制度;有限空间气体检测制度;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制度;作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等。2教育培训(1)应对从事有限空间作业的人员进行培训,主要内容包括: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特性和安全作业的要求;进入有限空间的程序;检测仪器、个人防护用品等设备的正确使用;事故应急救援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等;作业前应有针对施工方案,对作业内容、职业危害等的教育;对紧急情况下的个人避险常识、中毒窒息和其他伤害的应急救援措施的教育;应按上岗要求对技术业务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2有限空间培训应有记录。培训结束后,应记载培训的内容、日期等有关情况。生产经营单位没有条件开展培训的,应委托具有资质的培训机构开展培训工作。3承(发)包管理(1)应评估承包商(或分包商)的能力,包括识别危害和有限空间作业经验。评估承包商(或分包商)是否具有承包单位所实施保护准入者预警程序的能力;在合同书中详细说明有关有限空间管理程序,有限空间作业所产生或面临的各种危害。(2)用人单位委托承包商(或分包商)从事有限空间作业时,应当签署委托协议。(3)应告知承包商(或分包商)工作场所包含的有限空间,要求承包商、分包商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确保安全。(4)承包商(或分包商)除遵守生产经营单位有限空间管理制度和要求外,应当从用人单位获得有限空间的危害因素资料和进入操作的程序文件,并制定与生产经营单位相衔接的作业程序文件。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4作业许可证审批(1)凡进入有限空间进行施工、检修、清理作业的,应实施作业审批。未经作业负责人审批,任何人不得进入有限空间作业。(2)有限空间作业必须按照规范要求办理有限空间作业票,并指定专人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护;监护人不得离开现场,不得做与监护无关的事。(3)有限空间许可证应悬挂或张贴在作业现场,许可证内容填写齐全、完整。(4)作业负责人应了解整个作业过程中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确认作业环境、作业程序、防护设施、作业人员符合要求后,授权批准作业;及时掌握作业过程中可能发生的条件变化,当有限空间作业条件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立即终止作业。(5)作业人员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了解作业内容和要求,遵守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设施与个人防护用品;熟悉所从事作业的危害因素和相应的安全措施、应急预案等,掌握报警及联络方式;应与监护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6)监护人应接受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生产培训,熟悉作业区域的环境、工艺情况,全过程掌握作业者作业期间情况,保证在有限空间外持续监护,能够与作业者进行有效的操作作业、报警、撤离等信息沟通;有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的能力,懂急救知识;防止未经授权的人员进入。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设备(1)生产经营单位应为作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通风设备、检测设备、照明设备、通讯设备、应急救援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当有限空间存在可燃性气体和爆炸性粉尘时,检测、照明、通讯设备应符合防爆要求,作业人员应使用防爆工具、配备可燃气体报警仪等。(2)按作业要求配备通风换气设备,大功率强制通风设备等。(3)配备所需的应急救援设备配备,如全面罩正压式空气呼吸器或长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等。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应符合GB/T18664《呼吸防护用品的选择、使用与维护》要求。缺氧条件下,应符合GB8958《缺氧危险作业安全规程》要求。防护装备以及应急救援设备设施应妥善保管,并按规定定期进行检验、维护,以保证设施的正常运行。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5安全防护设备设施设备(4)配备安全带(绳)救生索,安全梯。(5)移动照明设备额定电压不应超过24V,易燃易爆及潮湿场所不超过12V;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6)通讯设备,应急通讯报警器材完好有效。6安全警示标志(1)有限空间的坑、井、洼、沟或人孔、通道出入门口应设置防护栏、盖和警示标志,夜间应设警示红灯。(2)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设置警示标识,内容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能进入的标识。(3)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提醒作业人员引起重视,在有限空间外敞面醒目处,设置警戒区、警戒线、警戒标志。其设置应符合GB50016,GB2893和GB2894中的有关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警示应符合GBZ158中的有关规定。(4)当作业人员在与输送管道连接的封闭、半封闭设备(如油罐、反应塔、储罐、锅炉等)内部作业时,应严密关闭阀门,装好盲板,设置“禁止启动”等警告信息。(5)应有效切断(或使用盲板)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并挂牌标识。出入口畅通无障碍物;与有限空间相关的机械上和电气上应隔离并挂警示牌。(6)进入带有转动部件的有限空间,电源线路与开关之间有明显的断开点并设警示牌,同时在开关上挂“有人检修、禁止合闸”,并设专人监护。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要求(1)危害评估。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进行危害评估。根据检测结果对作业环境危害状况进行评估,制定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确保整个作业期间处于安全受控状态。(2)通风。作业前,应采取充分的通风换气措施。(3)检测。按照先检测后作业的原则,测定氧含量和有害气体的含量,并根据测定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在作业环境条件可能发生变化时,应对作业场所中危害因素进行持续或定时检测。实施检测时,检测人员应处于安全环境,检测时要做好检测记录,包括检测时间(精确到分钟)、地点、气体种类和检测浓度等。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7有限空间作业现场管理要求(4)防护。作业人员应佩戴安全绳或安全带,作业人员应佩戴呼吸器或软管面具等隔离式呼吸保护器具。(5)监护。安排监护人员,密切监视作业状况,不得离岗,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6)警示。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内容包括提醒有危险存在和须经授权才能进入的标识。(7)工具。存在可燃气体的有限空间内严禁使用明火照明和非防爆设备。(8)隔断。有效切断(或使用盲板)与有限空间相连的可燃、有毒有害介质(含氮气)系统,并挂牌标识,出入口畅通无障碍物;与有限空间相关的机械上、电气上应隔离并挂警示牌(9)电阻。作业前应对有限空间内或其周围的设备接地,并进行接地电阻检测,确保电阻值小于4欧;(10)安全电压。防爆场所照明应符合防爆要求。有限空间照明应用不大于24V的安全行灯,金属设备内和特别潮湿场所的安全灯电压应为12V。(11)防静电。当作业环境原来盛装爆炸性液体、气体等介质的,则应使用防爆电筒或电压不大于12V的防爆安全行灯,行灯变压器不应放在容器内或容器上;作业人员应穿戴防静电服装,使用防爆工具。(12)运输。不得使用卷扬机、吊车等运送作业人员。(13)检测。作业前,应对有限空间可能存在缺氧、富氧、有毒有害气体、易燃易爆气体、粉尘等进行检测,并记录检测时间和结果。采用间断性检测,间隔时间不应超过2小时。作业中断30分钟以上,再次进入有限空间前应重新进行检测。气体检测仪应在检验有效期内(14)安全带。进入特别狭小的空间作业,作业人员应系(带)安全可靠的保护绳;8应急救援(1)应建立应急救援机制,设立或委托救援机构,制定有限空间应急救援预案,并确保每位应急救援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实战演练。(2)应具备有效实施救援服务的装备;具有将准入者从特定有限空间或已知危害的有限空间中救出的能力。序号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结果8应急救援(3)救援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培训内容应包括基本的急救和心肺复苏术。(4)救援人员应具有在规定时间内、在有限空间危害已被识别的情况下,对受害者实施救援的能力。告知每个救援人员所面临的危害。(5)为救援人员提供安全可靠的个人防护设施,并通过培训使其能熟练使用。无论准入者何时进入有限空间,有限空间外的救援均应使用吊救系统。(6)作业现场应备有空气呼吸器(氧气呼吸器)、消防器材、急救药品和清水等相应的应急用品。(7)应急用品应保证应急救援的需求,放置在作业现场,且指定专人管理和操作。(8)启动程序,相关部门与人员职责分工明确、统一指挥协调;应急处置措施、医疗救助、应急人员防护应急救援经费、物资和人员保障;善后处置措施齐全。(9)预案演练应定期进行评审与更新。9事故管理(1)发生事故时,监护人员应及时报警,救援人员应做好自身防护,配备必要的呼吸器具、救援器材,严禁盲目施救,导致事故扩大。(2)发生事故后,企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所在县(市、区)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有关情况。